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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皇帝应怎么称呼生父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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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英宗赵曙应该怎么称呼他的生父赵允让呢?许多士大夫都坚持要宋英宗称他生父为“伯”,以现代人的观念,确实会感到不可理解。但是,对于宋朝人来说,这却是必须明辩的政治原则,而且真的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争辩——便是宋英宗朝的“濮议”。
  宰相首倡“濮议”
  赵曙是以宋仁宗皇太子的身份继承皇位的,但他并不是仁宗的亲生子,英宗甫一亲政,宰相韩琦、参知政事欧阳修等执政大臣便上奏:“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所宜尊礼。伏请下有司议濮安懿王典礼,详处其当,以时施行。”但其时仁宗逝世未久,不适合讨论崇奉濮王之礼,因此英宗下诏:“须大祥后议之。”治平二年(1065)四月,仁宗“大祥”之礼一毕,韩琦等人又旧事重提,于是英宗下诏:“礼官及待制以上议崇奉濮安懿王典礼以闻。”
  这明摆着是皇帝与宰相欲尊崇濮王的意思,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司马光自告奋勇,奋笔写了一份意见书《议濮安懿王典礼状》,大意是说:濮王与陛下虽有天性之亲,但陛下能够登极,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却是因为继承了仁宗皇帝之嗣。从血缘上说,陛下是濮王之子,但在法理上,陛下却是仁宗之子。建议按封赠亲王的先例,尊封濮王“高官大国”。以王珪为代表的翰林学士认为,根据礼法,宋英宗应当称濮王为“伯”。时为治平二年六月。
  宋人的这一观点,用柏杨的话来说,“我们现代人死也想不通”。但是,从礼法的角度来看,却是不难理解的,自世袭君主制确立以降,合法的皇位继承,一直遵循两条原则: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从来没有由侄子继承大位的道理。在法理上以仁宗为父,构成了英宗继位的合法性。否认这一点,等于推翻了英宗登基的合法性。
  发生在治平二年六月的第一次“濮议”遂草草收场,追崇濮王之礼的动议暂时不了了之。
  台谏官再次挑起“濮议”
  转眼到了治平二年十二月,冬至祭天大礼过后,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复申前议,乞早正濮安懿王崇奉之礼”。英宗跟吕诲说:群臣反对朕尊濮王为“皇考”,想必是“虑本宫兄弟众多,将过有封爵,故有此言”。吕诲说:没有这回事。想仁宗皇帝“于堂兄弟辈尚隆封爵,况陛下濮宫之亲”,陛下若给濮邸封爵,谁敢说三道四?但尊为皇考一事,关乎礼法,不能不详议。随后吕诲又连上七疏,要求再议濮王之礼。但英宗没有同意(也许皇帝正在等一个时机)。吕诲又说,既然陛下不采纳台谏意见,那好,我不玩了,我辞职。但英宗又不批准辞呈。气得吕诲暴跳如雷,转而攻击韩琦、欧阳修。
  吕诲不是一個人在战斗。范纯仁与吕大防等御史也纷纷上书弹劾韩琦与欧阳修。这大约是治平三年(1066)正月的事情。宋英宗本人,当然站在执政团队一边,“上意不能不向中书”。但他没有仓促下诏采纳宰相的意见,他还要等。等什么?等曹太后的说法。
  正月二十二日,曹太后突然给外廷下发了一道手诏:“吾闻群臣议称,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再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可令皇帝称亲,仍尊濮安懿王为濮安懿皇,谯国、襄国、仙游(濮王的三位夫人)并称后。”曹太后深知皇帝与宰相的心意,不欲朝廷因此而撕裂,只好委曲求全,出面调解政府与台谏之争,于是便有了这道手诏。接到太后手诏,韩琦、欧阳修“相视而笑”。
  “相视而笑”的韩琦与欧阳修有点高兴得太早了,他们迎来的是礼官据“礼”力争的反驳和台谏官更凶猛的攻击。这个时候,台谏官的进攻重点,也不再放在皇帝应怎么称呼濮王的问题上,而集中攻击执政官非法沟通内宫。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台谏与政府已势同水火,不可两立。
  结局:惨淡的胜利
  宋英宗问执政团队,怎么办?欧阳修说:“御史以为理难并立,陛下若以臣等为有罪,即当留御史;若以臣等为无罪,则取圣旨。”英宗犹豫良久,决定挽留执政官,斥逐台谏官。不过想了一想之后,又交待了韩琦一句话:“不宜责之太重也。”
  治平三年正月底,吕诲被罢去侍御史知杂事之职,出知蕲州;范纯仁出任安州通判;吕大防免了监察御史里行之职,出任休宁知县。与吕诲被免职同一日,同知谏院傅尧俞被任命为兼侍御史知杂事,接替吕诲的职务。但傅尧俞坚决不接受新任命,英宗连下数谕挽留,但傅尧俞坚持“求去”。最后,英宗不得不在三月份改任傅尧俞为和州知州。知谏院司马光上疏要求英宗召还傅尧俞等人,不获同意,也提出辞职,并连上四封辞职报告,但英宗一直不予批准。
  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濮议”之争,以御史台几乎被“斥逐”一空而收场,皇帝与宰相取得了有限的胜利:宋英宗不用以“皇伯”称呼父亲濮王,但也不敢尊濮王为“皇考”,只是含糊其词地称为“亲”。又过了不到半年的时间,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便因病逝世了,“称亲”也变得毫无意义。这一在“濮议”中争取来的胜利,可谓惨淡。
  余话
  为了一个“怎么称呼亲爹”的问题,礼官、两制官、台谏官与执政官争执了一年半时间,连皇太后也卷了进来。不止一个士大夫为了坚持自己的立场,不惜辞职,自求贬斥。在“濮议”之争的后期,台谏官的关切重点,从“皇考”“皇伯”称谓的法理纠缠,转移为对君权、相权强化的警惕。
  如果我们将历史观察的视界拉得更宽一些,把发生在明代嘉靖朝的“大礼议”也纳进入参照系,问题就更清楚了。明朝“大礼议”差不多就是宋朝“濮议”的重演,只不过部分细节与结局并不相同。正德十四年(1519),明武宗朱厚照突然驾崩,由于武宗无子嗣,皇太后张氏与内阁大学士杨廷和选择了与皇帝血缘最近的武宗堂弟、兴献王世子朱厚熜为嗣君,这便是明世宗嘉靖帝。
  朱厚熜继位后,在如何尊奉父亲兴献王的问题上,与廷臣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对峙。以杨廷和为首的大臣坚持认为,世宗以“小宗”入继“大宗”,需要先过继给明孝宗(明武宗之父)为子,以获得继承皇位的合法性,因而,应该称兴献王为“皇叔考”;朱厚熜则坚持自己是继承皇统,而不是继承皇嗣,必须追尊父亲兴献王为“皇考”。双方争执了三年,最后,朱厚熜顺利追奉生父为“皇考恭穆献皇帝”,而所有跟新皇帝唱反调的五品以下官员,被当廷杖责,廷杖而死者十六人。皇帝大获全胜。这一结局,既是明代权力结构中皇权处于绝对强势地位的必然结果;而且,皇帝的胜利,又进一步强化了皇权。嘉靖朝“大礼议”也是明代内阁制演化的一道分水岭,之前权力相对强健、独立的“三杨”内阁、杨廷和内阁不复出现,阁臣对皇权的依附性在“大礼议”之后更为突出。
  今天一些自称秉持“自由主义”的论史者,对明代“大礼议”中的杨廷和等士大夫冷嘲热讽,却看不出礼仪之争背后的法理学(道统与皇权之法理关系)与政治学(内阁与皇帝之权力消长)要害所在,未免有点不识大体。(摘自腾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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