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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真的“不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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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乙己是鲁迅塑造的一个典型的艺术形象,人们常常会用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来评价孔乙己。其实“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是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一文里,对拜伦的不觉悟的英国同胞的批判,而非指向孔乙己。人们习惯用这句话评价孔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读者自然对他的“不争”,感到愤怒。孔乙己真的是那样的“不争气”吗?好像并不是这样,或者不完全是这样。卑微若草芥的孔乙己,也一直在很努力地生活着,在他人生路上做艰难地挣扎,试图改善个人生存的状态,实现和周围环境的妥协与和解。
   一、努力进学,黄粱一梦终成空
   进学,是旧社会所有读书人一生为之穷经皓首的追求。孔乙己自然也不例外,作者通过别人的介绍告诉读者,孔乙己“也读过书”。这个“也”字,说明他和当时的其他读书人一样,干着相同事情,做着相同的梦,幻想着通过读书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一飞冲天的进学理想。就像那个已经要通过卖掉老母亲的那只下蛋的鸡,聊以充饥度日的范进一样,用一场考试改变一生。孔乙己为这个梦想也一定非常努力地读过书。因为他可以写一手好字,他可以教小伙计写“回”字的四种写法,他可以背出“君子固穷”等古书上那些难懂的话……他确实是认认真真读过书的。
   但是,孔乙己“终于没有进学”。“终于”暗含着孔乙己为了进学的梦想,曾做过很多的努力。作者并没有具体描写孔乙己在进学征途上的努力过程,文章把想象的空间通过“终于”一词留给了读者。在这“终于”的过程中,该有多少辛酸劳苦,多少压抑悲苦,多少失败痛苦……
   进学,成了孔乙己人生命运的分水岭。进学,便可能成了“丁举人”,令人敬畏;没进学,变只能成了“孔乙己”,受人嘲笑。努力进学,又没有进学,所有的希望和企盼都成了黄粱美梦一场空。
   二、努力掩饰,欲盖弥彰落笑柄
   孔乙己并非毫无尊严的不争之人。他一直在努力地用各种方式装点着自己、掩饰自己,以寻求维护内心仅存的一点自尊,甚至是那么一点自傲。
   用穿着长衫来掩饰。从文章的叙述看,孔乙己一直都是穷困潦倒的而且“愈过愈穷”,但孔乙己每天仍是穿着那件象征着读书人的长衫,在人们的面前出现。很显然,他时刻在提醒自己也是在提醒别人——我是一个读书人。在他的生活现状下,长衫成了唯一能够显现这样一种身份的标志,长衫也成了掩饰他内心虚弱的唯一道具。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脱下长衫的,哪怕脏破不堪,哪怕众人嘲讽,只要长衫在,他的精神支柱便在。这一袭长衫不仅仅穿在他的身上,更是穿在他的心上,层层叠叠地把他的心包裹了起来,也把他的心和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
   用炫耀学问来掩饰。孔乙己有多么高深的学问,我们无从知道。文章写到孔乙己四次表现出学问,一次是在与他人辩解是否偷东西的时候,一次是在被人嘲笑没有进学的时候,一次是他高兴地要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的时候,一次是在他担心小孩子还要分他的豆的时候。这一次次炫耀学问,虽有其迂腐可笑的一面,但大多是掩饰自己的一种手段和策略。他与周围的成人争辩,用满嘴的“之乎者也”这读书人最后的“面子盾牌”,既是要显示自己的学问身份,更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处境。因此,孔乙己自是有几分狡猾的。分豆给孩子们后,他自言自语的说着“多乎哉?不多呀”,既彰显了孔乙己单纯可爱、迂腐穷酸,也是掩饰自己的穷困生活的方式。这每一次的炫耀学问,多能达到掩饰的效果,谁说孔乙己浑浑噩噩而不争呢?
   用笨拙谎言掩饰。孔乙己很少说谎的,甚至他的品行比店里的其他人都要好。当店里的人说他偷东西,他以“窃书不能算偷”来偷换概念,他并没有直接否认别人说他偷东西;掌柜的说他偷东西,他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来诚恳祈求,也没有直接否认偷东西。直到掌柜的直指他被打断了腿的事实,触痛了孔乙己的伤处,他才低声地说“跌断,跌,跌……”。这是孔乙己第一次撒谎,撒得那样的笨拙,那样的卑微,那样的无奈。他希望这样能求得最后的一点颜面。这也是他所能做得最后的努力了。周围的人,似乎并不被孔乙己的窘迫尴尬的神情所打动,他们仍是笑着调侃着这个他们眼中的“笑料”。
   掩饰,正是孔乙己维护自己仅存的那一点读书人的自尊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并没有让他的尊严得到维护,相反更成为了人们的笑柄,换来的是更深的伤害。
   三、努力讨好,四处碰壁绝望回
   没有进学,孔乙己沦为了社会最底层的人。他谁都得罪不起,因此他也想讨好每一个人,让自己也能像一个正常的人一样生活。但现实告诉他“自己不能和他们谈天”,于是他“只好向孩子说话”。“只好”这是带着多少无奈和感伤呀!在文中,孔乙己努力讨好过三类人。一是小伙计,二是群孩子,三是掌柜的。
   孔乙己首先想讨好的是酒店的小伙计,一方面因为“我”的年纪还小,并不像那些成人们放肆大胆地嘲笑孔乙己。另一方面因为“我”的地位很低,被掌柜的从隔壁的房子里撵了出来,在外面专管温酒的事情。孔乙己到店里来,自然和“我”的接触是最多的了,所以他想和“我”拉拉近乎,努力讨好着“我”。孔乙己想到用茴香豆的“茴”字来考我,可不是心血来潮,信口一说。他问我“你读过书吗?”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文章用了一个省略号,然后才想出这样的一个考题。这个省略号,正是孔乙己沉思的过程。他一定在想考“我”一个怎样的字,才能拉近他和“我”的關系呢?于是他想到了“茴”字,因为这是“我”每天打交道最多的事物,这是在酒店做事的人必须会写的字,而且孔乙己认为“将来做掌柜的要用”。表面上说是考一考“我”,其实是为了“我”能顺利写出。为了讨好“我”,孔乙己可谓煞费苦心,这一次的苦心安排也是比较成功的。“我”虽然不愿意,但还是说了出来。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头,但结尾却并不是那样的乐观。孔乙己兴奋之余,又想要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这样迂腐枯燥的知识。就一下子又拉开了“我”和他的距离——“我”努着嘴走远了。孔乙己想用自己所谓的学问,努力讨好小伙计,最终宣告失败。    孔乙己第二个想努力讨好的人,是群孩子。他主动分豆给孩子们吃,于是孩子们围住了他。这个时候的孔乙己是开心的,他成为了周围的人关注的焦点,即使只是一群孩子。这和前面他一进店里,所有的人都看着他笑,是不同的。孔乙己想用物质的恩惠,努力讨好孩子们,最终还是宣告失败。
   孔乙己第三个想努力讨好的人,是掌柜的。与掌柜的交流主要集中在孔乙己被打断腿后,最后一次来到酒店。这一次掌柜的“仍然像平常一样,笑着”嘲弄孔乙己。之前人们嘲笑孔乙己,他都会辩解和反驳,这一次他连这样的底气都没有了,只剩下恳求。他没有了那件长衫,只能用微弱的声音说着掩饰的谎言。这是最后的人格尊严都已经彻底丧失的结果,他不再辩解和反驳,只是一味地用眼神恳求掌柜的“不要再提”。孔乙己想用自己的诚恳哀求,换取人们的同情,最终都宣告失败。
   在那样的社会中,孔乙己注定只能孤独而绝望地走向生命的終点,别无选择。
   四、努力活着,卑微落魄苟且存
   孔乙己会偷窃,这是常常被人们诟病的地方。但是人们忘了另外一个细节,孔乙己虽然读书但是“不会营生”,也就是说他缺少基本的生存能力。那么,孔乙己要活下去除了偷窃,又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呢?我们不是要为孔乙己的偷窃恶习申辩,事实上孔乙己也并非以偷窃为业,他是靠偷窃求生。
   为了让自己活着,孔乙己可以丢下了读书人的尊严,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情。只是偶尔!也就是说在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无法保证的时候,他才会去偷窃。可悲的是,每每有了点钱,他便去买了酒喝。这又是为人们所诟病,人们也常常因此而怒其不争。用酒麻醉自己,或许才能孔乙己活下去。这样做,又何尝不是为了在卑微中也能苟且地活着。
   为了让自己活着,孔乙己努力地逃避与世人的接触。对别人的嘲笑,他不回答。有论者认为这是他自视清高,不屑搭理那些短衣帮。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我的保护呢?因为他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既然惹不起,自然便会本能地去躲开了。逃避并没有让孔乙己获得生存的空间,在对孔乙己的戏弄和打击上,人们表现得如此执着。他们的一路穷追滥打,一步步把孔乙己推向了死亡的深渊,彻底摧毁了他最后的生存希望。
   孔乙己活得很卑微,也很顽强。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坐着蒲包,用手一步步走来。走向他的生命寄托——咸亨酒店。那件永不脱下的长衫,终于不见了,孔乙己最后一块灵魂遮羞布也彻底地失去,他的精神支撑失去了。他仍然渴望喝酒,这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酒能给他一点生的希望。所以,即使是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他仍然是“用手”走来了。他满手是泥,应该是走了很长的路,走了很久的时间,才走到这里。但是,在咸亨酒店的冷酷的嘲笑声中,孔乙己不得不又一步步地用这手走去,走向了生命的终极。
   孔乙己很卑微,“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但是卑微的他,为了生存一直在努力地挣扎着。他努力进学、努力讨好、努力掩饰、努力活着,但终究徒劳。“哀其不幸,痛其挣扎”,正是这种注定失败的小人物的挣扎,才更具有撼动人心的精神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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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勇,江苏省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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