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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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在经济迅速发展和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下,白洋淀流域的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要想实现美丽乡村的目标,就必须要加快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帮助改善水环境恶化的现状,提高农民的幸福度。通过实地调研以及文献分析等方式发现,在白洋淀上游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污水整治是必不可少的。基于此,总结分析了白洋淀上游流域农村污水整治的手段,希望为其他地区农村污水整治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 白洋淀上游;污水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中图分类号:X524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1.078
白洋淀流域自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位于华北平原中部,是中国海河流域最大的淡水湖泊,流域内河系众多、分布范围广。长期以来,白洋淀地区的经济不断发展,但这种发展大多建立在白洋淀流域沿岸人们对流域资源过度开发的基础上,忽略了对水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由于人们旧有的粗放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固定不变,流域内生态环境一直未得到较好的改善。其中水环境质量更是迅速下降,流域面源污染问题严重,白洋淀流域的水污染整治逐渐被提上日程。2017年4月1日以来,雄安新区一直在帮助恢复和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其中,白洋淀上游地区农村的污水整治更是重中之重。截至目前,白洋淀上游的污水整治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农村的人居环境也得到了有效提高。通过实地调研和查阅文献等方式,总结出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几种方式。
1 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在污水整治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发挥政府在白洋淀上游地区农村污水整治中的主导作用,对上游地区的水污染进行整治,保护白洋淀流域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1)完善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法律制度。成功完成农村的污水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完善政策体系[1]。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江浙地区的成功经验来看,完善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共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明确政策目标、更加细化和完善污水治理细则以及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污水整治中的职责。2)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和信息监管力度。借鉴美国和日本的资金筹集措施,政府筹集的资金要实现主体多元化,设立专项的污水整治资金,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资金使用要使用合理,将资金的去向以及成果信息公开,发挥好政府的经济手段。3)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和水污染防治机制,协调河道综合整治。白洋淀上游运用政府的行政手段进行专项行动,对不符合污水排放标准的企业以及“散乱污”企业进行检查整顿,严禁各种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的水污染违法行为,从上到下地对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进行整治[2]。政府始终要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农村的人居环境水平。
为了实现“不让一滴污水流入白洋淀”,政府要发挥好在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中的主导作用,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实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到2035年全面完成白洋淀上游流域内的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白洋淀上游流域内的污水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政府在上层进行战略部署,把长期计划与短期目标结合起来,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将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整治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的同等位置,树立科学发展观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借鉴美国和日本污水治理的经验,与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整治实际相结合,为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 建立健全以农民为主体的参与式整治机制
农民是白洋淀流域生存和生活的主体,也是水污染的直接排放者和受害者。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白洋淀上游地区农村的农民依赖着白洋淀的各种资源尤其是水资源来生存发展,是白洋淀流域污染的主要责任者[3]。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整治关系到沿岸农民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他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作为主体参与到水污染整治当中。
2.1 为需要参与治理的农民提供教育和培训
在白洋淀上游进行污水整治的农村,加大环保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运用手机、电视和广播等多种手段,强化农民的污水治理的参与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科技为支撑,对上游沿岸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帮助农民建立良性循环的参与式整治模式。充分发挥模范的示范作用和村干部的带头作用,使每一个农民都从自身做起,使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整治工作不断推进。
2.2 建立农民参与式的保障、激励和监督机制
1)维护农民在参与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各种合法权益,实时了解污水治理的信息动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2)设立专项奖金,对积极参与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农民进行奖励,激励农民都参与治理。3)在现有的水平和平台上,逐渐完善监管体系,对参与到整治中的农民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规定的监督制度,对违规破坏行为进行惩罚。4)农民作为污水治理的主体,要让参与到决策中去。改变过去单一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使农民在参与式整治机制中获得主人翁意识,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整治工作离不开沿岸农民的参与。
2.3 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
借鉴长三角污水治理的优秀经验,将白洋淀上游农村划分为一整个区域,实行区域统一监督评估。探索白洋淀上游的生态补偿机制,运用政策补偿和资本補偿等方法,平衡各地区的收入和贡献[4]。建立和健全以农民为主体的参与式整治模式,将污水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3 建立政府引导的第三方治理模式,积极吸引鼓励第三方参与整治
第三方治理模式改变了传统的负责制模式,加入第三方变为承包专业化治理模式。仅仅依靠政府和农民进行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整治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对于白洋淀来说,积极吸引鼓励第三方参与整治,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都采用第三方污染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可以借鉴浙江和江苏地区的优秀经验,比如政策方面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对第三方的准入、激励和监管机制。作为一种新兴的污染治理模型,第三方治理在水污染控制中的应用仍然很少。浙江和江苏地区作为用第三方治理污水的先行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参考价值。白洋淀上游农村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和创新适合自身污水整治的发展路径。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采用不同的整治方式,将分散治理和集中处理结合起来,吸引第三方的专业机构来进行经营和维护,降低白洋淀上游农村污水整治的费用[5]。
在第三方的治理模式中,政府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引导作用,分别是创建市场、规范市场、扶持市场。明确第三方污水处理企业的法人地位,厘清市场中的产权制度,使市场中的竞争“公开、透明、公正”,优胜劣汰。扶持第三方污水治理企业在市场中的发展,推动第三方企业参与的市场化[6]。白洋淀上游农村积极吸引鼓励第三方参与污水治理,发挥第三发治理的主体优势,充分展现第三方治理的专业性。按时总结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这种第三方治理模式。事实证明,第三方水污染治理新模式确实比其他模式更有效率。白洋淀上游农村要积极探索第三方治理的新机制,使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整治。
4 结语
白洋淀上游农村的污水整治工作将政府、农民、第三方都纳入了治理的长效机制中。在白洋淀上游地区污水整治的工作中,我们逐渐探索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共赢的新道路。只有将短期目标和长期治理相结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逐个重点突破,才能实现美丽乡村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秦哲,张振冉,郝玉芬.白洋淀淀内污染调查及整治对策[J].中国市场,2017(26):235-236.
[2] 鞠昌华,张卫东,朱琳,等.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环境保护,2016(6):49-52.
[3] 曹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40(10):1-3.
[4] 陈智乾.白洋淀周边村庄污水整治指引研究[A].2014(第九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论文集[C].2014.
[5] 孟晶,王军.白洋淀淀区农民参与型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研究[J].生態经济,2011(4):156-158,173.
[6] 李亚鹏.白洋淀的水环境质量与保护对策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06.
(责任编辑: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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