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译著新编》美学思维之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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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译著新编》包含了卓菲娅·丽莎教授近40年美学研究的精华,当中缜密的逻辑构思、犀利的评判、多元的视野体现了丽莎教授在美学研究中的极高造诣。本文旨在以这本书为基础,阐释卓菲娅·丽莎美学思维中所体现的三个特征,即多元性、整体性、动态性。
【关键词】卓菲娅·丽莎;美学思维;述评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自鲍姆加登建立美学学科至今,音乐美学的理论派别便层出不穷。尽管历史的某段时期中会出现所谓的“权威学说”,但权威具有相对性以及历史性,随着后人认识的发展以及反思,所谓更具“科学性”的新学说便会出现。
对于我国而言,当前引进了大量的音乐美学专著,思想流派各异。在这众多的论著中,能产生持久影响的书作可谓是凤毛麟角,但其中有一本由于润洋教授翻译的《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译著新编》颇具影响力。这本书由20世纪波兰美学家卓菲娅·丽莎所著,当中包含其对于美学若干问题近四十年的研究成果。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音乐的特殊性”;第二部分“美学新编”,包括了许多音乐美学核心问题的讨论,并且在论证过程展现了作者对于每一个问题独到、全面的思考。
一、多元性
卓菲雅·丽莎在论证美学问题时,并没有拘泥于美学学科内部。多元的学科视角,多方向的实例对比,丽莎成功地以个人丰富的知识涉猎、观点阐发避免落入纯概念输出的俗套之中。人类学、语义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跨學科术语和概念在本著作中随处可见。譬如,在第二部分“论音乐理解”章节中,语义学的思维框架支撑起了作者的主要论点。其中的核心概念跨学科的引用在这里非但没有一丝牵强,而且恰到好处,“语义场”“表象”“约定性”三个核心词汇生动地代指了音乐理解对于主客体间的联系。正如文中所言:“语义美学为一般音乐美学开辟了新的发展前景。”
此外,跨学科现象并非仅局限于术语,以新思维提出对传统问题可靠的解决方法,对于学科发展而言更具实际价值。在本书的最后一个章节“音乐与革命”中,作者以法国、俄国革命间的区域联系、阶级间的动态联系以及历史意识的差别为视角切入,集中分析了革命与音乐间互动产生的“集体性转变”现象,并且在全书的最后提出:“音乐文化上产生冲突的这个阶段,作为社会转折的一种结果具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来源于心理学——社会学规律的作用。”这无疑是一种肯定跨学科研究视域的观点,给出了音乐美学学科中复杂问题解决的新途径。虽然在此作者并没有对其进行展开,但在思维领域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二、整体性
作为一部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著作,书中对美学问题给予全方位的观照。在第一部分的“音乐的特殊性”中,有关音乐的“语义场”解答非常完善。从物质构成到认识领域,再到联系眼光的阐发,对待问题由表及里、无微不至。
此外,外部的统一与内部细腻的逻辑叙事相照应。例如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章节,为了辨析清楚音乐的主题、内容、形式之间的关系,丽莎不仅局限于音乐本身,而且联系文学等其他领域艺术类型进行辩证的思考。论证过程中既有“本体论”倾向的理论推演,也以历史的眼光选取生动实例加以论证。例如,文中对于标题音乐和无标题音乐的内在基理探究、器乐作品的意义、主导动机的意义、民歌的特殊性等问题的讨论。
然而,尽管丽莎在讨论问题时,范围涉及非常之广,但在行文最后始终会设置了一个巧妙的回归,以此来强调个人的观点。整个问题的落脚点在之前的章节已经论述过的问题之上,并且道理经得起推敲,这给予读者一种逻辑上的统一感和脉络的清晰感,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思维高度整体性的体现,是作者潜心研究的佐证。
最后,态度的统一性。在作者的行文中,我们时刻可以了解到她本人对待问题的态度,并且在对待同一问题时,作者态度始终保持着统一。譬如,文中对现代音乐的肯定态度贯穿始终。尽管如此,孰是孰非却也分地非常清楚,对于某些偶然、不可复制性的音乐“行为”,以及某些“未来主义”至上的音乐思想,表现出了质疑的态度。 此外,对于音乐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作用的认可,也使其成为了一位鲜明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其观点中时刻流露出坚定、果敢的品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观点鲜明,态度统一。
由此可见,丽莎教授的美学观阐释是一个完整的逻辑整体。尽管材料广泛,但总能在最后做出总结;虽然观点鲜明、犀利,但却保持始终。
三、动态性
历史的构成要素具有矛盾性,对于任何历史材料而言,无论是文字记载或是文物发现,在音乐史中是作品或是文本记录,单方面来看,传达的信息都是静态的、不鲜活的。若想赋予其流动性,“语境”必不可少,而“语境”本身的来源是时间性,它弥补了其材料本身的静态性的不足,使每一个史实不再是独立存在的,并且联系、交互、组合形成了新的更高一级的历史“语义场”。这一过程是动态的,是联系的,是人为赋予的。可以说,任何一种历史都是静态与动态的生动结合。而历史意识本身是美学以及其他学科研究保有全局性、动态性的基础。
在本书中,丽莎将历史意识不仅作为一个特殊问题进行单独讨论,更使之成为了引领全文的主要思维模式。并且,丽莎的历史意识的动态感并非只是因果之间的线性链条。“历史变革既不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也不是在原因和结果的链条中体现出来的线型过程。” 其思维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全局性。例如,她在“论音乐的价值”指出:“音乐作品的价值永远是对于某个人的价值。只有当听者从审美的立场接受了该作品、并在体验的基础上发现了这个价值的时候,这音乐作品的才在对象中实现”。音乐史并非作品的历史,考察的对象不应仅限于作品主体,接受者同样作为其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共同构成了音乐的发展。由此可见,历史意识在丽莎的字典中是各种因素的复合,而非单一的时间考察。
四、结语
当然,上述特征并非仅表现在笔者所引用的部分,全书的精妙之处也并非只有上述几点,而且除了宏观思维的启迪外,书中某些实例和论证也颇具价值。尽管笔者认为在第二部分中尚有不足,作者对于真正的美学问题貌似没有给予全面观照,仅以自己的兴趣进行了筛选,这点有些遗憾。但在其他方面,这本书无疑是一部能够启发人思维的美学专著。
参考文献
[1]于润群,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译著新编[M].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译著新编.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3.
[2]大卫·刘易斯,刘易斯,吕捷.约定论:一份哲学上的考量[M].三联书店,2009.
作者简介:孙济方(1994—),男,河南大学音乐舞蹈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西方音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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