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库长制”千余名库长保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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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经验,安徽在全省粮食行业探索实施库长制,为库区粮食安全再增一道安全防线。记者从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截至目前,该省1076个粮库正式挂牌,省市县三级粮食库长制监管体系初步建成,千余名库长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江淮糧仓”的安全。
安徽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粮食品种齐全、调出粮食较多的省份,正常年份生产粮食4000万吨左右。近年来,该省以实施“粮安工程”和“智慧皖粮”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粮库建设和管理现代化。2018年3月,安徽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经验,决定在全省粮食行业探索实施库长制,并出台《关于建立粮食库长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建立省、市、县三级库长制体系,实现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全覆盖,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介绍,实施粮食库长制从制度层面着实压实以“保粮”为重点的主体责任、以“护粮”为重点的管理责任、以“管粮”为重点的监督责任、以减损为重点的节粮责任和以“稳粮”为重点的安全责任,通过明责、压责、追责,建立健全以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国有粮油仓储设施保护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促进各级库长工作更加主动,监管措施更加到位。
据悉,粮食库长制考核指标被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粮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评先评优、干部任用和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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