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转型期企业工会的维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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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现代社会中,工会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任何一个现代文明国家都必须重视这个组织的存在,充分发挥它的职能。
关键词:企业工会;维权职能;特征;现状;完善措施;干部素质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6(C)-0128-02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履行维护工人阶级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工会的基本社会责任之一。
一、维权职能是工会存在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工会理论认为,工会是一个以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权益为职责的群众性组织。因为,“资本是一种集中的社会力量,而工人只拥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资之间永远不可能在公平的条件下缔结协议。”因此可以说,工会是随着生产的集中和资本力量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以维护工人利益为主要职责的组织形式。只要资本以及资本与劳动的那种固有的结合方式不消失,那么工会作为维护和代表工人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就不会过时。从它诞生之日起,它的本义就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工会是维护工人阶级基本利益的产物。随着工人阶级的出现,劳动者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调解劳资双方的劳动和经济关系的矛盾,从个体到群体逐步形成了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工会。所以,工会产生和发展的这一历史客观基础,决定了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始终是工会组织最本质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相对于资方,一般处于弱者地位,单个劳动者不足以与雇主抗衡,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场合其弱势更为明显。根据博弈论的观点,只有当博弈的诸方力量均衡时,才能达成较为公平的结果。而在劳资双方之间,资方有资本优势,而劳方可谓“人多”却不可谓“势众”,没有组织起来的劳动者依然是弱势群体。这种失衡状态不仅导致资方对劳方进行控制、盘剥的可能,而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可能在经济目标、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偏袒资方。故而,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只有结成团体,即组建工会,以团体的力量与资方进行博弈,才可能实现劳资双方的均衡。
二、我国企业工会维权的现状
我国企业工会建立长效维权机制的目的,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呼唤平衡稳定合理的劳动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有企业纷纷改制,非公企业发展尤为迅速,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产权关系日趋明晰化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还并不完善,劳动者的权益经常受到损害,由此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让工会充分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一基本职责,建立相应的维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多年来,尽管工会在维护企业内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许多企业中,由于种种体制原因,劳动关系的主导权始终掌握在所有者和管理者手中,工会对企业存在严重的依附性,无法发挥相应的维权作用,造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
三、完善我国企业工会维权职能的措施
要完善新型的维权机制就要突破体制性障碍,与传统维权机制有效整合,相得益彰。工会建立维权机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从企业外部对已被侵害的劳动者进行事后追究型维权,也在于要从企业内部对全体劳动者进行事前保护型维权。
在大力创新维权模式的同时,不能因为强化了企业外部的社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的维权机制,而弱化了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长效的维权机制。毕竟直接的劳动关系存在于企业内部,并在企业内部运行。从现实情况看,劳动者权益受损都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然而,进入外部维权模式视野的仅仅是大量侵权现象中显现出的那一少部分,有些是矛盾激化了才受到社会的关注。有许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受到了侵害,但他们多选择了沉默或逃避,而这类隐性侵权则是一种更为普遍的侵权状态,如企业内的工资、工时、劳动强度、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规章制度的合理性等。由此来看,社会各方了解的、关注的、致力解决的维权问题都是在劳动者实在无法忍受、并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显性侵权事件。而最根本的维权则需要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之初,通过基层的企业工会由前沿进入,从而及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更应该推进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平衡机制的实现。只有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来自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维权机制,才能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从长远来为看,社会化、职业化、法制化的外部维权机制应该与企业内部的维权机制结合起来,内外补充、上下促进,这样才能促进长效的、完善的维权机制的建立。
当前形成企业内长效维权机制的最大障碍是工会依附于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这一障碍不突破,企业内维权机制的建立就无从谈起。因此,工会不应满足和止步于企业外部维权的社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要由外向内渗透到企业的内部。当然,在企业内维权,必须从涉及企业的劳动法律、工会法律制度、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工会财产经费制度和运行机制上,认真解决工会依附于企业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这一影响劳动关系调整的主要矛盾和体制性弊端,真正实现工会来自于职工群众和独立于企业行政。
四、强化企业工会维权职能就要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传统工会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工会维权职能的加强需要一支精干、高效的工会干部队伍。目前,整个工会干部仍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配置模式,眼睛向上看,并且工会干部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观念陈旧,专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工会履行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能。
工会要强化维权职能,必须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他们要从企业职工中产生,这才能真正关心职工,有较强的维权参与意识。明确为什么维权、维权的对象以及怎样维权。在洞悉经济发展趋势、国家发展大局及工会性质、地位、作用这三个层面加以解决。工会干部维权意识的强弱将决定维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决定维权工作的持久力。要有端正的维权作风,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阶层、各种所有制职工之间利益差距增大的情况下,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企业、国家的发展大局,就要求工会干部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扎实端正的工作作风。
工会干部要增强对工会维权政策的理解和贯彻执行能力,要提高自己的政策研究能力,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真正按照政策的精神实质去维权,要有过硬的维权业务知识,掌握并熟练应用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经营管理,关注国内外局势的新变化,有作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化、多元化。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劳动关系双方成为独立的利益关系,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要求差别性随之逐渐扩大,多种矛盾也相继产生并互相摩擦撞击。面对劳动关系的这一变化,工人阶级迫切需要团结和联合起来,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要求工会发挥其维权职能的作用,制衡资方对员工权益的侵害。
作者单位: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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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路敬,杨家钏.《于全面提升工会维权水平的几点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9(3).
[3]樊健康.《充分发挥工会在依法维权中的作用》[J].兵团工运,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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