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漫与儿童游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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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爱华
[摘要]看动漫与玩游戏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娱乐消遣活动,客观上都具有促进儿童发展的功能。儿童自发性表演游戏中的角色装扮大都源自动漫作品。虽然目前幼儿园大都设有表演活动区,但儿童开展的主要是歌舞表演类活动而非表演游戏。动漫、绘本与教学相结合,有助于儿童表演游戏的开展,但必须把握好娱乐性与教育性的关系。
[关键词]动漫;游戏;娱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04-0001-05
一、动漫的游戏功能
不知从何时开始,文化出版界流行将“图画书”称为“绘本”,将“动画”称为“动漫”了。这或许与外来文化有关,因为这些年来进口的动画片和进口的图画书比比皆是。但不管怎样,人们还是欣然接受了这两个新名词。“绘本”虽然和“图画书”的意思一样,但表达更简练了,而“动漫”的内涵则比“动画”丰富得多。动漫是动画与漫画的结合,动画中揉进了漫画幽默、诙谐的元素,促使动漫的娱乐功能更加凸现。
儿童天生爱看动画片,就如他们天性喜欢游戏一样。对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来说,进入他们视野的整个世界就是一幅图画。如果说婴儿有视觉偏爱的话,那么这幅世界图画中动态的那部分是最能吸引他们眼球的。当婴儿还不能支配自己的肢体去与外界做更多交流的时候,他们首先是以欣赏外部世界为乐的。他们爱看马路上移动的汽车,爱看人们的举手投足,电视屏幕上跳跃而变换的画面更是强烈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待年纪稍长,他们便会主动要求看电视。许多好动的儿童一坐到荧屏前,就会长时间安静下来,因为电视能告诉他们很多新奇的东西,能大大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儿童不理解现实中的成人世界,也不理解电视里的成人世界,只有那些动画形象才使他们觉得好玩,动画形象简短的语言和夸张的动作与他们的心理世界非常契合。因此,当成人限制儿童看动画片时,他们通常会拼命抗争,大声嚷嚷,因为这是他们的娱乐。
娱乐正是游戏的本体功能,而游戏的通俗表达就是“玩”。当我们说某个孩子在“玩”的时候,就是指他在进行除了正儿八经地“学习”以外的任何自发性活动,其中当然也包括看动漫了。在这里把动漫与游戏相提并论,正是因为动漫与游戏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一是它们都具有娱乐和消遣的功能,二是都有在娱乐的过程中促进儿童发展的功能。儿童在游戏中通过动手动脑获得感知经验和操作技能,在看动漫的过程中通过视觉和想象吸纳各种知识和信息,这种获得和吸纳尽管是无意的,但客观上却是必然的。但是,如果把看动漫和玩游戏相比较的话,年龄越小的儿童还是更愿意选择玩游戏的。这一方面是因为正在成长中的年幼儿童身体里充盈的内在能量,必须通过释放才能得以再生,即儿童是好动不好静的:另一方面,相比其他游戏,看动漫只是一种接受性游戏,即动漫故事的情节是不以儿童的意愿为转移的,儿童只能看,不能与之互动,其参与的自主性不如玩游戏那么随心所欲。但之所以在成人限制儿童看动画片时儿童会抗争,往往是因为儿童缺少玩伴和其他有趣的消遣所致。因此,儿童喜欢动漫是一回事,而沉迷于电视则是另一回事了。
于是,矛盾就产生了:儿童喜欢看动漫。成人限制儿童看动漫;动漫具有娱乐和发展的功能,但若不加限制,则有损伤视力和削弱社会交往能力的负效应。其实,如果成人能够顺应儿童的天性,让儿童的其他游戏需求得以满足(包括游戏空间、游戏时间、游戏玩伴、游戏材料),那儿童看动漫的时间将会是有限的,因为看动漫只是游戏的一种。但是如果让儿童以孤独地消磨时光或者以成人所谓的正经学习去取代看动漫的娱乐,那只会强化儿童对电视荧屏的眷恋。
二、动漫与幼儿园表演游戏
在儿童游戏的分类中,角色游戏和表演游戏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游戏。它们虽然都是角色装扮行为,但是装扮内容的来源是不同的,角色游戏的装扮内容来源于生活,而表演游戏的装扮内容来源于文学作品。游戏则体现了儿童装扮行为的自发性,即装扮什么角色、角色的语言和动作等都出自儿童自己对生活、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是对生活和文学作品中自己最感兴趣的内容的反映。
目前虽然许多幼儿园设立了表演游戏活动区,但若仔细观察会发现,儿童大多是在活动区进行歌舞表演类活动,表演的大都是音乐教学活动中学会的歌曲和舞蹈,很少有剧情式的角色装扮。根据国内外相关学者对表演游戏内涵的界定,表演游戏是儿童以故事为线索展开的游戏活动。目前许多幼儿园往往把歌舞表演活动当作表演游戏,这实际上是对表演游戏概念的一种误解。因此可以说,当前幼儿园表演游戏活动区开展的大多为音乐游戏,如果有类似演员、观众、卖票等角色出现的话,也只能算是角色游戏,而非表演游戏。原因在于儿童的自发行为往往源于自己的经验和环境的诱导,教师在表演游戏活动区投放的大多是歌舞服饰、节奏器乐、音乐磁带等材料,这必然诱发的是儿童的歌舞表演行为。于是,我们只能在表演游戏活动区之外看到儿童进行某些嬉戏性的表演游戏了,比如儿童假装奥特曼,假装灰太狼,假装孙悟空,散在性地模仿这些角色的言行,而这些角色的语言和动作主要源于儿童看过的动画片,道具也大多是一些替代品。
我认为,表演游戏对儿童发展的特殊意义是歌舞表演类活动绝对不能取代的,对儿童文学理解力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发展以及艺术素养的启蒙等都大有益处。如何才能促使教师重视表演游戏的重要性,引导儿童从嬉戏性的表演游戏进入相对结构化的表演游戏①,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游戏是已有经验的表现活动,是一种通过模仿创造性地再现已有经验的过程。可见,任何游戏都需要儿童具备丰富的先前经验,角色游戏需要丰富的生活经验,表演游戏则需要接触大量的文学作品。生活经验是儿童的亲身经历和耳濡目染,儿童模仿的是自己最熟悉和最感兴趣的生活事件。而要想把文学作品转化为装扮行为,则需要对文学作品中的角色行为和事件情节加以体验。如果仅仅听一个故事,看一本图画书,儿童未必能将其转化为表演游戏。要想把文学作品转化为表演游戏,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儿童能明确区分文学作品中的角色。这就要求教师绘声绘色,声情并茂,以不同的语气语调将作品中的角色区分开来,以使儿童容易模仿。(2)儿童对文学作品很熟悉。越是儿童熟悉的故事情节,越容易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这就要求儿童必须对某个作品进行重复性感知,而儿童确实会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听、一遍遍看自己喜欢的作品,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3)需要一定的道具支持。如果有与儿童熟悉的文学作品相应的形象材料呈现在眼前的话,那会很容易诱发儿童产生与该作品相关的装扮行为。这就要求教师选择那些适宜开展表演游戏的文学作品,为儿童提供相应的形象道具。就这三点来说,动漫是最有助于儿童为表演游戏作先前经验准备的。这是因为动漫通常有鲜明的角色形
象,有动态的角色语言和动作,便于儿童模仿;可以反复播放,便于儿童重复感知,熟悉作品;由于其形象和情景的直观性,便于教师根据表演游戏的需要制作简单的道具或提供替代物。
三、动漫、绘本、游戏三者结合的发展强化效应
在大力倡导早期阅读的背景下,近年来幼儿园掀起了绘本教学的热潮。本文不想论及绘本教学与早期阅读的关系,而想讨论绘本教学与游戏的关系。众所周知,绘本教学过程是对绘本作品的阅读理解过程,这里的理解是对图画形象的解读,通过这一解读过程可以使绘本作品中的角色形象、事件情景在儿童的头脑中鲜活起来,这正是儿童开展表演游戏的最好素材。在此特别想指出的是,就儿童的发展而言,对绘本作品的重复感知有重大价值,但绘本教学往往很难做到在较长时间里对作品进行重复性解读,导致在教学活动结束之后,绘本作品很快就被儿童淡忘了。幸好,在教学中,有经验的教师常常会以角色扮演的形式,让儿童表演绘本作品,这种故事表演形式能使儿童重复感知作品,也便于儿童自发生成表演游戏。从绘本讲述到绘本故事表演再到表演游戏,这一过程将大大有助于儿童理解绘本作品,接受作品中传递的知识信息,从而起到强化教学效果、巩固新知识的作用。
事实是,儿童自发的嬉戏性表演游戏大都源于动漫作品,而源于绘本或源于绘本教学中的故事表演的并不多见。这也许是因为绘本的静态形象难以模仿,也许是因为绘本教学活动很少运用故事表演的形式,或者是教学中由教师直接指导的故事表演往往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儿童扮演的角色、说的台词、表现的动作都是由教师一手导演的,儿童对此并不感兴趣。男一方面,源自动漫作品的儿童自发性表演游戏的水平也不高,只是停留在一种没有脚本框架的嬉戏性装扮行为上。这也许是因为动漫制作者追求的是长篇大剧。这种短时间内看不到结局的连续剧无法提供短小的情节结构供儿童重复欣赏,以至于儿童无法进行相对完整的剧本式模仿,只能抽取其中一些经常重复出现的语言和动作进行嬉戏性装扮,比如学着灰太狼的语调大喊“我一定会回来的”,学着奥特曼的动作打打闹闹等。
问题很清楚,现在的动漫故事与绘本故事往往是分离的,动漫的长篇巨制无法为儿童提供短小的相对结构性的重复感知,而单册绘本虽然结构短小,容易重复,但难觅动漫形式,静态的画面也无法让其形象鲜活起来,以致儿童难以通过模仿进行装扮。因此笔者认为,既然动漫是儿童喜爱的一种娱乐形式,那么让儿童用绘本和动漫对同一作品进行重复展现应当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既然动漫形象便于模仿,那么让表演游戏重复动漫作品则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幼儿教育就应该使用这种具有娱乐性质的重复性手段。为了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绘本、动漫与游戏三者结合起来,即相同内容的绘本讲述、动漫欣赏、表演游戏同步开展,也就是将绘本以动漫的形式呈现,同一作品既能让儿童通过绘本的反复阅读加深理解,又能让儿童通过反复观赏动漫加以体验,以便儿童在熟悉故事情节和角色语言动作的基础上,自发地开展有简单脚本结构的表演游戏。我相信,儿童通过这种方式所产生的学习强化效应是任何单一形式的加倍学习所不能比的,这就如营养互补原理一样。
同时,三者结合不仅会强化儿童对文学作品的学习效应,而且会强化绘本与动漫的娱乐功能,因为绘本与动漫同时呈现,可以大大降低教师对绘本作品的教学难度。实际教学中,教师只须讲述绘本故事,然后让儿童自己看绘本,再看相同故事的动漫,就足够了。不要小看儿童的学习能力,以为不对绘本进行目标性的教学,儿童就无法获得绘本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眼光,可以发现绘本作品的价值,只是每个儿童从作品中获得的并不完全相同而已,正如成人在欣赏作品时也会有不同的认知理解和情绪体验一样。如果过早地将成人想让儿童知道的东西告诉儿童,有时反而会限制儿童的想象。动漫的直观性可以增强儿童对绘本的理解,而游戏的需要则会激发儿童重复阅读与重复观赏的兴趣,表演游戏又将进一步加深儿童对文学作品的领会,这种重复的感知和表现能不断激发儿童的想象性理解。事实上,很多成人的发现能力远远不如儿童,感受世界魅力的能力也不如儿童,因为成人往往会受思维定势的影响,反而不能以更强的直觉去发现那些最新鲜、最有趣的东西,因此世界在成人眼里远不如在儿童的眼中那样生动鲜活。㈨儿童凭借直觉所进行的自发的无意性学习,正是以一种兴趣使然的娱乐行为表现出来的,他们喜欢反复看图画书,喜欢反复看动画片,从重复中发现,从重复中获得,并通过重复表演来反映他们对文学作品的理解。
可见,文学作品所传递的知识信息、所要求的语言理解和审美表达能力等,通过绘本、动漫、游戏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更容易让儿童获得。当然,这需要儿童文学作家、动漫制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通力合作,创作或选择适宜的作品,把它转化为绘本和动漫,并提供相应的道具,进而促使儿童自发生成表演游戏。
四、娱乐性和教育性的矛盾统一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文化界和教育界都试图用产业的形式和手段来推动事业的发展,因此,教育市场便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地。目前玩具界、出版界、动漫界都在教育市场寻找契机,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婴童教育市场。于是,出现了文化界与教育界的三种联手方式:一是为现有的文化产品提供教育包装,即让教育理论工作者对文化产品进行教育解释;二是为现有的文化产品提供教育附加值,即让教育工作者把文化产品转化为课程资源,比如把绘本转化为绘本教案,把一般的玩具转化为教具;三是合作开发,即根据教育工作者提供的教育设计思路,由文化产业界来开发产品。
笔者认为,文化产业界与教育界的联手应该是一件好事,但是,除去要杜绝昧着教育良知来赢利的商业行为外,从儿童游戏的发展价值而言,笔者还另有一丝隐忧,那就是如何更好地解决娱乐性与教育性的矛盾。这一矛盾本身就存在于幼儿教育的现实中,即一方面倡导幼儿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另一方面又在将游戏异化为功利性活动。游戏一旦成为教育者手中的工具,其娱乐性往往就大大降低了。当玩具变成教具的时候,当绘本成为绘本教学资源的时候,当动画片变成教学片的时候,教师找到了“教”的素材,而儿童却失去了“玩”的乐趣。从幼儿园出现的大量虚假游戏,从儿童把“游戏”与“玩”区分开,都证明了这种矛盾的存在。儿童会问教师:“游戏结束了,我们可以玩了吗?”可见,教师说的“游戏”,并不是儿童认为的游戏,因为教师的游戏中有对儿童太明显的控制,有所有儿童都必须达成的外显目标,儿童不能体验到游戏那种自主自控的乐趣。然而,这些控制要求和外显目标正是大部分教师和家长所追求的,也正在成为产品转化时的追求。
如果要深究造成这一矛盾的文化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业精于勤。荒于嬉”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游戏和学习是对立的,如果说游戏是有价值的,那必须成为教育的载体,即“寓教于乐”。这意味着不能白玩游戏,而是一定要实现一个特定的教育目标,以体现游戏的价值。动漫也好,绘本也好,本来是娱乐儿童的,在娱乐中原本就会有促进儿童发展的价值,只是不同的儿童所获得的发展不同而已。但“寓教于乐”却从教师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原本隐含在动漫和绘本中的发展可能性外化为教育目标,让一批儿童在同一个时间里实现同一个目标。殊不知,当把内在发展价值变成外在要求的时候。就“寓教而不乐”了。而许多西方教育理论强调的则是“寓学于乐”。是从儿童的角度思考问题的,也即将学习的信息蕴含在娱乐之中,至于儿童从中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多少,则允许儿童之间各有不同,因为这是娱乐活动,所以教师不强求统一。第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用“养不教,父之过”之类来明确家长的责任,“有其父必有其子”的传统看法决定了成人是儿童的榜样,成人必须对儿童进行教化,于是成人教化必然大大重于儿童的娱乐了。而西方的谚语却是“儿童为成人之父”,认为每一个成人都是由自己的童年成长过程所促成的,是儿童造就了成人,成人身上的很多习惯与特征都是由童年时期孕育的。所以说,不能小看儿童,要想促进儿童发展。必须从儿童那里获得成长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自发自主的内在生长应当被重视。儿童自主作用于动漫、绘本所产生的效应,不仅是自娱自乐,而且是自我教育。
必须说明,我并不否认有目的的绘本教学活动,否认的是将本该是娱乐的活动全部演绎为有目的的教学活动,而使儿童丧失了娱乐中自然发展的机会。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娱乐性与教育性的统一呢?我认为必须倡导“游戏即学习”的现代教学观,在两方面多下功夫。一方面是创作有趣的童话故事,将学习信息隐含在绘本故事和动漫故事中,因为故事是儿童重要的娱乐资源,而故事中的学习信息是通过兴趣所激发的反复阅读实现的,而不是说教达成的。另一方面是教师改进对儿童行为的解读方式,善于发现儿童在娱乐中的学习,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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