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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综合效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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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文章首先分析土地整治内涵并提出相应的问题,其次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耕地效益四大分析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综合效益,最后总结结论并对土地整治工作的后续发展提出几点可行性建议。希望本次研究中所涉及的内容,对综合效益评价体系的建设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全面提升土地整治工作运行的效益。
  [关键词]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效益评价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土地整治是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手段之一,且在保证土地资源配置科学性、提升土地利用率及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均体现处较明显的效能。伴随全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规划的实施,研究评估其实施效果的技术方法被提到日程上,其对土地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有促进作用。但是,现阶段国内相关学者在研究土地整治效益过程中,侧重点是评价土地整治项目的效益影响,综合效益评价研究不管是在基础理论,还是评价体系及方法等的研究上依然存在一定不足,为此笔者在分析综合效益各类因子的基础上,提出定量评价方法,旨在同步提升效益评价的科学性与说服力。
  1 问题提出
  土地整治菌体是指在一定区域中,依照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等设定目的与用途,在行政、经济、法律以及项目建设等措施的支撑下,实现对农田、河流、道路、树林及村落等的整体整治、开发,针对过往配置不合理、利用欠科学及分散、搁置或利用率偏低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更深层次的开发,旨在同步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率与产出率,优化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生态环境的过程,等同于科学组织土地利用的过程。
  我国当下针对土地整治实施以后效益的界定与评估存在如下问题:①效益单项评价,综合效益的定量评价缺少;②对经济效益分析缺乏深度性;③基本上考虑的是正效益,很少将负效益呈现出来;④难以充分地呈现出各种效益间的相关性。
  2 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后综合效益评价
  2.1 社会效益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势必会对社会形成一定影响,有不良或有利影响之分。结合国内外对土地整治社会效益评估的经验,选用如下指标进行测算分析:分别是土地利用率、新增加的耕地可供养人口数目、脱贫率。
  2.1.1 土地利用率
  土地利用率具体是指在某一区域中已经使用的土地在土地总面积中占有的比重,是呈现土地利用程度的数量指标之一。土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以及利用技术水平是影响土地利用率的主要因素,公式如下:
  Pl = Sl / S  ①(式中,Pl:代表的是土地利用率;Sl:规划区域已使用的土地面积,S:规划区域土地的总面积)。
  2.1.2 新增耕地可供养人口数目
  将新增耕地粮食产量与个人粮食需求量均值设为基准,针对土地整治工作实施以后新增耕地可供养的人口数量作出预测,公式为:
  Zg=Sz×g/e  ②(式中,Zg:新增耕地可以供养人口数目;S:预计新增耕地面积g:整治活动开展以后新增耕地粮食单产的平均值;e:个人粮食需求量的均值)。
  假设现拟定的新增耕地面积为860km?,则经计算,可知新增耕地可供养人口数目是602150人。
  2.1.3 脱贫率
  脱贫率是指土地整治末期已经实现脱贫的人口数目在人口数中的占有率,公式为:
  Kp=Zp/Zm  ③(式中,Kp:整治末期已经实现脱贫的人口数目;Zm :整治末期区域中的总人口数目)。
  现拟定土地整治活动末期脱贫人数为60万,该规划区域中自然人口增长率为0.008%,整治工作完成后该区域的总人口数可达到480.12万,则测算得脱贫率为1.29%。
  2.2 经济效益
  在分析土地整治经济效益过程中,主要依赖投入与产出手段去完成,分析整治工作实施后在微观层面上的盈利、偿还能力及宏观层面上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进而评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对本地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
  由于土地整治实施范畴并不是覆盖所有区域的土地,没有进行整治的土地在项目实施前后均产出一定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前后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差异,故而在評价土地整治实施经济效益时应用“项目对比法”进行,实质上就是将土地整治工程项目设为主要评价对象,测算“有项目”与“无项目”的效益增长量。经济效益定量涉及的因子主要有:
  2.2.1 项目单位面积投资
  实质上就是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建设规模两者的比值,公式为:
  Td=T/Sj  ④(式中,Td:项目单位面积上资金投入量;T:项目实施过程中整体投资;Sj:规划区域实施的规模大小)。
  2.2.2 项目投资回收期
  即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实施以后新增耕地总面积之间的比值。公式为:
  Tz=T/Sz  ⑤(式中,Tz:新增加耕地单位面积投资;T:项目整体投资数额;S:规划以后新增加的耕地面积)。
  2.3 生态效益
  结合土地整治实施的特点,可以采用如下因子评估生态效益:
  2.3.1 林草覆盖率
  即为林草土地面积在项目规划区域总面积中所占的比重,是当下用于评估区域农业生产环境优良程度的主要指标之一,公式为:
  Pc=(Sl+Sm)/S×100%  ⑥(式中,Pc:林草覆盖率;S:规划区域中林地总面 积 ;S:规划区域牧草地总面积 ;S:规划区域总土)。
  2.3.2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这是评估区域水土流失情况的主要因子之一。
  2.3.3 土地退化治理面积
  包括土壤砂化、次生盐渍化、潜育化、沼泽化等退化土地面积,为当下评估区域土地退化面积情况的因子之一。   2.3.4 旱涝灾害土地治理面积
  具体是指区域容易遭受旱灾、涝灾的土地面积总和,在评估区域生态环境优良程度方面体现出重大价值。
  2.4 耕地效益
  其是土地整治综合效益评价过程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包括的因子有:
  2.4.1 新增耕地率
  即新增耕地面积在项目区域实施规模的比重,公式为:Pz=Sz/Sj  ⑦(式中,Pz:新增加的耕地率 ;Sz:规划后新增耕地面积;Sj:土地整治项目区域面积)。
  2.4.2 耕地质量级别
  通常依照 自然等、经济等及利用等3个级别作出相应阐述。在土地整治以后为较客观、精确地评估耕地质量级别,可以应用先期农用地分等的调研信息,再调查预测信息等对区域耕地的质量级别作出评估,预估其潜能提升幅度。
  3 土地整治研究结论与建议
  (1)把土地整治工作和发展战略相整合,从战略性角度分析土地潜能、生态规划,利用SWOT分析法研究土地整治对失地农民后续生存发展形成的影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且针对整治过程中不符合农民正当权益的情况,建设相应的责任机制进行反思,力争应用“结对并地”、“小块并大块”等模式去应对以上问题。
  (2)重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尽量应用温和持续法实现对土地的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提升整治工作效率与质量。针对土地整治过程中土地生态平衡破坏的现实问题,应协调好生态环境与人类生产发展之间的关系,在维持耕地效力的基础上,提升土地可持续发展能力。
  (3)持续创新工艺技术并改进研究形式,在现有技术与方法的支撑下,实现多方向整合。在现存的土地整治技术层面,应重视“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污染场地治理”等内容,在CASS、MAPGIS及3S等技术手段的帮衬下,可以参照现有技术和软件并作出相应的融合开发,进而探寻最适宜的发展方向,推动土地整治工作高效、持久、有序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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