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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议新农村建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饶 娟

  围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从服务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高度出发,通过组织开展对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经过对去年新农村建设的探索,新农村建设虽然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的“小农”和“小富”思想问题。
  1.建设新农村,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着眼长远,其落点在“村”,重点在“民”,为的是农民,靠的也是农民。农民的思想、观点、文化教育水平等,对新农村建设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但一些农民仍然存在着狭隘的小农主义思想,对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没有新的概念,满足于落后的现状。当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成后,农民对现有的环境没有主人翁的意识,“人人只扫门前雪”,对四周的环境、绿化、休闲长廊等公共设施不加以爱护,家禽随处大小便,存在着建设容易维护难的问题。
  2.农民现有的经济状况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现在的农民大都是“靠天吃饭”,靠种田来维持生计。由于农民普遍存在着“小富即安”的心理,只要能吃饱穿暖就心满意足,收入状况极不稳定,更谈不上增收。农民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应由国家投入,自己不想出钱,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一些先富裕起来的农民手头上有一些钱,但他们更情愿把钱存在银行或去投资,而不愿意投入到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性事业上去。
  (二)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尚存在一定的问题。
  1.众所周知,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资金问题。从调查情况来看不仅资金不足,而且还存在滞留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问题。省级新农村建设统筹资金中未足额拨付到县新农村建设专户;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新村办精神,应拨未拨沼气项目资金。至目前为止,尚有2007年度部分新农村建设资金没有下拨至项目点。
  2.在审计调查中发现,新农村建设资金账务处理不够规范,在乡镇报销时,存在部分白条报销情况,工程虽有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验收,但没有资质单位的工程部门验收,甚至有些发票都没有开票日期。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目点的正式发票建一套账;乡(镇)政府用正式发票的复印件建一套账;项目点的理事会将社会捐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建一套账。
  
  二、建议及对策
  
  (一)着重培养农民树立新思想,以主人翁的态度塑造新农村建设主体形象。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熟知“八荣八耻”,明辩是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气。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还要加大政策上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农民自己的大事,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二)建设新农村不仅要搞好“硬件”,更要在“软件”上下功夫。在农村要着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扎实新农村建设经济基础。发展产业化优势,紧紧围绕以蜜桔为主的水果产业做大做强。各乡镇要建立“制定一套发展规划、落实一套扶持政策、抓好一批产业基地、建立一条服务体系”,以便更好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要继续开展领导挂点扶持重点农业企业活动,成立相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提供免费种苗、技术指导、资金补助等扶持政策,让县、乡镇、村的协调合作发展,不能只注重眼前的“三清六改”,更要注重农业的长远发展、农民的增产增收、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同步提高。
  (三)对未下拨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应及时下拨到各项目点,做到专款专用并建议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将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并抽调组织部门的负责人,成立督查组,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
  (四)规范账务处理,应一个项目建一套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设置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对报账的发票新村办要严格把关,对白条、没有开票日期的发票严禁报销。对新农村建设工程应要求有资质的单位对其验收。督查组要对新农村建设的账务处理的真实、合理、合法和效益性进行检查,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发挥其最大的效益,使新农村建设朝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南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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