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中小学音乐教育均衡发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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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茉
一、增强城乡中小学音乐课程管理
(一)转变音乐教育理念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大部分的乡镇、农村的音乐课教学还是单一的、死板的、一成不变的“唱歌课”。有的教师甚至“抛弃”了教材,只教学生“流行歌曲”,违背了国家新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对新课标“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等理念基本不了解,更别说理解和运用了。对“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等内容标准更加无从下手。
基于上面这种情况,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找出对策,尽快的对农村音乐教师进行“新课标”培训,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思想,使教师真正理解、掌握“新课标”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真正的实现基础教育过程中的“美育”。
(二)对城乡音乐课实施科学的管理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城乡音乐课上课情况存在着很大差距。一些乡镇、农村的中小学校一般不能达到国家义务教育标准要求的课时,一些必备的音乐设施都是应付“普九”检查的“摆设”,学生根本不上音乐课。这就要求学校领导应该重视起来,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的安排音乐课的教学,合理分配音乐课的学时,改变师生和家长眼中的“主课”和“副课”的偏见,使音乐课得到应有的地位,音乐教师能够按时开展音乐教学和音乐教研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三)学校音乐课外活动的督促与管理
课堂上的教学实践是不够的,必须要延伸到课外,开展各种各样的课外音乐活动,来丰富学生的音乐实践。让学生在与教师、同学合作中,亲自参与合唱、舞蹈、表演、演奏等活动中感受音乐,提高音乐修养。各校应积极组织各种校内音乐课外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表演欲望。尤其是乡镇、农村的学校,更应放下“音乐不是主科的念头”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开展如合唱、舞蹈、器乐、表演等活动,使本校的音乐教学丰富、多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定期的开展并要求乡镇、农村学校参加的各种如合唱、舞蹈等文艺汇演,督促乡镇、农村学校按部就班的开展音乐课外活动,而不只是“嘴皮子上的功夫”。
二、建设城乡中小学音乐
教育均衡发展的优良师资队伍
音乐教师队伍的合理建设,是实现城乡音乐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高校在培养高素质的音乐专业人才的时候,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也应采取强制或扶持的政策,鼓励音乐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村学校去任教,尽量缩小城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使农村中小学生和城市中小学生同样享受高质量的音乐教育。
(一)定向培养师范类音乐专业大学生
由于双向选择,双向就业,现在的音乐类高师毕业生大部分都选择留在城市,使得县、乡以下的学校基本没有高素质的音乐教师。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跟高师院校进行合作,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选择愿意回到乡镇、农村的音乐类考生,以签合同和减免部分学费的方法,帮助其完成学业,毕业后回到农村进行音乐教育工作,为农村的音乐教育注入新的力量,逐步建立起合理的音乐师资队伍结构。
(二)加强对音乐教师的继续教育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师很多是“半路出家”的,他们没有受过正规的音乐教育,完全是凭着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和热爱,进行着音乐教学活动。所以对音乐教师进行不间断的培训,让他们在摸索中尽快成长成专业教师,逐渐成为专职教师,是解决农村音乐教师师资、建设优良师资队伍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三)建立教师流动机制
教师流动机制是缩小城乡音乐教育差距的有效手段。教师工作互换制是一条有效地途径,一名城市音乐教师在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几年后,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安排他去农村学校任教一年,同时农村学校的音乐教师互换到他这所城市学校学习和工作一年。这样能够充分利用好的音乐教师资源,让优秀的音乐教师和他们音乐资源一起为农村学校所吸收。同时,对农村音乐教师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对口支援制度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建立长期的音乐师资的对口援助关系,城市中优秀的教师下到农村,帮助边远落后地区、薄弱学校的音乐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
三、健全城乡中小学音乐教育
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一)建立城乡音乐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
城乡音乐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主要是针对乡镇、农村等薄弱学校的保障。包括财力、人力、物力等多方面的保障机制。政府应对薄弱学校的财力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加大其经费投入,使乡镇、农村等薄弱学校的硬件设施如:音乐教室、乐器、多媒体设备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各种措施,多方面筹集经费,为农村中小学配备必要的教学用具,使乡镇、农村的中小学力争达到国家三类配备标准的第三种方案。(每校至少配备电子琴1台,收录机1台,音乐教学挂图1套,音乐教学用品柜1个,教学音响磁带60盘等等),这是按照音乐课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
(二)建立中小学音乐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评估体系
首先,要建立中小学音乐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体系。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辖区内音乐教育的现状,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音乐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从教育经费、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等方面定期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尤其是要强化乡镇、农村学校的监测力度。如:不定期的进入学校了解学校主管领导对音乐课的重视情况、查看音乐设备使用情况、音乐课上课情况、音乐课外活动开展等。对以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统一的标准,找出城乡之间的差距,使这种差距逐渐减小。
其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估体系。为了尽快改变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现状,必须尽快建立音乐学科的评估体系,加强对音乐学科的评估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认真的评估,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方案和具体操作流程,从教学管理、课堂教学、等方面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进行评估。如:针对音乐课课堂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材使用、考试方式等进行统一标准的评估,找出差距,提出解决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城乡音乐教育的良好发展,不断缩小差距。
注:该文系201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城乡中小学音乐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究”(201003236)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董茉,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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