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向侵权假冒犯罪打出组合拳2018年以来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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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损害企业声誉、掣肘经济发展。2018年以来,江苏徐州警方充分发挥打击职能,明确重点、重拳出击,端窝点、破大案、断网络,不断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的打击力度。一年多来共破获侵权假冒案件435起,抓获嫌疑人1000余名,涉案价值3.03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个,缴获各类假冒伪劣商品79.6万件。
端窝点 保障民生福祉
徐州市公安局把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作为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他们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针对假食品、假药品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犯罪,加强案源搜集和循线深挖。
2018年初,徐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铜山区徐村一无名废旧厂房白天大门紧闭,深夜经常有货车进出,极为可疑。经初步侦查,警方发现此厂房系一个制造假酒窝点,制造工作均在夜间进行。经侦查研判,一个以宋某为首的制售假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2018年3月18日警方组织精干力量分成五组,成功将全部嫌疑人抓捕归案,捣毁制造存放假酒仓库4个,假酒涉及三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七个版本的中高档白酒,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徐州市公安局针对客流较多的重点市场开展明察暗访,摸清全市重点售假场所及监管“盲区”,主动走访当地品牌企业,通过他们设在各地的代理机构、经销商,提供制假售假线索;主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摸排辖区内侵权前科人员、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线索;通过社区警务、网上巡查,全面搜集梳理,有针对性地部署制定辖区管控方案。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开展。
2016年底至2018年初,徐州警方经过长期经营研判,数十名精干警力分赴多市、行程万里,打掉了一个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的互联网销售假烟跨国犯罪团伙。现场查获卷烟共计20多个品种22618条,金额达400余万元。
破大案 维护品牌声誉
2018年3月,徐州警方接报案称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国际品牌电动剃须刀为假冒商品。经查,2017年11月以来,杨某伙同刘某在某电商平台中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电动剃须刀3500余件,销售金额30余万元。期间,众多买家反映剃须刀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该品牌的声誉。可由于该电商平台只提供销售窗口,不能对平台货物的真伪作出判断,致使该品牌商家只能向警方求助。经过深入侦查和详细取证,3月21日,嫌疑人杨某被抓获归案,警方在其住处缴获电动剃须刀共计600余件,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4月1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为更好维护品牌声誉,徐州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和网上巡查,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的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对全年打假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相关负责人按照联系点分工,长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全程参与重大案件的办理,跟踪督导,把握方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各相关警种、部门把打假专项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紧盯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措施,确保整体推进。通过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交流会,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抽调成立专案组等方式,打造侦办涉假案件攻坚队伍,不断提高案件侦办水平,全力维护品牌权益。
2018年初,徐州警方接到举报,犯罪嫌疑人邱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墨盒。经查,自2016年11月以来,邱某在深圳市某工业园其租赁的仓库内及深圳市某小区房间内,利用收购来的废旧空墨盒,通过重新灌装硒鼓粉并重新包装的方式,生产假冒品牌墨盒,并通过名为“硒鼓耗材厂”的网店对外进行销售。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共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墨盒共计20万余元。2018年3月22日,犯罪嫌疑人邱某被抓获归案。
断网络 护航企业发展
针对制售假犯罪跨省跨境作案和犯罪职业化、智能化等特点,尤其是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特点,徐州警方对涉假犯罪建立常态化和全覆盖打击机制,树立“有假必有网络”的办案观念,强化“见人、见网”的侦办思路,由最底端的销售环节开始,咬住细节,把“断网”作为破案之本,全力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2018年1月,浙江某电器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负责人报案称,2017年以来,该公司的产品多次被他人假冒,一些伪劣电推剪,通过网上销售的方式销售到阿联酋等中东国家,使本公司的销售量急剧下滑,严重影响了公司发展。接到报案后,徐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在摸清制假售假网络后,专案组组织精干力量赴安徽、浙江两地同时展开抓捕,将生产、销售伪劣电推剪的嫌疑人姚某、周某等人抓获。通过审查,案件线索不断扩大。2018年3月初,专案组民警再赴浙江余姚、海宁等地,将生产电推剪刀头、外包装盒等重要零配件的涉案嫌疑人王某、吴某抓获。该案共抓获嫌疑人9名,现场查获伪劣电推剪2万个,零配件5万余件,捣毁生产、销售、存储黑窝点4处,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服务企业发展,徐州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下发走访企业活动方案,各单位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底数,将所有拥有实用新型等专利项目和核心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为重点关注企业。建立与企业法律顾问、责任主管联络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交流研讨会,提供法律實务参考,引导企业自觉排查、主动规避经营风险。同时,建立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对涉及大型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及拥有国家驰名商标、拥有省级著名商标和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由市局领导挂案、督办,严格落实案件侦办责任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努力做到“企业损失最小化、追赃挽损最大化”,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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