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回顾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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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总结南京市过去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对目标指标、具体任务等进行了梳理,总结了行动计划出台后的实施情况,提出了促进其进一步实施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水污染;实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4-0-02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continuous strengthening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promotion of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has attract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development of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Nanjing in the pas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Nanjing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ction Plan, combs the target indicators, specific tasks and other contents, summariz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ction plan after it is issu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promote its further implementation.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ater pollution; Implementation; Suggestion
水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但我国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水生态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人们生命健康,不利经济社会发展[1]。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并保障水安全,国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与“大气十条”相对应称为“水十条”[3]。各省(区、市)也相继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完成相关目标任务。南京作为长三角特大城市,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丰富,长江、秦淮河源远流长,玄武湖、金牛湖风景秀丽,近年来通过各项工作开展,城市主要水体水质总体稳定,但全市水域水质根本改善还有很大空间,2016年《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南京“水十条”)作为当年南京市政府1号文件下发,明确时间、任务、责任单位,为南京市未来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 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回顾
1.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加力
水源地保护工作重要性极强,南京一直高度重视,回顾“十二五”时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2011年更新与完善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基本情况,完成了“2010年市评估报告”和“保护规划”;全面推动了主要环境隐患的整改工作。2012年完成省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基础调查(第二批);推动编制关于突发污染事件应急与风险等级评估防范方面方案;推进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巡查系统建设,对全市“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建设与修缮进行招标,开展湖库型“水源地”的执法检查;对影响水源地安全的砂场、码头、造船厂(共7处)开展拆除、搬迁等工作,均已完成。2013年推进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建设并完成相关工作,大力开展“水源地”的隐患整治,完成了长江“水源地”保护区及上元门、浦口水厂周边环境隐患整改13处。2014年推进相关保护区的挂牌管理,以监督巡查为抓手,隐患排查为方式,促进责任主体整改相关区域具有新、老、大、难特点的一批环境隐患问题。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求明确,相关工作进展迅速。2015年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多次开展现场检查,对江浦、浦口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进行查处。
1.2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不断完善
2011年建成一批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0萬t,铁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完工。2012年完成桥北污水处理厂、大厂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工程,江宁、溧水等区县不断加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新增污水收集管网300多公里;市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整改工作方案”下发推动了整改工作;同时规范污泥处置,在过去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城东和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2013年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工程,城东三期、雄州等基本建成,推动相关配套收集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水量、进水浓度均有一定提高。2014年推进仙林二期、铁北二期、浦口珠江污水厂二期、六合雄州二期等相关工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t/日。2015年完成城南二期等一批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
1.3 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进展
2011年制定了“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取代“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包括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等相关方面,推进了水环境改善和水资源利用,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城市建设奠定打牢法制基础。2012年开始试点河长制管理,落实一河一长以实现长效管理,到当年底南京市13个区县(当时鼓楼区与下关区、秦淮区与白下区尚未合并)河道(26条)纳入管理范畴,河长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担任,实施了截污控源、河岸整治、疏浚清淤等措施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黑臭河道方面将相关河道列入区县年度 “环保责任状”,落实一河一策要求,通过治理工程的启动实施,推进相关工作,当年完成情况较好。2013年“主要河流实施河长制通知”下发,河长责任制在32条主要河流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领衔,区(园区)一把手任河长,年底“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出台,河长制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纳入河道107条),强化责任分解,推进考评工作,进一步笃实了黑臭河道治理基础。2014年突出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考核通报等方面工作以加强河道管理,黑臭河道整治不断加力,突出列入省级整治黑臭河道,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完成清淤(约100万立方米)与沿岸绿化(接近30万平方米)等工作,成效显著;玄武湖一期治理工程完成,青奥期间玄武湖通过相关应急保障改善水质,金牛湖加强管控,保证了涉赛水体赛事要求的满足。2015年修订完善河长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河长制体系,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查,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列入省级督查的17条黑臭河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 南京“水十条”核心内容
2.1 目標指标要求明确
南京“水十条”制定过程中对于目标与指标做出了明确规划。目标方面以水为核心,明确2020年、2030年、21世纪中叶为时间节点,其中2020年提出水生态环境状况、污染严重水体等方面要求,强调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30年提出生态系统功能的基本恢复,强调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到21世纪中叶提出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强调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指标方面以具体绩效为要求,明确2017年、2020年、2030年为时间节点,其中2017年底前提出黑臭水体的基本消除(建成区内);2020年和2030年对长江、滁河等重要水体水质分别提出稳中提升和持续改善的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分别要求为确保 98%以上和100%。2020年方面还对长江南京段水质、主要入江支流、相关考核断面水质、重点湖泊水质、入湖断面水质、地下水水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2 各项任务具体有力
南京“水十条”在防治具体行动上做出了明确设计。水生态空间保护方面,强调承载能力的评估,生态保护空间划定,水生态系统保护,产业布局优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等内容。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强调控制工业排水项目建设,搬迁关停污染企业,落后产能淘汰与清洁化改造等内容。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强调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排水达标区建设,行业排水行为规范等内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强调农业清洁生产,种植业化肥农药使用控制,水产健康养殖,畜禽养殖分区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内容。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方面,强调老旧船舶淘汰,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增强,船舶与港口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提高等内容。节约保护水资源方面,强调控制用水总量,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工业节水、城镇节水、农业节水等内容。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方面,强调水源地保护区达标建设,良好水体保护,重点流域治理,重点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等内容。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强调监管制度建设与监管平台建设,排污许可证与排水许可证管理,水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等内容。
2.3 强化支撑加强实施
有效支撑与组织实施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南京“水十条”在这方面做出了具体谋划。强化政策及科技支撑方面,提出社会资本投入引导与政府资金投入增加,税收政策落实 与绿色信贷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水价改革推行与排污收费严格,区域流域水环境补偿工作开展,技术研发与科研支撑强化,环保产业市场规范与环保服务业发展等内容。组织实施加强方面,包括了党委政府治污同责,部门管理责任明确,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考核“严”与问责力度“大”,环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加强,全民行动格局的构建等内容。
3 南京“水十条”实施情况
3.1 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按级别分南京有地级及城市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夹江水源地供水量与服务人口在全市占比较大。对于水源地的保护主要工作包括了做好监测与评估,设置好水质在线监控,环境状况评估结果全省排名靠前。做好水源地巡查工作,按照日常巡查与报告制度,合理安排巡查人员做好巡查工作,做好环境隐患的及时发现与处置。做好水源地专项整治,开展好水源地综合整治并深入推进工作,2017年重点开展环境隐患专项整治,定期报告问题整改进展、开展现场检查,推进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制定,夹江水源地等相关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3.2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做好禁养区划定,2016年“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印发,要求全市范围内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源头上加强污染控制,实现养殖业分区管理,同年10月禁养区划定工作完成并及时将向社会进行公示,2017年初,根据省环保厅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禁养区边界定位。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市农业和环保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畜禽污染整治,建立工作考核奖补制度和通报制度并细化工作举措,完成全市畜禽禁养区内的关停养殖场关闭(搬迁)相关工作,开展回头看对禁养区已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加强巡查,加快设施拆除防止复养。
3.3 严格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2017年初印发“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随着“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印发,加大了联合监管力度,环保、海事、交通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沿江港口码头垃圾接收设施已全部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已基本完成船舶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建设,初步建立船舶污染物报告、接收制度,年度相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加强对进入秦淮河运输船舶相关监管工作,禁止船舶向水域排放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和生活垃圾,并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开展水域巡航检查,2017年共开展防污染专项检查近六百艘次,内河未发生船舶污染水域事件。
3.4 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2017年下达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目标考核文件,对各区年度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进行明确;对取水户和其他用水大户逐户下达了用水计划并纳入相关管理;强化对相关单位的监督,按期统计用水量;完成年度节水型灌区、企业、学校等节水载体的创建工作。开展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编制,市级跨区域和11个区均编制完成相关整治方案;强化水功能区监督工作,编制完成“加强管理工作意见”;加强水功能区日常监测,对全市水功能区和动态监测井水质进行监测。
4 促进南京“水十条”进一步实施的建议
4.1 强化组织领导
计划方案需要有力落实,南京“水十条”也是如此,就目前工作而言,系统性的调度、多方位的协调是重中之重,需要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详细的任务分解,同时对于项目工程的推进需要明确进度安排,各部门(单位)也需要落实好自身的相关责任,做好自己牵头的工作,严格措施执行[4],确保工作有成效、任务有落实。
4.2 推进公众参与
水资源的节约与水环境的保护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众的参与,全民的动员[5],需丰富公众的参与渠道,增加公众的行动方式,包括积极开展好环境保护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小学、中学、大学的纵向教育,中小学阶段强调知识的普及,大学阶段强调行动的开展。做好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家庭使用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形成全社会重视水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4.3 深化考核监督
工作注重实效,“水十条”的深入实施也是“十三五”时期的明确要求,对于计划落实和方案实施的考核是促进工作开展的关键举措,考核的结果也是评价实施情况好坏的重要依据[6],对于未通过考核区和部门应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于工作不力和履职缺失的需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考核的结果应该做到对社会公开,推进公众对于当地政府和部门履职进行监督,开展第三方督查[7],以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参考文献
[1]石效卷.落实“水十条”全力推动水环境管理战略转型[J].环境影响评价,2016,38(2):32-35.
[2]宋旭,孙士宇,张伟,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背景下我国水环境管理优化对策研究[J].环境保护科学,2017,43(2):51-57.
[3]王悠,易伟斌.论“水十条”对中国水体污染防治的意义[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6,41(8):192-194.
[4]郑毅.水十条对治理水污染的重要作用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8):154.
[5]贾绍凤.决战水治理:从“水十条”到“河长制”[J].中国经济报告,2017(1):36-38.
[6]舒诗湖.国家“水十条”考核与城市节水[J].供水技术,2018,12(2):52-55.
[7]杨柳,彭大兰.水污染防治行动第三方督查技术方法初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7(5):73-74.
收稿日期:2019-03-25
作者简介:王龚博(1987-),男,回族,博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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