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管理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本文从财政监管的角度分析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阐述这些问题对财政资金管理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旨在为教育系统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教育系统管理;专项资金;问题;建议
  一、提高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意义
  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决定了主要支出还是在县级财政。县级财务不足,保障水平有限,保障压力较大,与“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县级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制度化管理不仅可以使项目资金使用最优化,还可以约束教师队伍行为,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促进地方教育达到2020年战略目标。
  二、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当前国家正在快速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系统的管理水平,但是在实践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从整体上来看,我国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教育支出具有资金量大、种类繁多的特点和专款专用的工作要求。例如某县2017年教育支出总额达5.5亿元,其中专项资金1亿元,从专项资金在教育支出总占比中可以看到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当前教育系统在专项资金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方法有待改进。教育系统在进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缺乏统一、严格的支出项目编制范围和标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规范性较差,同时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过程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论证,从而造成后期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效率不高。
  二是专项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管。教育系统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受三方面的影响,造成其对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乏力。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主要集中在专项申报和分配方面,而对资金使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管控制度和措施,经常是在资金使用出现问题之后才采取措施进行修正,事中控制力度较弱;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仍然以支付和核算为主,而对资金对应项目的决策和完工进度等缺乏过程监督;三是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人员经费与专项资金混用、各专项资金之间混用等问题。
  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足。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是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的主要手段。当前教育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过于依赖外部监督,没有建立起系统化的内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对专项资金的执行审计以事后监督为主,难以有效将监督贯穿于专项资金支出全过程中,监督动态性较差。
  2.人员经费存量资金大
  教育系统普遍存在教师因重大疾病、产假等原因长期请假的情况,请假时间3―12个月。例如2017年某县教育系统的老师因请长假而扣发工资结余达600多万元,该项存量资金既未上报财政也未上缴国库。对于较贫困的农业大县来说,一面高息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面结余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非常不合理,无形中增加成本和财政负担,影响了领导决策,不利于当地经济建设。
  3.“吃空饷”仍有发生
  近年来,各地区针对“吃空饷”进行了专项清理。但根据有关调查发现,仍有极少数人员还在变个花样“吃空饷”。主要有三种表现:一是违规办理借调手续,被借调教师既不在学校上课,又不到借调单位报到,两边缺岗照常在学校领取全部工资;二是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未在学校上课,正常领取全部工资;三是某老师在编不在岗,教育局将工资和津贴全部拨付至学校,学校将这位老师的工资和津贴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属于单位“吃空饷”。
  4.大病请假管理不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对确属身患重大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等),或确因其他特殊情况符合长期病休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研究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县财政局按照国发〔1981〕5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其中科级干部在县人社局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该通知虽对患重大疾病的处理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未制定相关操作细则,致使对人员重大疾病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对“相关证明材料”未明确规定需要哪些级别的医院证明,导致无医院证明或滥用医院证明的问题。二是由于未明确规定重大疾病范围,会存在由教育局或学校根据情况认定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的问题,随意性较强。三是由于学校未对大病请假人员进行跟踪管理,会存在请假到期教师既未续期又未上岗的问题。四是未严格按照国发〔1981〕52号文件精神执行,而是按照正常上岗工资待遇进行发放,这其中包含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这种做法虽然对重大疾病家庭给予特殊照顾,比较人性化,但是缺少政策支持,也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管理,存在制度隐患。
  三、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国教育系统在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产生了一定制约,因此亟待改善。鉴于此,笔者结合相关管理理论和自身的实际工作经验,建议从以下角度采取措施来提升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1.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力度
  一是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一方面是专项资金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根据教育系统的特殊性设置贴合实际的标准化的支出明细,从而杜绝申报学校随意增加支出名目、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以有效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教育系统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注重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和严谨性,不能盲目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规模,完善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规划和论证机制,从而客觀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当从加强全过程管理的视角来提高对专项资金的动态过程监督。依托信息共享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在教育系统内搭建专项资金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以改变传统审计监督的滞后问题,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实时动态过程监督,既加强了资金管理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同时也有效改善了传统审计事后审计的不足,规避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了资金管控风险。
  2.完善防治“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加强对人员在岗情况的日常管理,一是要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公示举报电话,教育部门应要求学校定期公示单位编制、教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等情况,自觉接受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二是要完善审查机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遏制“吃空饷”的情况发生。
  3.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教育部门申请来年预算时,主动向财政部门报告经费结余情况。财政部门需要严格实行“零基预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先进行实际情况调查,教育部门再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将财政结余资金上缴国库。这样一来,财政部门就可以将结余资金花合理调配,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稳步发展。
  4.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假销假制度
  教育部门需制定重大疾病请假细则,明确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例如重大疾病范围、医院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内容以及请假日期到期后管理办法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发〔1981〕52号文件发放工资(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实行透明化、规范化管理。
  本文从财政监督的视角分析和总结了当前我国教育系统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别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力度、完善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结余资金上缴国库和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四个角度提出了应对建议,以期能够对教育系统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韩东华.浅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与对策.现代经济信息,2018(6).
  2.贾连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分析与应对措施探讨.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8(2).
  3.胡军明.H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研究.南昌大学,201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026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