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教学中村民自治制度之民主与治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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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村民自治制度功能由最初的民主实践转向民主实践与治理效果的双重功能,但是,在实践中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方面过多的制度使得基层在具体的村民自治过程中无所适从,同时关键的制度供给如民主管理等,还存在供给不足的现象,导致制度“过剩”与“缺乏”并存;另一方面,当今村民在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中,更注重治理效果的评估,使得在实践过程中如何处理民主与治理之间关系存在矛盾。为此,既需要对国家主导的制度建设进行调整与完善,也要重视乡村社会资源自身的发育,将村民自治效能重点重新回到重视治理成效,通过发挥治理效能带动乡村民主发展。
【关键词】高中政治;村民自治制度;民主;治理;研究
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以来,特别是摧毁人民公社化制度之后,调动广大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强其有序的政治参与性,更好形成实现基层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已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普遍期望,而随着制度的不断发展,我们开始期待村民自治制度承担更大的任务,即民主与治理。
一、民主与治理的冲突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我国最为广泛的基层民主政治实践,既需要国家在宏观制度上的嵌入,也需要乡村社会自身的发展。从国家层面来看,大部分制度建设都倾向于民主选举的程序及操作建构,这对推进我国的基础民主政治实践具有巨大意义。但是,由于我国乡村社会自身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够完善,使得基层的政治参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治理效果同时也有待商榷。
1.对民主选举的过度关注
在研究中发现,即使更关注民主程序的操作及落实,在村民政治参与的民主中,我们也陷入了特里.莱恩.凯尔所说的选举主义谬误,即“认定选举比民主的其他特征都重要。在基层自治过程中相比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民主决策,民主选举被放在了更重要位置上,甚至更多地方更倾向于对民主选举形式和手段的翻新,认为形式多样会更好地体现实现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例如,在治理模式上有“三会治理”模式、“互联互动互补”模式、“3Z+1”模式等,“经验”层出不穷,“模式”不断翻新,往往使人感到无所适从,其约束力可想而知,所以我们最为重视的民主选举也面临着制度缺失、错位的现象。
2.治理中需要的乡村社会自身资源发育需要加强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关注显得不足,在如何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家庭个体经济盛行所导致的社会粘合度较低等短板问题上也存在盲区。如果将村民自治制度的初衷定义为村民民主权利的实现,那么随着自治制度的发展,治理功能慢慢为人们津津乐道,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人们更关注村民自治制度给农村带来的更深层次的利益。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一个人拥有的财富总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的机会、对社会的认知程度、政治参与的心理、动机和技能等。经济因素将毫无疑问地成为我国村民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因素,安东尼·奥罗姆指出:“处于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人参与政治的比例必然要比处于较低社会地位的人高些。我们必须承认,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村委会的角色困境、集体利益与村民个人利益困境、基层政府行政权与村民的民主权利伸张困境、在治理过程中政治精英是以德服人还是以才服人的困境等,都是摆在自治过程不可逾越的难题,农村的经济发育、政治参与意识发育、组织发育等目前都是村民自治制度实施欠缺的短板。
二、以治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
1.民主制度的完整性。
关于民主选举的制度等呈现“制度过密”的现象,对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的制度设计相对显得比较薄弱,尽管在目前治理过程中对村委会的选举、罢免、村委会贿选以及对村委会采取的监督的形式、基层民主决策都有了进一步发展,但在缺乏一个由规范、制度和利益构成的支撑性背景下,将民主最小化地归结为自由选举和言论自由,与一个持久的自由主义结果相去甚远,单纯注重基层自治某一方面的民主必定是会大打折扣。
2.治理制度嵌入的适度性
事实上,没有民主信念的基层民主是不稳固的,这是加强基层民主巩固的重要条件。一旦排水系统建成,该系统的监督和维护都需要在熟悉的公共官员与合作的邻里成员间持续面对面的互动。缺少民主信念的村民自治将会成为空中楼阁,村民在自治的过程中甚至会产生非民主,甚至是反民主行为,进而会影响整个农村的村民自治建设,因而,社会自身的发育显得难能可贵。同时,治理的变革需要重新梳理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我治理的平衡关系,实现重新规范和界定政府嵌入的范围和形式,为社会自治的生长腾出空间,从而为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村民自治过程中,无论是从村民自治所需的制度,还是村民自治所要承担的任务来看,都面临着一系列矛盾,既有村民与村委会在治理过程之间的矛盾,也有民主选举过后农村如何治理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影响治理效果,也会影响民主素养乃至民主进程的推进,而在诸多问题与矛盾之中,村民自治制度所要展现的效能更具全局性的意义。尽管现在的村民自治还存在各种各样问题,但我们并不否认民主选举,更不會否定村民自治制度,它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的协调建设,促进村民自治的协调发展,重视农村治理的实际绩效,通过提高治理绩效促使民主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张新光.20世纪中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J].长江论坛,2006(05)
【作者简介】
原鸣霞,本科学历;中学一级教师;研究方向:高中政治教学。
【重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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