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践对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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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秋林
教育部等七部委2016年5月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中明确提出: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这是继2006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之后,为推动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的又一份重要文件,也进一步从国家政策层面奠定了“企业实践”在职校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了解和掌握企业会计实务工作的现状,促进我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水平的提升,2018年2月,根据学校安排,笔者来到位于横岗街道的深圳鹏达会计师事务所代账中心和位于布吉街道的万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为期5个月的企业实践,现将企业所见所获及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总结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实践工作安排
深圳鹏达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中心目前有代理记账客户1000多家,共有记账员36名,横岗分公司有记账员十余人,另有我校实习生十余人在我校与鹏达合建的校外实训基地上班。笔者在这里参与了嘉骏眼镜、三威龙织带等几家业务量稍大一点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代理记账业务,涉及原始凭证整理、粘贴,记账凭证的装订,使用财务软件用友U8进行制单、对账、查账、汇总,往来业务的制单及核对,银行存款对賬单的核对,固定资产业务的处理,成本计算表的填制与计算,增值税纳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的操作等事项。
万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是我校会计专业毕业生汪俞情同学开办的一家为创业型企业提供专业代理的服务型企业,现有员工60多人,年营业额上一年800万左右。该公司从事的企业代理业务主要有工商财税服务、商标专利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市场营销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代理记账等中小型企业服务等共20多项业务。其代理记账业务部十多人,但是却承担着近2000家小微企业的记账业务,我校会计专业毕业生黄楚丽是代账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目前有我专业17级实习生6人在此实习,往届实习生留任的有3 人。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企业的业务拓展方式更加方便、快捷和多样,该公司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其业务推广和维护模式。公司现有业务员20多人, 他们应用“53客服系统”软件平台集合QQ、微信、微博以及百度、360、UC等搜索引擎在内的在线网络平台上的商业推广信息,随时解答潜在客户的服务要求,让用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并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一条龙式的服务模式。如,在为新公司完成注册业务后,他们又会帮这家公司提供后续诸如公司选址、房屋租赁、家私供应、代理记账、商标注册、业务培训、融资等相关服务。
在这里,笔者对公司的代账业务和营销推广模式进行了初步了解和学习。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很快,已在广州黄埔、东莞樟木头等地开设分公司。从其运作模式和发展态势看,该公司成长前景可期。
二、专业实践上的收获和体会
由于这两家代理记账公司的服务对象多为小微企业,在具体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其账务处理流程和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大多没有复杂的成本核算过程,利润一般是通过“成本计算表”处理,有一定的人为调整因素。但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过程是与我们在课堂上的理论教学内容相一致的,使用的财务软件一家为用友U8,另一家为金蝶K3,也与我们在学校给同学们学习的财务软件基本相同。
1.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科目使用较混乱。如“预提费用”与“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与“其他付款”“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还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结转使用等,没有规范和统一,有点混乱。
(2)费用支付与发生不一致时摊提错乱,没有体现权责发生制。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里;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总之,没有将受益期在一年以内的待摊费用和不能资本化的预提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也没有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
(3)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账务处理较混乱。特别是“应交增值税”及其明细账户的使用中,混用“待抵扣进项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账户设置不合理。
(4)计提与发放职工薪酬时代扣职工社保、个税时作账不规范。如企业负担部分和职工个人负担部分未能按规定分开处理。
(5)企业股东私人与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问题。民营合伙企业甚至公司制企业中都存在股东(老板)私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问题。这两家代账中心一般设置“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进行处理。这种公私财产不分的现象是不应该出现的,股东直接借还公司资金的不规范的操作在会计理论教学中未有涉及,对这种现象到底该如何做账,值得探讨。
2.课堂教学中暂未涉及的企业会计实务
(1)增值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的操作。主要网上纳税申报事项有:如何通过开票软件填开销项发票(插入税控盘);如何上网认证(勾选)进项发票(需插入税控盘);如何进行网上纳税申报(包括附加税):进入“亿企代税”系统,申报前要在开票软件里“清卡”,否则下月开不了发票;申报前要先在开票软件里“抄税”(上报汇总)。
(2)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和其他税种的开征教材反应不及时。2018年5月和2019年5月,增值税税率连续两年分别调低了1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这两年,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种也发生了很大的政策变化,如,个税的起征点由3000元调涨到5000元,而且还要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问题;降低了汽车进口关税,汽车购置税的纳税基数也作了修改;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正式对企业开征环境保护税等内容在我们课堂教学中未能及时体现。 (3)征管体制及其他方面:国税地税合并;社保费统一由税务征缴;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规模纳税人调整(年营业额50万—500万)等。
(4)“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账户的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即“增值税留抵税额”应归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商誉已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进行计量和处理,进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信息。
3.企业实践体会
对比目前我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虽然能基本上满足小微企业和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工作需要,但考虑到部分同学到企业后对会计原理的生疏和无法直接顶岗实操,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强化。
(1)《基础会计》仍应作为重点专业课程,保证足够的学时和训练。尤其是会计科目的设置、分类,期末结账和转账的核算,会计报告的编制与钩稽关系。
(2)税务会计应强化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特别是增值税各明细账户的使用和期末结转问题要讲清楚。会计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中,应增加小微企业会计处理中的一些常见但未有明确的问题。例如,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增值税计算中的抵扣及免征规定、小微企业成本简化核算问题、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等。
(3)各模拟实训课程应进行梳理和调整,重点保证手工模拟、电算化(财务软件)模拟和网上纳税模拟这三门实操模拟课程的学习,其他模拟实操课程似可弱化或者取消。
(4)学校可和企业合作探讨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安排。例如,《基础会计》学习结束后,可安排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进行一段时间的真账实训学习,在此基础上再在二年级安排《财务会计》课程的理论学习和模拟实训和真账实训,这样理实结合,工学进行,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应该会更好。
(5)在企业实践中还会接触到一些在教科书上没有涉及的专业内容以及一些相对复杂的会计处理方法。如在课堂教学中对“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是一个相对简单的问题,但一旦在现实中处理企业销售中“现金折扣”问题却要复杂得多,光是“折扣期”的算法就有很多种;“应付职工薪酬”中五险一金计提和分录处理以及兼营内、外销业务的企业的出口产品退税问题等处理起来都比较复杂。
(6)在同到企业实习的毕业生接触中了解到,虽然少数同学到企业后表现较好,但还是有很多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到企业后无法直接顶岗实习,即使跟岗实习也很难跟得上。一部分同學经过一段时间后仍无法适应会计专业工作要求,只好转岗从事业务推广等工作。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们专业学习不够扎实,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课堂教学内容与企业生产实际关联不密切,无法将专业知识直接转化为生产实践所需。
三、企业实践对中职双师型教师建设的启示这次企业实践经历让使笔者深刻体会到要培养适应企业需要的会计专业人员,中职毕业生必须具备基本的实操能力和职业素养,而教师的专业素质是决定中职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主要因素,一个没有经历企业实践锻炼的专业教师是无法真正培养出具备专业实操能力的学生的。所以打造一支称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定期到企业一线从事专业实践工作是基本要求,是职校提升专业教学质量、提高实用型人才不可缺少的举措。
1.应重新明确双师型教师的定位
目前国家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还没有固定的标准,许多职业学校以“双证书”作为认定标准。实际上,除了学历证书,其他方面的证书(工程师、会计师、技师、物流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一般也是通过书面考试取得的。这样的“双师”,不一定具有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和水准。
所以,确定“双师型”教师的定位应成为双师型教师建设的第一步。应明确不但要具有双证书,还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对职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规定,既熟悉专业实际工作,又能熟练地指导学生实操教学的专业教师才符合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也就是说,真正具备较高理论知识,又有丰富企业实践经验,能熟练指导学生实操的专业教师才是双师型教师。
2.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的过程性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文件中的要求,职校专业课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这也应该成为双师型教师建设的一个过程性要求。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对具有相关企业或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以及在企业实践、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和在与企业合作开发教材、研发专利、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成绩的专业教师在评聘和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
3.改革专业教师招聘制度
按照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应弱化学历,重视专业工作经验和工作成绩。而且从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看,学历要求并不是首要条件,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成绩才是职业人才成长的主要依据。所以中职学校应尽快停止从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专业教师,专业课和实训指导课教师都应从有企业工作经历特别是在企业中做出了卓越成绩的技术精英中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可以将学历要求降低到本科以下。
4.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
当前,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虽然在一些职业学校也有实行,但很多参与实践的老师都是流于形式,没有实际参与企业生产或服务一线的专业工作。所以有必要建立并试行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可由学校、企业或第三方执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专业课教师是否继续被聘为双师型教师的依据,载入教师个人成长业务档案。这样才能使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5.对符合条件的双师型教师要实行待遇倾斜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双师型教师要给予一定的待遇倾斜,如实行双师型教师津贴,在职级晋升上也可作为硬性规定或优先考虑。
探索符合中职工学结合教育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将职业学校教师的业务能力竞赛、辅导学生竞赛、社团辅导、论文发表、课题研究、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会计师、高级技工),特别是参与校企合作以及到企业实践的经历等与教师专业成长密切相关的业绩成果纳入到职称晋升打分的项目里,而不是完全用工龄、教龄、行政职务等条件来评定老师们最为关心的职称职级的晋升和评聘。
责任编辑陈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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