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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独资企业经济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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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发展现状
  
  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拥有庞大潜在市场的国家,并且有着丰富的劳动力、增长迅速的经济速度、政治环境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办厂。
  外商独资企业的发展迅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也是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和其增长的特点一直决定了我国的贸易结构相对稳定,不会有较大的改变。但是,外资为了求得较大的利润又会对本国的民族企业产生较大的冲击。近期来说,外商的发展对我国的劳动密集型架构的持续投资加剧了国有产业结构的失衡。同时也促使国有资产流失,冲击着我国的民族工业,对中国的产业安全和经济的安全有一定的威胁。所以一定要立足于中国的现有国情,建立合理的、有效的外商独资企业。
  近年来,由于外商的投资领域复杂,国家也在不停地出台行政法规来规范与外资的法律关系,国家对于很多地区都有着税收优惠、合同管理,信贷资金多方面的特殊制度和设计框架。这些年来,外商在中国的投资,促进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中国的企业结构在优化和产业技术方面的提升,均产生了积极的作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划分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显示,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外商投资企业的税负变化如下:改革前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33%左右,依据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纳税人承受能力、纳税人合理负担水平以及参照其它国际的税率水平,新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后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学者提出,企业所得税改革威胁到外国企业到中国投资的积极性。但是事实证明,企业所得税不仅没有影响到外企投资的积极性,反而起到了激励作用,对于外企投资的优惠原则以产业优惠为主,同时考虑到老的外企的利益,采取了必要措施对其实行过渡性安排,实践证明这种企业所得税的改革调整了中国经济状况,完善了中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其重要的意义如下:一是税制趋于稳定,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的竞争;二是规范了涉外税收政策,有利于进一步的对外开放;三是增强了税收的集资功能。
  
  二、外商在中国发展的优势与问题
  
  (一)中国对于外商的投资环境优越
  我国的经济由于呈现出二元的经济格局,改革开放初期,外资企业大多是集中在东部的沿海地区,所以经济水平发展迅速。然而近几年政府注重中西部的发展,对其有很多的政策优惠。利用区域的优势,提升发展水平。
  通过企业积极有效地运作,生产进入良性循环,就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凭借着国内良好的经济形势,来进行经营规模上的扩大和利润率的保障。
  外商独资企业的地区投资优势在于:有较高的回报率,在中国的税务报上可以看见,被调查的外商独资企业一年的利润总额高达62,55亿美元,很多企业都是注册资本的4到5倍的利润;其次就是资本的扩张十分迅速,在高回报率的保障下,外商都会追加投资。在去年底,被调查的外商独资企业的再次投资的额度也达到了最高的原始注册资本的3到4倍。
  从控股的结构上来看,一般会是以外商独资的形式,其次才是中外合资,而独资的原因就是通过独资或控股的方式,可以获得较大的利润。一般是采用以下的几种模式:直接注册独资企业、通过国内所获得的利润再去成立新的独资企业、通过合资企业中的技术优势来追加投资,扩大占股的比例。
  大多数的企业由生产转向研发,很多企业在创建的开始,只是通过国外的母公司引进技术,经过漫漫的发展,很多都已经有了自己研发新产品的能力,并且可根据市场情况来随时改进自己的新产品,提高竞争力。例如法国合资的王朝葡萄酒,通过自己培养技术人员,不断开发新产品,成功地打造了价值20多个亿的品牌。
  很多时候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地区都需要增加投资。这是因为企业自身扩大生产需要资金,随着竞争的增加,很多企业在生产和产品的架构上都不能满足市场的时候,就需要扩大生产和增加新产品了。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增加规模化的生产可以降低成本,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中国由于经济一直都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令越来越多的国际资本趋向于选择持续发展并且稳定的中国,这里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较大的投资回报。
  
  (二)中国投资发展的优惠政策
  自2008年新税法施行以来,外资企业总体税负略有增加,因企业情况不同而升降不一,旧税法执行33%下降较大,执行25%基本保持不变,减按15%的纳税企业税负有所提高,然后新技术企业税负没有大的变动。对于负担增加较大的外商投资企业,规定了过渡办法。一是享受五年定期减免税优惠,将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统一的25%的所得税税率,二是尚未完全享受五年定期减免税优惠(例如“两免三减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的五年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对于那些尚未开始享受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他们的优惠期限将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力求向新税法平稳过度,有利于稳定和吸引外商投资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外资。
  
  (三)面临新税法外商企业投资应对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对于外商企业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调整和适应。2008年新税法,具体应对筹划如下:
  在中国提倡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现代化服务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加强区内产业架构的优化,实现特色的同时,鼓励外商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投资。积极投资于这些项目的创新,不仅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同时也将为外商带来可观的未来利益。
  外商企业可以选择专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不仅可以免除这部分费用,同时在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之这一部分的发展空间很广阔,所以基于综合考虑,值得投入精力、财力、人力、物力。
  地理优势与地方政策综合考虑,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中国利用外资最重要的地区,并且还在继续发挥着经济外向程度高、资金、技术、人才,配套能力等多方面的优势。然而,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决定减征或免征。因而外商投资需综合考虑,衡量成本、产业受众群以及期待利益,充分利用中国地广的优势,为自己合适的企业选择相应的地理位置。
  
  (四)逃税问题严重,外商常常通过在法律上的漏洞和缺陷,进行大量的逃税。最主要的就是利用自身是跨国公司,在公司的内部规划,通过各种名义把多名目的费用列在了调整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上,转移了公司在利润上的收入,再通过母公司向自己子公司进口原材料,自己压低自己的价格,使自己有着名义上的亏损,逃避税务。还不能有效地控制外商独资企业的避税问题。所以在税务的监督管理上一定要有严格的方案,完善税法,建立较强的税务审计人员,定期对外商独资企业进行调查,避免逃税。
  
  三、结语
  
  在外商独资企业的投资方面,通过引进一定的规模技术,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争取成为高端的供应商,充分利用税法改革的产业优惠原则,力求在中国立足的长久发展。
  作者单位: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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