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职院校产学合作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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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蓉蓉 陶 霞
如何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的合作,是我国当前高等职业教育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针对我国的国情与高等职业教育实际情况,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校企合作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
《河北省高职院校产学合作定位与模式的研究》课题组成员就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做了广泛的调研工作,选择河北各地区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具有示范作用的高职院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与分析。
现状一:
合作以浅层次的协作式为主
被调研的所有高职院校,无一例外地都与企业进行了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合作教学,有的学院校企合作的企业数目多达一百多家,但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大型企业(以生产型企业超过100人,其他企业超过80人为标准)少,私人企业、小规模商业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居多。
根据学校校企合作教学深度,我们将合作程度分为三个层次:
浅层结合―协作式是指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仅止于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派出少数实训指导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企业不安排学生进入真实工作场所,不承担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学生仅限于对企业业务流程的认识与熟悉,不正式顶岗工作,在现场实习、实训时间短,不能根本解决就业问题。
中层结合―合作式高职院校专门针对合作企业培养该企业适用的专业人员,企业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建议与意见,并且按照自身的业务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学生进行相关岗位的实习与实训,并派出实习指导人员全程指导,同时安排学生顶岗工作。学生顶岗后作为企业员工要完成相应的任务,在现场实习、实训的时间相对较长,毕业后有一部分学生会留在企业工作。
深层结合―产业式这个层次的合作除满足以上两点外,最主要的是高职院校作为企业技术革新的专门研究机构,和培养高技术人才的基地,为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服务,而合作企业则成为学生就业的主要去向。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更多的校企合作仍然处于浅层结合――协作式的层面上,高职学院通过与企业的合作主要解决学生专业认识及就业前岗位实习问题,这一部分占到了85%,还有一部分校企合作达到了中层结合―合作式层面,不仅提供学生实习、实训的学习机会,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学生就业问题,这一部分占到了14%,但很少有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能够达到深层结合―产业式的层面,能够达到深度合作的比例仅占1%。高职学院与合作企业在资源共享、技术支持与开发、优势互补等方面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高职院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高职学院学生的零距离上岗还未能真正实现。
现状二:
合作程度受多种因素影响
专业性强则校企融合性好调查发现,行业性、专业性较强的高职院校更容易与行业内的企业进行合作,并能够深入开展,效果也很好;而一些综合类高职院校的合作企业行业较分散,学院优势也不突出,与企业的专门需求吻合度要差一些,合作深度也稍差一些,效果也不理想。
如果专业的行业认可度很高,则有更多行业内的企业会与学院相关专业进行深度合作,从科研创新到员工培训,再到企业潜在劳动力的培养教育,都会与高职院校有一个深度的融合,甚至学生经培训后提前顶岗也会列入企业的用人计划,并且在校企合作教学中,企业也会根据自身的用人需求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企业规模影响合作积极性从调研中笔者发现,企业在校企合作培养学生和企业未来员工的极积性方面显示出不同的态度。一些规模较大的,更注重企业文化、员工基本职业素质、企业长远经济利益的企业更愿意与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教学工作,而一些规模较小的、更看重当前企业经济效益、不太重视员工稳定性的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的积极性就差一些,还会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
合作程度受行业性质影响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一些用人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在化工、机电等行业的、用人量大且集中的企业,对员工专门单一技术要求比较高,更愿意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所需的大量一线技术型员工,而用人量少、对员工柔性技术(即管理及基本职业能力素质)要求相对较高的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的愿望就低一些,合作的领域也窄一些。这些企业更愿意聘用一些有工作经验的员工,而不是与高职院校一起培养学生。
产学合作瓶颈亟待突破
从调研情况可以看出,目前河北高职院校产学合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该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瓶颈,如果不能够清楚地认识及分析这些问题,高职教育的产学合作优势必将不能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的最终目标将无法企及。
学校对校企合作研究不够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教育还没有更深入的认识与学习,学校还是更多地从自身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把企业看成是解决学生实习、实训场所的主要途径。由于高职院校办学条件与水平有限,开展各专业的职业岗位教学存在很大难度,更多的学院把实习、实训教学寄托在企业身上,因此高职院校都是尽可能多地联系企业,只要有企业愿意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不管学生在企业里从事什么岗位的工作,学校都可以与企业开展所谓的校企合作,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学院的校企合作的企业能多达100多家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践型教师匮乏目前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虽然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已有了很大改观,来自企业一线的实践型教师已经达到了一定比例,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教师从未有过实践工作经历,他们自身的职业能力相对较低,对学生岗位实践的指导存在诸多困难,并且与实际工作严重脱节。这样一方面使得学生的岗位从业能力极低,在实习、实践中无法立即满足企业的需要,如果要真正上岗的话企业仍然需要付出巨大的培训成本,得不偿失;另一方面,企业无法通过校企合作得到技术创新与更新的切合实际的指导,校企合作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就是一种负担。
校企合作需法律规范在调研中笔者发现,有的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意愿还是非常强烈的,但是在具体落实时发现与学生在校的日常教学管理规范相冲突,当企业需要学生顶岗工作时学生却无法离开学校,而当学生需要实习、实训课程时又遇到企业是经营淡季等问题。这也是目前在校企合作方面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暴露出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因此,要开展新的教学管理体制的研究,将校企双方的需求真正结合起来,才能够真正开展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
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校企合作,合作形式与内容全凭校企双方自行商讨,这使得很多合作由于没有政策的引导而显得无所适从,或者因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而裹足不前,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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