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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计风险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啸

  一、审计风险的涵义
  
  “审计风险”的涵义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针对会计报表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定义,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不能形成和发布正确审计意见的可能,而不是指审计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损失,尽管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因为发布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导致损失的产生。国际审计准则第6号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师对含有重要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对其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的错报或漏报,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二、审计风险的基本特征
  
  (一)审计风险的客观性 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若根据样本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即审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因此,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过程中,只是这些风险有时并未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或对审计人员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失。所以,通过审计风险的研究,人们只能认识和控制审计风险,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减少损失的程度,而不能完全消除审计风险。
  
  (二)审计风险的普遍性 审计风险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预期的偏差表现出来,审计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从总体看,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有:内部控制结构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数字遗漏,对项目的错误评价和虚假注释,项目的流动性强,项目的交易量大,经济萧条,财务状况不佳,抽样技术局限性等。从具体风险看,每个会计单位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一个或多个因素,因此审计风险具有普遍性,它存在于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审计失误,都会增加最终的审计风险。最终审计风险的控制就取决于对上述各种风险的控制。
  
  (三)审计风险的潜在性 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如果审计人员虽然发生了偏离客观事实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审计风险是在错误形成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险,它对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审计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客户、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
  
  (四)审计风险的偶然性 审计风险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而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并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特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倘若审计人员因某种私利故意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则由此承担的责任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审计风险,因为这种审计人员故意的舞弊行为不再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这种行为本身就受到职业道德的谴责,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审计风险的可控性 审计要为其报告的正确性承担责任风险,然而现代审计的指导思想从制度基础审计进一步发展到风险审计表明,审计职业界并未被越来越多的审计风险所制约,而是逐步向主动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向发展。正确认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通过识别风险领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没有必要因为风险的存在,而不承接客户,只要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仍可对客户进行审计。另一方面,审计风险的可控性说明审计风险是可以通过努力降低其水平,能促使审计理论研究,提高审计质量。
  
  三、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审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主要包括:一是审计活动所处的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审计活动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生活的井然有序在各方面都必须接受法律调整,审计也不例外。二是现代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资产负债表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与审计责任。信息的不确定性、业务量的增加及其高风险性使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难度增加,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发生偏差的可能性就更高。三是被审计单位外部和内部的经营背景。经济环境、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内部控制制度的强度、技术发展趋势、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品质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经营风险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审计风险。
  
  (二)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 主要包括:其一,审计人员经验和能力的有限性。审计能满足社会需求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审计能力与社会公众的需求之间总存在一个“期望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PA)强调审计报告仅是一种意见而不是一种保证,是对审计能力有限性的一个认识。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也强调审计报告仅是一种意见。其二,审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关注状况。审计人员有责任计划自己的审查工作,并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运用应有的技术和职业关注。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须进行扩大范围的审查,同时采用恰当的审计方法,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其三,审计人员所采用的现代审计方法本身存在着缺陷。现代审计方法强调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的均衡,所采用的审计程序以允许存在一定审计风险为必要前提,并且抽样审计方法和分析性复核方法的应用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因而审查的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误差。
  
  四、风险基础审计在我国的应用及完善
  
  (一)充分重视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扩展审计证据范围 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审计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之一,风险基础审计的应用,要求将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看作是减少审计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形成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的评价。该评价包括环境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这些风险的评估是注册会计师确定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确定发生重大错报可能的领域与方向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及相应的风险评估,应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它是审计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有效利用内控评价结果,合理选择测试性质、时间与范围 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必要性已得到愈来愈多注册会计师的认可。然而,真正地做到利用内控评价提高审计效率并在审计程序、审计工作中予以体现的,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中却很少。可考虑根据内控风险水平的不同对有关的会计记录及相应的经济业务重点进行分析性测试;将细节测试的时间安排在年终前的某一时间;减少细节测试的样本数量和覆盖面。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可以根据固有风险评估的结果,选择进行符合性测试或不进行符合性测试;对决定不进行符合性测试的,根据业务性质及数据转换特点,确定不同的内控风险水平。
  
  (三)充分利用分析性测试,科学把握审计质量 我国审计人员对各种分析技术十分熟悉,但由于观念上认为分析性测试结果直接作为审计证据,其客观性、可靠性容易令人怀疑,因而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也很少见到分析方法的应用及其结果。其实,分析方法的运用对提高审计质量至关重要。它可以减少细节测试数量,提高抽样检查的针对性。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计划阶段、报告阶段充分运用分析方法,从整体上把握所审计财务,报表质量,同时在各类经济业务(循环)及账户余额的检查中,也应尽可能运用分析方法取得相应的审计证据,在保证审计质量前提下减少细节测试工作,从而奠定更可靠的基础。
  
  (四)合理确定细节测试,改善证据的客观性 我国审计实践中,在检查覆盖范围、抽查数量与方法上存在很大随意性,要求的细节测试覆盖面很高,但实际操作缺乏可行性。从抽样方法讲,大多使用随意抽样法,抽到的样本若不易检查,则改抽新的样本,抽样的根据缺乏客观性。这样,一旦出现诉讼或其他问题,注册会计师很难解除自身的责任。因此,合理的细节测试策略,应是建立在综合考虑固有风险评估、内控风险评估、审计计划的分析性测试,以及需进行100%检查的关键性项目诸项因素基础之上。细节测试中样本的选定,应尽能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而不能有意地回避或放弃某些项目,以提高抽样检查结果的客观性。
  
  (五)积极运用电脑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电脑技术的应用主要在管理领域。运用电脑技术,可以更方便地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中各项因素有机联系在一起,根据实际评估结果调整审计作业计划,保证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应用风险基础审计,控制审计风险,需要在接受审计项目时即考虑审计风险问题,研究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及使用的目的;还应将审计风险与重要性水平的确定联系在一起;许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解决的办法,但只要广大注册会计师能真正转变观念,切实开始按照风险基础审计的思路组织审计工作,就能带动我国审计实践及注册会计师事业更快发展,风险基础审计也一定会在积极的实践中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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