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挽歌》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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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溥娟
[摘要] 《墓园挽歌》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美的诗歌之一,是18世纪英国伤感主义诗歌的典范之作。全诗共128行,表达了作者对下层人民贫苦不公命运的深切同情和淳朴本质的赞扬。本文试图从其作者、创作背景、文学特点及诗词解读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解析。期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一经典之作。
[关键词] 墓园挽歌 托马斯.格雷 新古典主义 浪漫主义
《墓园挽歌》是其作者托马斯.格雷历经了八年时间创造的经典之作。该诗创作于1742年,其时托马斯.格雷的好友理查德•韦斯特刚去世不久。因此,整个诗篇弥漫着伤感的愁绪,是伤感主义的代表之作。然而,作为一篇被世人传诵的经典之作,其对逝者的缅怀不仅仅限于某一人身上。诗中诗人流连于黄昏中的乡村墓园,所见的是一座座平民的墓穴。让诗人想要去缅怀的不是显赫的权贵,而是对权贵、虚荣、奢华的蔑视和对那些普普通通的社会底层平民的同情和赞扬,体现了托马斯.格雷的民主情怀。该诗以严谨的构思、精美的格式、老练且富于典故的风格、自选的措辞以及变形的词序广为传唱,堪称英国最著名的抒情诗。被认为是英国十八世纪乃至英国文学史上最好的诗歌之一。
《墓园挽歌》之所以在文学史上有着这样重要的地位,受到文学评论家的青睐,主要是因为“第一,它凝聚了一个时期中的某种社会情绪;其次,它有比较完整的形式表达了这种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如何革新旧传统的问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
一、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
《墓园挽歌》的作者托马斯.格雷(1716~1771)是英国18世界重要诗人之一,也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西欧掀起的文学运动――浪漫主义运动的先驱人物。浪漫主义文学主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描写及歌颂大自然,体现对自然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渴望。作为浪漫主义的先驱者,浪漫主义文学的这一主旨在格雷的《墓园挽歌》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出生于伦敦一个普通经纪人家庭的格雷的一生可谓是中规中矩,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并于1768年开始在剑桥大学教授历史和当代语言。尽管格雷是18世纪享有盛名的诗人之一,但相对其他的诗人,格雷一生的诗词并不多,仅有十余首传世。格雷写作十分谨慎、极为斟酌用词,注重形式和诗句的完美,诗歌外观精美,诗意复杂间接,人工雕琢的迹象十分明显。也正是因为格雷的严谨和自律成就了《墓园挽歌》在结构、措辞、语音、意象、意境等方面都的完美体现和和谐统一,使《墓园挽歌》以严谨的构思,精美的格式,老练且富于典故的风格,自选的措辞和多变的词序成为广为传唱的佳作,堪称是英国18世纪乃至整个英国文学史上最精致,最著名的抒情诗之一。
二、创作背景及文学特点
《墓园挽歌》创作于英国文学奥古斯都时代末期和浪漫主义时代初期。其时,18世纪的英国正经历起源于法国的启蒙运动,被称作“启蒙时代,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仍受到新古典主义文学的影响,其诗歌风格非常古典,注重格式。到了18世纪末期,伤感主义的小说及诗歌开始盛行,最终过渡到了浪漫主义文学。这一创作背景使《墓园挽歌》同时具备这些文学时代的特征,是英国新古典主义文学向浪漫主义文学的转型之作。
《墓园挽歌》的启蒙主义和浪漫主义体现。强调理性,但同时强调自由,平等及博爱,解放个人情感,尊重个人自由和尊严是启蒙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墓园挽歌》中诗人对社会底层默默无闻的人的关爱、尊重及赞扬,对权贵、奢侈生活的嘲讽正是这一特点的体现。此外,启蒙主义另一个重要的特点也在该诗歌中得到了很好的彰显,那就是诗歌的主人公不再是贵族,而是平民。与启蒙主义有着一定共通之处的浪漫主义则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偏爱表现主观思想,注重抒发个人的感受和体验。《墓园挽歌》中诗人就将自己置身于黄昏的乡村墓园之中,周围的环境宁静而肃穆,耳边响起的是报丧的晚钟……这样的环境让诗人想起了死亡,引起了诗人对那些默默无闻的人的真挚的缅怀和赞扬。这种情感无疑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体现。而新古典主义推崇理性,强调明晰、对称、节制、优雅,追求艺术形式的完美与和谐,对诗歌辞藻有着很高的要求。《墓园挽歌》语言精雕细琢,诗歌形式精美,正符合新古典主义的这一要求。因此,可以说《墓园挽歌》在内容上和情调上是浪漫的伤感主义,形式上则属于新古典主义,语言典雅考究,音韵优美和谐,诗行匀称整齐,诗意复杂间接。是浪漫主义与新古典主义完美结合之作,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优美的挽歌之一。
除以上特点之外,颠倒的词序也是该诗歌一个不可忽视的特点之一。
三、诗词解读
《墓园挽歌》作为一首挽歌,其目的与普通挽歌一样――缅怀,哀悼逝者,对其生平予以肯定以抚慰在世的亲友。纵观全文,《墓园挽歌》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其在内容上已经超越了对特定人物的哀思,而是通过对一处乡村墓园的描绘,表达了作者对下层人民的同情,对他们美好品质的赞扬以及对他们没有机会施展他们的才华的惋惜。
虽然是一首挽歌,作者并未一开篇就对死亡进行描述。相反,格雷通过对黄昏的墓园,动物发出的声音以对环境的渲染把他所见的日落营造成了一个人类死亡的丧钟。为其在第四节对“粗鄙的父老”的墓碑的引出做铺垫。落日被格雷描绘称为了人类死亡的丧钟,与诗篇第5到7节对“The rude forefathers”描述和回忆相呼应。这些“粗鄙的父老”永远的躺在了他们简陋的墓穴里,再没有任何的东西能够将他们唤醒。
当格雷对黄昏,对乡村朴实的父老的墓碑,对死亡的丧钟的刻画还停留在读者的脑海中时,格雷在紧接下来的章节里将描述转向了18世纪人们所普遍推崇的价值观跟这些普通的、在显赫人士眼里“粗鄙”的父老们的淳朴本质和生活之间的比较。引出了该诗的真正主旨,即对下层人民的同情和惋惜,对权贵,虚荣,奢侈,傲慢的嘲讽和蔑视。《墓园挽歌》中所提到的雄心Ambition (29行), 奢华Grandeur (31行), 怀念Memory (38行)等都是这些“粗鄙的父老”所不具备的。然而,面对权贵和奢华对这些下层人民的蔑视,格雷在《墓园挽歌》中从四个方面为这些贫苦大众进行辩护,捍卫了普通人的尊严,颂扬了他们勤劳,质朴善良的本质。首先,不管你有多伟大,亦或是拥有着贵族的血统,最终也逃脱不了跟这些“粗鄙的父老”相同的命运――死亡。其次,格雷在接下来的诗篇里指出是什么带来他们不同的命运呢?诗人感叹命运的不公。然后,格雷笔锋一转,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功名利禄不过都是过眼云烟,称赞这些下层的默默无闻的人们不受诱惑,诚实劳作。最后,即使是那些仅点缀了拙劣的韵语、凌乱的刻画的简陋的墓碑,甚至是简单到只刻有姓名和年份的墓碑也同那些恢弘的纪念堂一样都是为了请求过往人就便献一声惋叹“the passing tribute of a sigh”。因此,也应该得到人们一样的尊重。
《墓园挽歌》之所以世代传颂,魅力不减少,堪称英国文学史上最美的诗歌之一,就在于它所涵盖的深刻的人生哲理以及对劳动人民的博爱之情,对他们不公的命运的惋叹。也正是这样的民主思想和弥漫全诗的伤感情调,使《墓园挽歌》称为18世纪后期伤感主义诗歌的代表之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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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海霞.远离尘嚣的生命之歌[J].名作欣赏,2007,(2).
[3]Abrams, M.H. et al.,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1979.167.
[4]Johnson, Samuel.“Gray,” in his Lives of the English Poets.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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