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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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开林
小学生的比较能力是随着其年龄和知识的增长,智力水平的发展而提高的,因此,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首先要根据不同的年级,结合具体教材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提出不同的比较要求。
低年级学生一般较多注重数学知识的外部特征,区分其个别部分的异同,为此教学中必须使用鲜明形象的直观教具,让学生发现比较的对象。中年级学生已能比较数学知识的本质特征和相互关系,这时教师可组织较为抽象的数学知识关系的比较。高年级的学生能更多地在事物本质和关系方面进行比较,能较全面地区分数学知识的异同。这时,教师可进一步组织抽象的间接比较。
其次要教给学生比较的方法,先要使学生懂得比较必须要有对象,明确谁与谁比,以谁为标准;同时要使学生掌握一些具体的比较方法,如:
1.先比较事物的不同点,再比较事物的相同点。例如,比较应用题的算术解法与方程解法时,先比较得出用算术方法解时未知数不能参与列式,而用方程解时,未知数能参与列式这个主要区别;然后比较得出两者都是以四则运算的意义和常见数量关系指导列式这个共同点。
2.先比较事物差异大的属性,再比较差异小的属性。例如,学习了各种小数后,先比较有限小数和无限小数的区别,再比较无限小数中的循环小数和不循环小数的区别,最后比较循环小数中纯循环小数和混循环小数的区别。
3.先比较直接感知的事物,再比较头脑中语言引起的事物的表象。例如,教学分数基本性质,先通过直观比较得出,再借助于直观建立起来的表象,比较三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的变化规律,得出分数的基本性质。
4.同类知识归类比较,使知识融会贯通。例如,学习了比的基本性质后,引导学生与以前学习的商不变性质,分数基本性质进行比较,通过具体算例,使学生清楚地明白这三种知识其实本质是一致的。从而归纳出这些知识内容的本质属性,系统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常常运用比较的方法进行教学以及引导学生用比较的方法进行学习,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及智力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对学生更有效、更全面、更系统地掌握知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比较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作者单位:江苏省盱眙县仇集镇中心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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