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与孙蕙交游订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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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为当时缺少相关资料,袁世硕先生在《蒲松龄与孙蕙》一文中,关于孙蕙为蒲松龄乡试写作荐书、两人绝交过程和孙蕙任职、营建万仞芙蓉斋时间以及顾青霞未曾在京居住等问题,其论述和结论有的不准确,有的失之偏颇。笔者近期在与淄川诸同仁谋划再版孙蕙《笠山诗选》过程中,发现了部分新资料,据此对孙蕙任职时间、鹤轩称谓、写作荐书、营建芙蓉斋和蒲孙二人绝交以及孙蕙与顾青霞在京居住等问题,进行了考证和补充,并提出了个别新观点、新结论。
关键词:蒲松龄;孙蕙;交游;考证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袁世硕先生《蒲松龄与孙蕙》(载于《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一文是研究蒲松龄与孙蕙交游的扛鼎之作,对蒲松龄与孙蕙友情的建立、发展以及绝交诸事做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开拓,填补了聊斋学研究的空白与不足。笔者近期在与淄川诸同仁谋划再版孙蕙《笠山诗选》过程中,接触并发现了部分新资料,今不揣谫陋,对《蒲松龄与孙蕙》中的个别结论作一修订、部分资料作一补充,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孙蕙任职时间
《蒲松龄与孙蕙》写道:“孙蕙成进士,殿试二甲,例选刑厅;康熙八年(1669)裁刑厅,孙蕙改授宝应县知县。他赴任的次年,便邀蒲松龄入幕。” [1]51“康熙十三年(1674)冬,孙蕙以卓异闻,受江宁督、抚的推荐,行取入都,擢给事中。” [1]65“孙蕙于前年(指康熙十九年)擢户科掌印给事中。” [1]66
高珩所撰《户科给事中树百孙公墓志铭》(以下简称《墓志铭》)记载:孙蕙“丁酉荐贤书。辛丑成进士,殿试二甲。例选刑厅,后裁刑厅,改授知县,得扬州之宝应。……甲寅冬,督抚以卓异荐。乙卯行取入都,陛见,赐蟒衣。以庚申补户垣。” [2]1061-1061文中的“辛丑”系顺治十八年(1661),“乙卯”系康熙十四年(1675),“庚申”系康熙十九年(1680)。道光《宝应县志·官师志·官师表》记载:“康熙八年,孙蕙,山东淄川人,进士,行取户科给事中。”“康熙十四年,叶燮,浙江嘉善人,进士。”按《墓志铭》所载,结合《宝应县志》等相关资料可知:孙蕙于顺治十八年成进士,康熙八年担任宝应县知县,十四年卸任,十九年升任户科给事中。《蒲松龄与孙蕙》一文中有三个问题没有交代清楚:一是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八年间孙蕙担任什么职务?二是康熙十四年至十九年间担任什么职务?三是康熙十九年孙蕙是否转任掌印给事中?
先谈第一个问题。孙蕙成进士后,按清廷规定,要到朝廷各衙门观政。也就是说,进士及第后并不立即授官,而是被派遣至六部九卿等衙门实习政事。这一制度肇始于洪武十八年(1385),贯穿有明一代,清朝仍然沿袭。清初原定,新科进士第一甲第一名除授翰林院修撰,第二、三名除授编修;二甲、三甲进士除考選庶吉士者外,其余分送各衙门观政三个月,再依次除授内外官职。顺治十五年(1658)谕令:二甲、三甲进士,除考选庶吉士者外,都除授为地方州县及推官。据《王士禛志》记载:顺治十五年(1658)春,王士禛再次公车赴京,参加殿试,名列二甲三十六名。是年,观政兵部,至九月,始返新城。十六年(1659),仍在兵部观政待任,寓居北京。十月末,得到授任扬州府推官的任命文书 [3]59-60。
孙蕙成进士后,按照进士观政这一规定,应在刑部或其它衙门观政,至于时间多长,因为没有见到有关资料,不好妄下结论。可是依据常理推断,观政时间再长,也不会长达近八年,唯一的解释就是孙蕙一直在候缺。时清时,试用期满,经过各部堂官甄别留部的观政进士,可以任命为主事等官职,也可以外放地方担任推官或知县,但如果没有实缺,就必须一直等待下去,孙蕙应该属于这种情况。后来刑部有了实缺,按说孙蕙可以补缺,但因为裁撤刑部官员,孙蕙便又失去了一次任职机会。直到康熙八年,宝应知县有了空缺,孙蕙才得到这个官职。当然在候补实缺阶段,及第进士并不就是赋闲无事,而是或多或少、或长或短地承担一定的职责和事务。据邹宗良先生博士论文《蒲松龄年谱汇考》记载:孙蕙同年进士杨蕃于康熙八年就任淮安府清河县知县 [4]216,同年进士韩敬所于康熙九年就任苏州府吴县知县 [4]225,这二人均经过八至九年候缺,方得实职,足可证明辛丑科进士候缺时间都很长。
王培荀《乡园忆旧录》卷七记述孙蕙生平:“先生壮年作苦,惟啖糠秕。弟为继母所生,食独甘美,先生安之。留所食一箧,示子孙毋忘艰难。待弟甚厚,送弟诗云:‘引领望乡县,道路阻且长。弟送兄之官,岸柳条初黄。我送弟归里,桕叶行沾霜。春秋忽已遒,消息异行藏。故园登嘉禾,味足敌香秔。涧中数椽屋,摊书可一床。烦苦蓄智力,逸豫生愚狂。是可作官箴,家食亦勖将。秋风正萧瑟,离绪增苍凉。’” [5]427诗中“桕叶”指乌桕的树叶,乌桕主要分布于我国黄河以南各省区,《诗经·周南·桕木》“南有桕木,葛蕾累之”,这表明孙蕙当时正在宝应县。从诗中“引领望乡县”“我送弟归里”等句可知,孙蕙当在宝应县送别其弟回归故乡。据孙蕙诗文“弟送兄之官,岸柳条初黄”可知,康熙八年仲春,孙蕙由孙药陪同赴任宝应。
再谈第二个问题。按《墓志铭》所言,孙蕙于康熙十四年卸任宝应知县,经总督、巡抚保举和考选,由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授职,担任给事中,进京晋见皇帝,赏赐蟒衣。关于孙蕙离任时间,《宝应县志》记载不一。道光《宝应县志·官师志·宦绩》记载:“蕙治宝六年,专以爱民为急,不自计利害升沉。十五年,以卓异擢户科给事中。”而按道光《宝应县志·官师志·官师表》所记:康熙十四年,叶燮(浙江嘉善人,进士)担任知县。也就是说,孙蕙于此年已经离任。结合孙蕙《墓志铭》的记述,孙蕙于康熙十四年离任宝应这一结论是正确的。按常理,孙蕙当于此年被任命为给事中,随后上任,袁先生便持这一观点,但是《墓志铭》则称孙蕙“以庚申补户垣”。需要注意的是,高珩在《墓志铭》中提到孙蕙担任给事中这一职务时,用的是补字,而不是擢、迁、转、调、改等字,可见孙蕙此次任职是补缺,即候补若干年才得到实职。因为六科没有实缺,于是孙蕙又等了五年时间,直到康熙十九年才补缺,担任户科给事中。 后谈第三个问题。与此有关,《墓志铭》碑文则称孙蕙是“户科掌印给事中加一级”,乾隆《淄川县志·选举志·进士》则明确记载:孙蕙“行取给事中,历任户科掌印给事中,立朝敢言,居乡砥节,丁忧卒。” [6]535袁先生认为孙蕙于康熙十九年擢升户科掌印给事中,然而,高珩所撰《墓志铭》却没有孙蕙转任掌印给事中的记载,而且《清史稿·文苑传》、乾隆《淄川县志·人物志·循良传》也没有孙蕙担任掌印给事中的记载。孰是孰非,令人费解。笔者查阅《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关于孙蕙的资料约计五条,康熙十九年前没有给事中孙蕙有关言行的记录,而且这之后也没有孙蕙转任掌印给事中的记录。是否是孙蕙转任掌印给事中后不久便丁忧,因此《实录》中没有这一阶段的记录?或者是孙蕙去世后朝廷加封掌印给事中?这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二、鹤轩及其含义
《蒲松龄与孙蕙》写道:“《鹤轩笔札》二册,为蒲松龄代孙蕙所拟书启的誊清底稿,显系蒲氏手迹。‘鹤轩’二字,是孙蕙宝应官署的斋名,取《左传》‘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事,喻滥厕禄位,取以为斋名,自然是自谦兼自励之意。” [1]56-57
刻本《笠山诗选》第四册有两首五言古诗,诗题总为《仲冬,一鹤轩夜集,户外垂垂欲雪,酒后率成二章》,诗其一云:“岁暮宴高斋,挥尘飞玉屑。氃氋鹤倦舞,清猿和衰铁。风梧垂旧枝,修篁明劲节。户外静不喧,历历阶尘洁。浊醪发奇兴,一酌共怡悦。白眼对高天,雁痕转明灭。云气幻朝昏,隔牕洒微雪。”诗其二云:“昏鸦欲投林,群飞不肯下。空亭集轻霰,冁然欢举斝。酒态追嵇阮,好手思陶谢。块然两忘形,素交十良夜。氛雾隐朱甍,寒风吹碧瓦。且喜杯在手,陶陶共倾泻。”此外,还有两首五言绝句,诗题总为《一鹤轩与友人话青云寺旧游,感成二绝句》,诗其一云:“山雨透幽轩,奔崖尘坱绝。话来岁寒心,如踏上皋雪。”诗其二云:“忆陟月山椒,歌声震林木。索米在江乡,何如剪春菊?”据此,一鹤轩无疑当系孙蕙书斋名。
路大荒先生《蒲松龄年谱》记载:“康熙九年庚戌(1670),先生三十一岁……同年在宝应县署中,十月初三日拟贺束同知启。(鹤轩笔札手稿)按‘鹤轩笔札手稿庚戌稿’,首篇为十月初三日贺束同知启,末篇为十二月念四日答王世德,共计拟书启三十五篇。” [7]16-17现今存于青岛市博物馆的《鹤轩笔札》,原稿共四册,系手抄本。其中二册显然是蒲松龄手迹,为蒲松龄的誊清底稿,内容是蒲松龄南游宝应做孙蕙幕僚时所写的书启、谕告等文稿。其它两册则是他人撰成并抄录的。
蒲松龄作于康熙十年(1671)的七律《客署作》云:“鹤亭丛竹晓阴阴,惆怅东风思不禁。江上行人依绿水,尊前结客散黄金。归鸿尚忆南征路,病鹤难消北海心。冷雨寒窗他日泪,凄凉极浦暮云深。” [8]44赵蔚芝先生笺注:这首七言律诗作于宝应官署之中。鹤亭:宝应官署中亭名。孙蕙书斋名为“鹤轩”,此亭名为“鹤亭”,皆取鹤之清高洁白为意 [8]44。作于康熙十二年(1673)的七绝《王子雪因邀饮,摘茉莉花归浸案头,感成一绝,寄刘孔集》云:“五更梦醒意犹醺,一片寒香隔案闻。疑在鹤轩眠未起,临床欲唤老参军。” [8]601诗中仍然提到孙蕙的书斋鹤轩。据此,人们较为熟悉的鹤轩当为蒲松龄对孙蕙一鹤轩的省称。邹宗良先生《蒲松龄年谱汇考》对此持相同观点 [4]207。
孙蕙将其书斋命名为一鹤轩,有其深意。袁世硕先生认为,鹤轩取为斋名,是“自谦兼自励之意”。赵先生认为,孙蕙的书斋名为“鹤轩”,取鹤之清高洁白之意。笔者赞成袁先生的观点。
鹤在古人眼中是君子的化身,常被喻为山中隐士、林中君子,这与鹤的高洁品性有关。唐朝诗人白居易的寓言诗《感鹤》云:“鹤有不群者,飞飞在野田。饥不啄腐鼠,渴不饮盗泉。贞姿自耿介,杂鸟何翩翾。同游不同志,如此十余年。”前四句通过描写鹤躲避不洁饮食的行为刻画它的高洁品性。宋朝诗人林逋隐居杭州孤山时,植梅养鹤,终生不娶。后常用“梅妻鹤子”比喻隐逸生活和怡然自适情怀。
《左传·闵公二年》记载:“(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卫。衛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于二子。’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卫懿公所养之鹤,享受俸禄,乘坐轩车,当外敌入侵时却不能冲锋陷阵,毫无用途,因此世人多以鹤轩比喻滥厕禄位者。滥厕,谓混充其间。鹤轩多用以形容幸得禄位,常作干禄者自谦之辞,以此自谦虚有其表、毫无作为。
对此分析以上典故,孙蕙以一鹤轩作为自己的斋名,如果效法林逋“梅妻鹤子”,说明他身处官场不肯同流合污,仅只是独善其身的一种处世行为,远没有“兼济天下”的入世情怀。如果取卫懿公“鹤轩”之意,表明孙蕙反其意而用之,表面是自谦之意,实际则有自励之意,他要高扬儒家“积极入世”的实践精神,修齐治平,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蒲松龄《树百问余可仿古时何人,作此答之》诗句“他日勋名上麟阁,风规雅似郭汾阳”,《过孙给谏芙蓉斋》诗句“此日果酬鸣凤志,书生引领望殊奢”,诗小注“公令宝时,每自许曰:他日必为朝阳鸣凤”,这些诗句已经透露出孙蕙意气轩昂、建功立业的性格特点。从孙蕙在宝应的表现以及《清史列传》等志书对他的评价来看,孙蕙“为人磊落洞达,见义必为,有贲育之勇”,说明他不是尸位素餐者,而是一位积极进取、政绩卓著的官员。正如道光《宝应县志》所言:“蕙治宝六年,专以爱民为急,不自计利害升沉。”因此,如果仅仅将鹤轩解读为孙蕙意在表明自己为人清高,立志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官员,似乎还没有真正读懂孙蕙的内心世界。
三、孙蕙写作荐书
康熙十年秋,蒲松龄从江南宝应县返回家乡参加次年乡试,孙蕙为其书写举荐信。《蒲松龄与孙蕙》叙述:“蒲松龄是带着孙蕙的荐书回来的,以期在次年的山东乡试中不再被屈煞。然而,孙蕙的荐书并没有生效,康熙十一年的乡试,蒲松龄依然名落孙山外,铩羽而归。” [1]63-64孙蕙的这封荐书写于何时?写给谁?目前所见资料均没有明确解析。 《蒲松龄与孙蕙》写道:蒲松龄乡试落榜后,于苦恼之际写作三首七律《寄孙树百》。孙蕙收到蒲松龄的诗文、信札后,写了回信,对自己的荐书未能生效表示歉意,进而安慰鼓励,最后规劝蒲松龄“敛才”,专心于举子业 [1]64。袁先生在文中节录了孙蕙的这封信,但没有注明出处。邹宗良先生《蒲松龄年谱汇考》叙述:“为蒲松龄参加本年乡试事,孙蕙曾有书荐之于当道;蒲松龄铩羽归斋后因有诗寄孙蕙,述其悲愤与怀人之情;时刘大成(指刘孔集)仍在孙蕙宝应幕中,同时有诗相寄。孙蕙览诗后复有书答之,并以本年江南乡试录相寄。” [4]283邹先生在此只给出结论,没有详细论述。马瑞芳先生《蒲松龄评传》言及此事,也是语焉不详 [9]75-78,查阅其他专家同类资料,也大都如此。路大荒先生《蒲松龄年谱》引用了这封信,原文如下:
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先生三十三岁。
《寄孙树百》七律三首,其一云:“君疲牛马身犹病,我困遭逢数亦悭。三载行藏真落水,十年义气已阑珊。不堪蟋蟀愁中听,但把茱萸醉后看。千里踟蹰何所寄?惟凭尺一劝加餐。”其二:“帐外西风剪剪吹,屋梁落月不胜悲!途穷只觉风波险,亲老惟忧富贵迟。九月山城闻塞雁,五更魂梦绕江蓠。怀人中夜悲天问,又复高歌续楚词。”(余不录)
同年孙蕙(树百)来函寄候云:“异乡落寞,满拟好友蜚翀,少添意兴;不意蕪椷无灵,致误云翼。文章憎命,不其然乎?抱歉抱歉!来什怜及牛马,传语加餐,足纫至爱。几番拈髭拟和,不成报章,大抵鞅掌之人,重以鸹索,便语不成声矣。又甚者:奔波已极,客冬复有监工清潭之委,冷烟寒水之际,栉风沐雨,昼堤扰攘而难餐,夜船水打则惊睡,因感叹于宦海波涛,恒有忠信难涉之处。吾兄为亲老忧富贵迟,总使非迟,亦无奈亲日老也。惟期砥砺进修,祈宽过以报春晖,于愿足矣。兄台绝顶聪明,稍一敛才攻苦,自是第一流人物,不知肯以鄙言作瑱否耶?南闱之役,颇称得人,两科遗录,前名幸隽,并以付之剞劂,赉呈请教,聊当远音。倘遇便鸿,无吝金玉。凭池不任依切!……”(旧抄本) [7]21-23
袁先生所谓蒲松龄带着孙蕙荐书回乡参加乡试这一结论,估计来自孙蕙信函“不意芜椷无灵,致误云翼”之句。按袁先生的观点,这封荐书写于康熙十年秋,即蒲松龄返回家乡之前。要理清荐书的时间问题,首先得弄清这封荐书写给了谁。
这封荐书既然是有关蒲松龄参加乡试之事,最直接的管事人当然是山东学政或乡试主考官,那么第一种可能是写给山东学政。查阅《清史稿·职官三·外官》:“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人员内简用。各带原衔品级。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学政,全称提督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系明清省级文化教育行政长官。清初沿袭明制,设提学御史、提学道,雍正四年(1726)易此名。据张英麟总校《山东通志》记载,康熙九年至十一年(1670-1672)担任山东学政的是河南人杨毓兰。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二记载:“康熙九年,正月乙卯。以刑部郎中王震生为江西按察使司佥事、提调学政,工部郎中董朱衮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提调学政,刑部郎中杨毓兰为山东按察使司佥事、提调学政,户部郎中王震起为广西按察使司佥事、提调学政,刑部郎中钟朗为陕西按察使司佥事、提调学政。”《山东通志(卷二十五)之二·职官二》记载:“杨毓兰,河南新郑人,进士,康熙九年以佥事任。”据《河南通志》记载:杨毓兰,河南新乡人,提学道。清顺治乙酉科举人,丁亥科吕宫榜进士。需要解释的是,杨毓兰应为新乡人,《山东通志》所载其籍贯有误。
史载杨毓兰的资料较少,从其履历来看,他与孙蕙不是进士同年:杨毓兰是丁亥科(顺治四年,1647)进士,孙蕙是辛丑科(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但两人有在刑部共事的可能。孙蕙进士及第后,按惯例要被派遣至刑部或六部九卿等衙门观政。观政结束后,返回原籍等待补刑部官缺。康熙八年(1669)因为裁撤刑厅,孙蕙改授宝应知县,而杨毓兰于康熙九年由刑部郎中升任山东学政之前,按现有资料,应一直在刑部任职。孙蕙在刑部观政期间,估计与杨毓兰结识并有交情,此后一直有联系。杨毓兰担任山东学政后,孙蕙写信举荐蒲松龄,请其在科试等方面照顾蒲松龄,这个推论成立的可能性极大。《聊斋志异·叶生》关于科试前向学政推荐生员,就有如此叙述:“值科试,公游扬于学使,遂领冠军。” [10]113意思是说,科试之前,淮阳知县丁乘鹤向本省学政竭力宣扬叶生文才优异,于是叶生在科试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明清时学政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科试选拔参加乡试的生员,也就是说,秀才要想参加乡试,必须先过学政主持的科试这一关。科试,也称科考。明清时每届乡试之前,由各省学政巡回所属府州考试生员。科试获第一名称领冠军;科试成绩一、二等及三等前十名(中小省为前五名)的生员,册送参加乡试。三等的其他名次和因故未参加科考的生员以及在籍监生、贡生等,再参加录科考试。录科未取和科考、录科的缺席者,还可参加录遗,名列前茅者也有参加乡试的资格。邓云乡《清代八股文》记述:“学政的工作是到省巡历各府,主持岁、科两试考秀才。童生考秀才,每三年中有两次机会。逢丑、未、辰、戌年叫岁考,寅、申、巳、亥年叫科考。学政到任第一年为岁考,第二年为科考。科考为送乡试之考试。按成绩由学政编造名册送省城布政使(俗称藩台)衙门,准备赴省参加乡试,即考举人。” [11]35
张笃庆《厚斋自著年谱》记载:“康熙十一年壬子,余年三十一岁。春三月,提学杨东始先生毓兰,科岁一试,余幸冠军,遂食饩。……秋试,复瓠落。” [12]127杨毓兰于康熙十一年三月,将济南府的岁试、科试合并进行,张笃庆幸运地获得第一名,补廪膳生员,并与蒲松龄一起参加了当年的山东乡试,但依然没有中举人。
据此推测,孙蕙写给杨毓兰的这封荐书,应该是为了蒲松龄在康熙十一年三月的科试中能够顺利过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蒲松龄顺利通过了科考,从现有资料来看,这是毋庸置疑的,如其不然,蒲松龄那三首大发牢骚的诗作,就有可能写于此年春天。但有一个疑问,如果孙蕙的荐书是为了蒲松龄科试过关,蒲松龄也如愿以偿,蒲松龄定会即时回信告之孙蕙,而且孙蕙也不会迟至该年秋天才复信,并且在信中表示抱歉。合理的解释应该是:这封荐书不会写于康熙十年,并由蒲松龄带回家乡;这封荐书也不是写给杨毓兰的。 蒲松龄于康熙十一年乡试未能中举,烦恼至极,写作三首七律,寄给远在宝应的孙蕙,诗中有“君疲牛马身犹病”“惟凭尺一劝加餐”“亲老惟忧富贵迟”等句。孙蕙对蒲松龄怀才不售、亲老难报的悲愤情绪进行了安抚,对蒲松龄关怀自己健康的深厚友情表示了谢意。这样看来,孙蕙的荐书又有可能是为了蒲松齡能够顺利中举而写的。那么这封荐书又是写于何时?写给谁的呢?查阅史料,康熙十一年山东乡试有一名考官张鹏与孙蕙是进士同年,荐书有可能是写给他的。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九记载:“(康熙十一年)闰七月,丙申。以翰林院检讨杨仙枝为山东乡试正考官,内阁中书张鹏为副考官。”《清秘述闻三种》卷三“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乡试”记载:“山东考官:检讨杨仙枝,字简人,山西宁乡人,丁未进士;内阁中书张鹏,字南溟,江南丹徒人,辛丑进士。题‘敬事而信’三句,‘可以赞天’二句,‘圣人人伦’一句。解元王鼎冕,字甲先,滨州人,癸丑进士。”
据此可知,内阁中书张鹏于康熙十一年担任壬子科山东乡试副考官。张鹏,字南溟,江南丹徒人,与孙蕙同为顺治十八年辛丑科进士。既然是进士同年,关系非同一般,在官场上理应相互照应。为了蒲松龄乡试能够顺利过关,在不违反科场规则的前提下,也可以适当照顾一下。那么,孙蕙是不是于此年乡试前给张鹏写了这封请托信呢?应该有这种可能。这种请托之事在明清乡试之年时有发生。如顺治八年高珩典试江南时,有人借送古书之名,把装有重贿的请托信夹在书中,高珩发现后立即烧掉,不予理会。康熙十一年秋,时任宝应知县的孙蕙“分校南闱,取夏乾御等七人,时谓得人” [2]1061。南闱,明清科举考试,称江南乡试为南闱,顺天乡试为北闱。孙蕙在张鹏的家乡担任乡试同考官,会不会也应张鹏之请,为某人提供方便呢?也有可能。因此,于情于理,孙蕙有可能致信张鹏,举荐蒲松龄,至于张鹏能否按照孙蕙所请去做,只有天知道!
事件没有按照孙蕙等人的努力轨迹发展,美好的愿望无果而终,蒲松龄壬子科乡试落榜了。为此孙蕙在给蒲松龄的信中检讨自己办事不力,荐举信没起作用,“芜椷无灵,致误云翼”,一再表示抱歉。如此说来,孙蕙的这封荐书应该写于康熙十一年秋,不会是康熙十年秋,因为张鹏担任山东乡试副考官是在这年的八月乡试前,即七月才由康熙帝确定。据此,袁先生所谓蒲松龄带着孙蕙荐书回家的结论应该立不住。
或许有人质疑,乡试制度极严,违犯规则轻则罢官重则杀头,孙蕙是否有胆量写这封请托信?凡事都得从两方面看,尽管乡试秩序严明、监督有力,但仍有隙可乘。如丁酉顺天乡试,孙蕙的族叔孙珀龄就为其子兰茁请托作弊,只可惜运气不佳,遭人揭发,父子二人被顺治帝流徙尚阳堡。
综上所述:康熙十年蒲松龄科试顺利通过,荐书可能不会写于康熙十年秋;康熙十一年山东乡试蒲松龄落榜,荐书可能写于此年乡试前,应该是写给副考官张鹏的,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蒲松龄“侘傺”何事
《蒲松龄与孙蕙》写道:“康熙十二年(1673),孙蕙的一个妻子死了。蒲松龄闻讯,颇为动情,又立即寄诗相慰,诗题是《久废吟咏,忽得树老家报,侘傺不成寐,破戒作三律,即寄呈教,聊当慰藉,想为我千里一笑也》(简称《久废》)。诗开头表示震惊,说:‘闻君失所爱,惊坐汗交颐。’接着劝孙蕙宽心节哀,说:‘但愿加餐饭,英雄性不羁。’(第一首)第三首的末联,劝孙蕙‘还应鞅掌酬圣明,切勿灰心决去留!’感情还是质朴、诚挚的。” [1]65
赵蔚芝先生在《聊斋诗集笺注》中对此诗注释:“这三首律诗,一首五言、两首七言,都为安慰孙蕙丧子而作,诗当作于康熙十四年‘乙卯’孙蕙离开宝应入京任户科给事中之前。诗中运用多处典故,哀悼孙蕙的不幸,并劝勉孙蕙以国事为重,努力加餐,酬答圣明。” [8]595邹宗良先生考证:“孙蕙之子生于康熙九年庚戌。诗言孙蕙‘失所爱’,又用《孔子家语》中孔子曰:‘[商]瞿过四十当有五丈夫子’果然之典慰之,是诗为孙蕙失子而作。” [4]288相互比对,袁先生据蒲诗所言得出“孙蕙的一个妻子死了”的结论不正确,换言之,蒲松龄“侘傺”的不是这件事。
查阅高珩《墓志铭》,孙蕙“生于崇祯壬申二月十六日子时,卒于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初六日寅时。享年五十有五。元配韩孺人,继配赵孺人。子一,斯铭,君叔弟芹出也,今继君祀。聘益都处士南吕夏侯君钟女。女一,适同邑岁贡生、候选教谕马君朝端男、监生步云。韩孺人出。” [2]1066-1067
孙蕙一生娶了两位妻子,一位是韩氏,早逝;一位是赵氏,孙蕙去世时仍在世。当然,孙蕙还有几位妾,最有名的当属顾青霞。孙蕙的成年子女只有一子一女,儿子并非亲生,过继其叔弟孙芹的儿子,名斯铭,聘益都夏侯钟的女儿为妻,此时尚未结婚;一女是韩氏所生,嫁于淄川马步云监生。邹先生考证:康熙九年,蒲松龄代孙蕙作《答淮上陈差官》《十二月初五日答王世德》,十年作《三月初一日答杨恩县》,以上三札,“皆为官绅燕贺孙蕙生子而作之答函” [4]225-226,据此,孙蕙于康熙九年十一月或稍前喜得贵子,官绅等备礼申贺。
孙蕙的妻子韩氏去世较早,续娶赵氏。孙蕙在宝应任知县时,赵氏随其居住在县衙,蒲松龄《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寿赵夫人》等诗,可以佐证。再据《墓志铭》分析,赵氏后于孙蕙离世。因此,袁先生所言孙蕙妻子去世的结论不准确。
《久废》计有一首五言律诗、二首七言律诗。诗其一云:“闻君失所爱,惊坐汗交颐。已似休文瘦,宁堪季子悲。鬼神何太恶,天地岂无私。但愿加餐饭,英雄性不羁。” [8]595诗三四句以沈约、季札比作孙蕙,对孙蕙丧子表示哀悼。诗五六句谴责鬼神可恶、天地有私,使孙蕙失去爱子。诗其二云:“冷雨凄风总黯然,欲搔短发问青天。魂销东野人何处,玉葬西河梦未还。英物元招神鬼忌,根因只觉报施偏。三生石上知谁似,与尔同参玉版禅。” [8]595诗三四句大意是,孟郊的儿子已死,今在何处?孔子弟子子夏的儿子葬在西河(今陕西大荔县)。这两句诗以孟郊、子夏比作孙蕙,讲述孙蕙丧子、葬子的悲痛心情。诗五六句大意是,孙蕙的儿子是英物,遭到鬼神忌妒夭折;上天报应不公,使孙蕙丧子。诗其三云:“自古钟情属我俦,况将白璧葬荒丘。商瞿幸趁孤身健,东野无烦百岁忧。过眼存亡真幻影,柔肠儿女亦悬疣。还应鞅掌酬明圣,莫为灰心决去留。” [8]595诗三四句大意是,孙蕙身体尚健,应如商瞿一样晚年得子;要像孟郊那样不担心死后无子继承。诗七八句大意是,要振奋精神努力工作报效皇上,不要因为丧子悲痛而辞去官职。 揣度以上三诗内容:孙蕙丧子,极为痛苦;蒲松龄劝慰孙蕙不要悲痛,努力加餐饭,尽心报效皇帝。至于孙蕙夭折的这个儿子是哪个妻妾所生,赵氏所生的可能性更大,只是目前没有确切资料为证。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蒲松龄“侘傺”之事,不是孙蕙其妻去世,而是其子夭折之事,袁先生的结论不正确。正因为孙蕙的亲生儿子夭折,后来仍然没有生育儿子,所以才过继了堂弟的儿子。《淄川县志·选举志·续例贡》记载:“孙斯铭,蕙子。” [6]591可以看出孙斯铭的功名很低,只是一名例贡。例贡,是不由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而得的功名,不算正途。
赵蔚芝先生考证,《久废》作于康熙十四年,孙蕙离开宝应入京任户科给事中之前。康熙十三年冬,朝廷对地方官进行考核,孙蕙被举“卓异”。十四年,因江南督、抚推荐,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授职孙蕙给事中,孙蕙进京谒见康熙皇帝,康熙皇帝亲赐蟒衣。由此可知,赵先生关于此诗写作时间的考证不谬。
五、何时建成芙蓉斋
高珩《墓志铭》叙述:孙蕙“虽廿载荣途,而性嗜山水,于舍旁为园,筑亭其内,牓曰‘万仞芙蓉斋’。又开池浚塘,堆岩布壑,种树蓄鹤,萧然尘外。雅负书癖,每见坊间善本,不惜重直购求,特建‘逸峰阁’以贮之。” [2]1066
对于万仞芙蓉斋,乾隆《淄川县志·建置志·园林》如此记载:“逸峰园,给谏孙公第旁园也。邑南十五里,方广数十余亩,内建高阁,亦名‘逸峰’,东西两室翼之。西北为回廊,廊外为池蓄鱼,凭阑俯视,深可寻丈。其外为树园,园中放鹤,时闻声彻九皋也。阁前为亭,榜曰:‘万仞芙蓉斋’。斋前为露台,方广亩许,周以短墙。台南为池,池上架桥,东为舫亭,西为长廊。廓南出为石假山,山之东绿竹万丛。西南隅为曲径幽斋,竹林杂树映之,颇类僧寮。所有题咏,选载《艺文》。” [6]428
孙蕙何时建成万仞芙蓉斋?袁世硕先生在《蒲松龄与孙蕙》中考证:“康熙十五年(1676)、十八年(1679),孙蕙曾两次返里,后一次还营造了他的万仞芙蓉斋别墅。” [1]65
邹宗良先生在《由〈聊斋偶存草〉所见聊斋诗的整理诸问题》(载于《蒲松龄研究丛稿》)记叙:“唐梦赉《志壑堂诗集》卷九康熙十七年戊午下,有《孙树百给谏吴越归来,营万仞芙蓉斋成,和高念东先生赠诗三章,共成十首。招饮索和,率步原韵》(简称《归来》)诗,康熙十八年有《送孙树百北上》诗,可知孙蕙在康熙十七年、十八年曾有过里之事。” [13]213
据唐梦赉诗题所言,孙蕙的万仞芙蓉斋当于康熙十七年(1678)建成。芙蓉斋建成后,孙蕙曾邀请淄川名流前来参观。文友张洪玉女士提供手抄本唐夢赉《归来》诗,其一云:“归来给谏策山灵,折简分明庆落成。别墅近添花木胜,新斋势与涧溪争。座间缥缈青峦影,槛外琮琤碧水声。稍待长廊留醉墨,垂虹桥上试茶铛。”诗首联大意是,孙蕙自吴越归来后,向山神卜筮建房之事;芙蓉斋建成后,写信邀请好友前来参加落成仪式。诗其七云:“蒲笠山头路向东,开扉更植菊花丛。木奴千树征君宅,茅屋三楹处士风。丁令乍来惊世改,渔郎轻去怅途穷。清秋叶落频频扫,莫与人间流水通。”诗中“菊花丛”“清秋叶落”等诗句所言均为秋景,足可印证芙蓉斋完工的具体时间应该是该年秋天。
与此事有关,据唐梦赉诗中所言,孙蕙于康熙十七年自“吴越归来”,那么他到江苏、浙江一带去干什么呢?乾隆《淄川县志·赋役志·灾祥》记载:“康熙十七年四月,不雨。五月二十六日,始雨,复旱,沴气为祲,人多病疫。至六月二十二日,乃雨,秋大饥。” [6]478这年淄川春夏大旱,夏粮绝产,秋天又遇灾害。孙蕙有可能于这年春夏前往经济富庶的吴越之地看望好友,寻求救济。这是其一。其二,或许自上年始,孙蕙就已经开始营建芙蓉斋,此后因为缺少资金,只好前往吴越寻求好友帮助,于是才有了吴越之行。《笠山诗选》第二卷均为孙蕙游览江苏、浙江一带的诗作,但未明确注明写作日期,是否可以作为证明?有待进一步考证。
蒲松龄写有七律《卧万仞芙蓉斋,听棋客争道》,在《聊斋诗集笺注》中系于康熙十二年。赵蔚芝先生注释:“万仞芙蓉斋这座别墅建于何时,尚难断定。若依袁世硕先生之说,建于康熙十八年,则此诗编年应该推后。” [8]115七律《过孙给谏芙蓉斋》系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赵先生注释:“康熙二十年,孙蕙任福建乡试副考官(据康熙朝《实录》,应为正考官),试毕,便道返里。此诗写于次年三四月间,孙蕙离淄返京之前。” [8]172赵先生所言极当。再进一步分析两首诗文内容,《卧万仞芙蓉斋,听棋客争道》写作时间应早于《过孙给谏芙蓉斋》,当写于康熙二十一年之前,或许就在芙蓉斋建成、孙蕙邀请好友参观之时,即康熙十七年秋天。
上文已经考证,孙蕙自康熙十四年离职宝应,一直在家赋闲,直到康熙十九年才补实缺,担任户科给事中。在这段时间,孙蕙并未如袁先生所言只于康熙十五年、十八年两次返里,也未如邹先生所言在康熙十七年、十八年曾有过里之事,而是一直在家居住,而且还营造了万仞芙蓉斋。但不可否认,他曾数次南下访友叙旧,或北上谋求补缺,《笠山诗选》部分诗可以为证。
六、蒲松龄与孙蕙绝交
蒲松龄与孙蕙绝交,源于一封书信《上孙给谏书》。这封书信是蒲松龄有感于孙蕙的族人、奴仆仗势武断乡曲、横行霸道而写给孙蕙的。书信的主要内容是劝说孙蕙“择事而行”“择人而友”“择言而听”“择仆而役”“收敛族人”。在这之前,蒲松龄与孙蕙的关系已然生疏,《上孙给谏书》发出后,蒲松龄与孙蕙便彻底绝交了。
袁世硕先生认为:《上孙给谏书》作于康熙二十一年冬。其主要依据是:《上孙给谏书》中说到:“先生铮铮朝端,真为闾里生光,真为苍生造福。比读闽中闱墨,见月旦中具有深心,乃知河干竭蹶时,慷慨之心,未尝稍变也。”孙蕙于康熙二十年(1681)充任该年福建乡试副主考官(应为正考官),返程后曾在家乡淄川停留一段时间,次年春天返京。康熙二十三年(1684),孙蕙丁父忧,归家守制,丧服未除,便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春病卒于家。《上孙给谏书》言及“闽中闱墨”,可见蒲松龄作此信是在孙蕙典福建乡试之后。此时,孙蕙应该正在家中,否则就不会说什么“自觉面目酸涩,不可以登君子之堂”之类的话了。从“比读闽中闱墨”之句,以及信中并无劝慰节哀等语,可见又非作于孙蕙丁忧之时。看来,推定此信作于康熙二十一年冬,也就是孙蕙从福建回家、稍作停留时,是比较合适的 [1]67。 徐仲伟先生认为:此信作于康熙二十三年。蒲松龄对孙家族人、奴仆仗势欺人、横行乡里之事,屡有所闻,日益不满。康熙二十三年,孙蕙的父亲病故,请假居家守制。蒲松龄再也按捺不住,便给孙蕙写了一封长达千言的信——《上孙给谏书》 [14]115。
邹宗良先生认为:此信作于康熙二十一年,但他没有展开论述 [13]212。其《蒲松龄年谱汇考》记载:康熙二十一年壬戍,蒲松龄“愤于孙蕙族人、仆辈借其威势横行乡里事,作《上孙给谏书》以谏。” [4]352“‘比读闽中闱墨’为本年孙蕙自福建归来时事,此札亦当作于本年孙蕙尚在里中之时,应系本年。” [4]354
笔者认同袁、邹两位先生的观点,《上孙给谏书》当作于康熙二十一年,但具体时间需进一步考证。赵蔚芝先生考证,康熙二十年,孙蕙任福建乡试副考官,试毕,便道返里。《过孙给谏芙蓉斋》写于康熙二十一年三四月间孙蕙离淄返京之前 [8]172。笔者据此认为,《上孙给谏书》当作于康熙二十一年三四月间,具体时间应在《过孙给谏芙蓉斋》之后。蒲松龄《过孙给谏芙蓉斋》首联“有人搔首忆京华,绿竹丛丛荷未花”可证此诗写于春末。之所以如此断定,是因为蒲松龄的这封书信一经孙蕙拆阅,两人再见面便相当尴尬;以蒲松龄的秉性,他是不会再登孙蕙家门解释事情原由的,当然也不会专为孙蕙写诗了。至于徐先生此信作于康熙二十三年的观点,袁先生已经推翻。而袁先生此信作于康熙二十一年冬的观点,已然自我否定了:孙蕙康熙二十年“返程曾在家乡停留一段时间”,“次年春方返京”。孙蕙既然康熙二十一年春返京,又怎么能于康熙二十一年冬“从福建归来于家,稍作停留”呢?这或许是袁先生笔下误,将康熙二十年冬错写为康熙二十一年冬,但这又与该文所述抵牾。
蒲松龄在《上孙给谏书》中写道:“曩者刘孔集自武康归,先生尝谓之曰:‘姜桂之药,亦宜相人而施。’某之言真辣于姜桂矣!如可节取,则电毕而火之;如其荒谬,即不妨暴之同人,以彰吾过。弟年来无他进益,然能知非矣。断不敢谬执己见以自是也。” [15]1123从此信中可以看出,蒲松龄虽然对孙蕙的亲族、仆役横行不法之事激愤于衷,仗义执言,但还是顾及这位昔日好友的颜面,没有将其丑事宣示他人,而且特别请求孙蕙看后烧掉,以免泄露消息,在士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然而,此事后来还是在淄川传扬开来,以至于众人尽知。唐梦赉《县西关义市碑记》叙述:对于不法之徒扰乱淄川西关义市,“孙给谏树百,严发禁示,以诫族人。” [6]785高珩《墓志铭》记述:“盖君之居桑梓也,律己以正,存心以仁,严饬仆役,咸恂恂奉法无忒,一洗般阳故习矣!” [2]1065张元《柳泉蒲先生墓表》对于此事记述得更为详细:“乡先生给谏孙公,为时名臣,而风烈所激,其厮役佃属,或阴为恣睢。乡里莫敢言,先生独毅然上书千余言以讽。公得书惊叹,立饬其下皆敛戢。” [7]72据此看来,孙蕙接到蒲松龄的书信后,立即痛下决心,严厉整饬亲族、仆人的不法行为,淄川的社会秩序因之好转,得到了淄川乡绅百姓的广泛赞尚。
既然蒲松龄在书信中已经表明信守诺言,不会将书信内容公之于众,那么又是谁将此事“暴之同人”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孙蕙自己:或者孙蕙在处理族人、仆役把持官府、武断乡曲诸事时,言及蒲松龄来信劝谏之事,于是此事流传于市井里巷;或者孙蕙故意将此事“暴之同人”,以彰显自己秉公处理、绝不袒护之意。但如此一来,也就含有疏远蒲松龄之意,乃至于暗示与其绝交。即使是孙蕙没有此意,他人也会认为蒲松龄的“姜桂之药”没能“相人而施”,没能给孙蕙留足面子,真可谓狂妄之极。不管孙蕙是无意“暴之”还是有意“暴之”,对孙蕙来说,总之是利大于憋。孙蕙通过“择人而友”“择仆而役”“收敛族人”等行动,在社会上树立了一个虚心纳言的良好形象,既能为诤臣,又能容诤友;而蒲松龄作为孙蕙昔日幕僚,“谬执己见”,公开指责“旧主”的言行,极易在亲朋好友中造成一种“忘恩负义”的负面影响。
蒲松龄激于义愤,上书孙蕙,其初衷不过是看不惯孙蕙亲族、奴仆的所作所为,为受欺压者讨要公道,还社会一个朗朗乾坤。蒲松龄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孙蕙的正面形象,更重要的是其性格使然。蒲箬在《清故显考、岁进士、候选儒学训导柳泉公行述》如此评论蒲松龄:“唯是天性伉直,引嫌不避怨,不阿贵显。即平素交情如饴,而苟其情乖骨肉,势逼里党,辄面折而廷争之,甚至累幅直陈,不复恤受者之难堪,而我父意气洒如,以为此吾所无愧良朋也者;而友亦谅我父之天真烂然,不以为迕,盖不以情胜义,而肝鬲倾吐如此。” [7]77张元也说:“先生性朴厚、笃交游,重名义,而孤介峭直,尤不能与时相俯仰。” [7]72蒲松龄性格耿直,眼里容不得沙子,看不惯世上龌龊之事,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或者当面指责,或者致信批评,全然不顾及他人的情面与感受。蒲箬所谓“情乖骨肉”,是指郢中诗社好友王甡(字鹿瞻)听凭妻子将其父亲赶出家门,以致病死旅舍之事,蒲松龄为此曾致信指责。所谓“势逼乡党”,应该是指蒲松龄上书孙蕙揭露其亲族、奴仆贪赃枉法这件事。
蒲松龄“天性伉直”“孤介峭直”,不愿做“老好人”“伪善者”,认为这样的人全然没有是非觀念。在他自己看来,作为诤友,公开指责他人过失,是出于对好友的爱护,是为了维护好友的良好社会形象,“可无愧于良友耳”。因此,他在信中列举了孙蕙族人、仆役的种种劣迹后,惟恐孙蕙不相信,又规劝孙蕙“微行里井而私访焉,倘有一人闻孙宅之名而不咋舌咬指者,弟即任狂妄之罪而不敢辞” [15]1123,真正是“不复恤受者之难堪”。其实,蒲松龄当然知道,这封言辞激烈的书信一经孙蕙接收,他们之间二十多年的友情也就宣告结束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此信发出之前,蒲孙二人的关系已经出现隔膜,“疏节孔多,遂使曩年把臂之交,至不以我为人” [15]1121。《上孙给谏书》发出之后,两人断绝了来往。按照他们过去的交情,孙蕙丁忧居家时,蒲松龄应该有诗相慰,前去探视;孙蕙病死家中,蒲松龄也应该有诗挽之,亲往祭奠。但从现有蒲松龄的诗文中却看不到这样的篇章,也不见有这方面的行动,更看不到他人对此的记载。如康熙二十一年,与蒲松龄同为孙蕙幕僚的刘孔集过世,蒲松龄写有五言古诗《伤刘孔集》,而蒲孙两家相距不过二十多里,孙蕙死后,没有蒲松龄前往吊唁的诗文记载,表明蒲松龄可能确实没有到过孙家祭奠孙蕙。这说明,孙蕙接到蒲松龄的书信后,确曾“严发禁示,以诫族人”,却对蒲松龄心存芥蒂,没有公开示好,因为毕竟是朝廷重臣,被“草野之人”蒲松龄一通教训,面子上总过不去;而“孤介峭直”的蒲松龄也绝不会事后当面赔情道歉,挽回所谓的不良社会影响。如此一来,蒲松龄与孙蕙“朋友之情,老而弥笃”的期待也就彻底落空了。 七、顾青霞在京居住
《蒲松龄与孙蕙》记述:“《西施三叠》词、《孙给谏顾姬工诗,作此戏赠》诗,均为蒲松龄南游归里后所作。前者约作于康熙十三年,后者在路大荒编《蒲松龄集》中系于康熙二十一年。这表明孙蕙行取入都做了给事中,并没有将顾青霞带往京邸,而是留在了淄川家中。” [1]73笔者查阅有关诗文,康熙十九年孙蕙出任户科给事中后,顾青霞并不是一直留在孙蕙淄川家中,而是随从孙蕙进京,并在京城居住了一段时间。至于居住时间长短,则不能确定。
马俊慧先生《陈淑卿与顾青霞:关于蒲松龄的宝应之恋(续)》写道:“孙蕙的另一位好友汪懋麟,曾经为孙写过三首题为《莫春过树百寓斋出姬人顾粲可玉山堂诗卷见示兼听小史云岫弹琴》(下文简称《莫春》)的诗,在‘孙郎解珮得青霞’一句下注曰:‘姬名也。’” [16]5胡春丽《汪懋麟年谱简编(下)》记载:“清圣祖康熙十九年庚申(1680),四十二岁。暮春,过孙蕙寓斋。(《遗稿》卷二庚申稿《莫春,过树百寓斋,出姬人顾粲可玉山堂诗卷见示,兼听小史云岫弹琴三首》)” [17]59据此,《莫春,过树百寓斋,出姬人顾粲可〈玉山堂诗卷〉见示,兼听小史云岫弹琴》作于康熙十九年,确定无疑。
《莫春》为三首七言绝句,载于《百尺梧桐阁遗稿》卷之二。承蒙马先生厚爱,提供此诗全文,遂得知全豹。诗其一云:“丁香叶大碧梧新,愧尔钩帘岸帻人。读罢《玉山堂》里句,支离真负一年春(诗中有“支离已是春相负”之句,余最赏之)。”诗其二云:“孙郎解珮得青霞(姬名也),并坐春风一笑哗。怪底闺房多秀气,顾家今已胜乔家。”诗其三云:“纷纷飞鸟倦知还,一曲清琴万虑闲。休道白云无意思,出山未久即归山。”诗题中的“粲可”,孙蕙的妹夫、邑庠生王观正(字如水)的五首七言绝句《孙树百爱姬顾餐可,以所著诗词示予,赋此赠之,即题卷末》写作“餐可” [18]122,汪懋麟或许是误写。王观正所言“所著诗词”极有可能就是《玉山堂诗卷》。《玉山堂诗卷》如能重现世间,对于研究顾青霞的生平以及她与蒲松龄的关系,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莫春》诗题中的“树百寓斋”,当指孙蕙在京城的住所。按诗题所言,康熙十九年春末,时在京城任职的汪懋麟到孙蕙住所拜会孙蕙,孙蕙向其展示顾青霞的《玉山堂诗卷》,汪懋麟阅读后,大加赞赏,题写七绝夸赞顾氏的才华。诗其一言称,读罢《玉山堂诗卷》,行事洒脱、率性而为的诗人也自愧不如;汪懋麟尤其欣赏顾氏“支离已是春相负”的诗句,印象特别深刻。诗其二写道,顾青霞成为孙蕙的姬妾后,孙蕙与其相处亲昵,如沐春风;顾青霞才貌双全,胜过三国时的大乔。汪懋麟在这里将孙蕙比作孙权,将顾氏比作大乔,称赞顾家女儿胜过乔家。诗其三主要描述听到琴声的感慨,认为出仕不如归隐快乐。此诗与顾青霞没有多少关联。
此诗作者汪懋麟(1639-1688),字季甪,号蛟门,又号十二砚斋主人,晚号觉堂,江南扬州府江都县人。少聪颖,从宿儒王岩学古文,得其指授颇多。顺治末,王士禛司理扬州,从学诗,诗益工。康熙二年(1663)中举,六年(1667)中进士,授内阁中书,后官刑部主事。康熙十八年,以徐乾学举荐,入明史馆充纂修官。二十三年,中蜚语罢归。归田后,杜门谢宾客,昼治经,夜读史,锐意著述。二十七年(1688),以疾卒于家。生平著述颇丰,今存《百尺梧桐阁诗集》十六卷、《百尺梧桐阁文集》八卷、《百尺梧桐阁遗稿》十卷等。汪懋麟曾与王士禛于康熙二十一年,共同为孙蕙编选《笠山诗选》并作序。
据汪懋麟《莫春》诗所言,此时顾青霞应在京城,与孙蕙居住在一起。汪懋麟拜访孙蕙,孙蕙引见顾氏,同时拿出顾氏《玉山堂诗卷》,请汪懋麟评阅,这符合一般社交礼仪。但也有一種可能,孙蕙只携带了顾氏诗集,在京请友人品评,顾青霞并未在京。目前大多数专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孙蕙进京任职时没有携带顾氏,顾氏被遗弃在孙蕙的家乡淄川西笠山村,而且仅就该诗所述,也确实没有顾青霞在京随侍孙蕙的扎实证据。如何更准确地解释这一问题,还有待于发现更多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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