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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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着重从项目建设相符性、项目选址合理性、项目工程科学性、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等四个方面,探讨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要点,具有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境影响评价;探析
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12-00-02
Abstract: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key poin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s from four aspect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formity,project site rationality,project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proje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feasibility.It has positive practical guiding significance.
Key words:Domestic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generation;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Analysis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呈现出大幅增长态势,2018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14吨。为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各大城市纷纷加大了垃圾处理力度。其中,垃圾焚烧是有效解决城市垃圾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2018年底,我国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400座,当年新建成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厂超过70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在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处理不当容易诱发群体事件,项目选址时常出现“邻避效应”,阻力较大。因此,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消除市民顾虑、保护环境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 项目建设相符性分析
1.1 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
国家产业政策是引导行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协调结构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2020年1月正式实施。将产业分为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对不属于这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即为允许类,允许类项目不列入目录。但目前,应以2011年版为主,适当参考2019年指导目录。
1.2 国家文件规定相符性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2017年)、《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精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与这些规定相符。例如,“项目选址应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采取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场所严禁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等。这些规定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保护距离、禁止建设区域、与有关规定及规划环评相符性,是环评工作的重点。
1.3 技术规范要求相符性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重点分析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4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年)等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如,“厂址选择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厂址应选择在生态资源、文化遗址等敏感目标少的区”,此外,还应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相符,符合具体的技术规范要求,确保项目后期建设、运行的可持续性。
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随着项目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选址是否科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后期垃圾运输路径、周边居民侵扰、运营成本等。
2.1 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符合项目所在区域城乡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确保项目选址能够通过环评认定。
2.2 符合综合服务能力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涉及到后期的垃圾运输、电力传输等,需要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跟进。为此,应充分考虑选址后,周边相应的综合服务配套能力。如城市生活垃圾运输距离预留发展、垃圾转运能力、项目及配套服务区域道路交通条件等等。此外,还要确定项目投产运行后期的灰渣处置区域等等。
2.3 规避环境敏感区域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规避相应的敏感区域,远离城区、地面水系、生态资源、文化遗址、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相应的地质、水文要求,避免选在采矿塌陷区、沼泽区、发震断层、滑坡带等区域。
2.4 满足相关配套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还需要兼顾周边发电生产及生活供水能力、污水排放条件,电网分布、热能用户分布,以及城市供热管道技术等因素。
总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是其环评核心问题之一,有着较高的选址要求,应逐条对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把握好厂址的环境可行性、社会接受性、经济效益性等等。
3 项目工程科学性分析
3.1 主体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體工程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接收、贮存、投料等系统工程量,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应用系统,如焚烧装置、烟囱等设备,热能利用系统,如发电机组、汽机热力系统等,根据主体工程,分析其是否满足项目运行要求。如,建设项目垃圾坑贮存量是否符合“5-7天”存储量要求,以及相应的渗滤液收集和臭气防治等。 3.2 公用工程
主要是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相应支持和保障类工程,如日常项目运转所需的工业、生活用水的供水系统、项目化学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电系统,焚烧设备选型等。
3.3 储运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在后期的运行过程中会涉及到垃圾储运,以及投产后产生的灰渣等储运等,为此,应从飞灰收集系统、炉渣收集系统、石灰贮存、氨水罐区建设等等是否与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相符。
3.4 环保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投产、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灰渣、烟尘、噪声等,不可避免的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项目自身也会采取相应的环保工程,以保证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满足环保要求。如烟气、渗滤液的净化处理系统是否满足国家排放标准,投产后进行工程分析,分析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以及项目停、检修或故障等情况下的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排放量及其环保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满足相关要求。
4 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
4.1 废气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产生的废气防治,应重点做好垃圾焚烧炉内的烟气处理,目前,常用到的处理工艺技术有烟气脱硝技术,如“炉内SNCR脱销+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要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中的工艺技术参数。所选择的工艺技术应确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所排放出的烟气中的酸性气体、粉尘二噁英等实现达标排放。恶臭等采用封闭隔离等进行处理。
4.2 废水
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的垃圾渗滤液处置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当前,比较成熟的渗滤液处理技术有生物法、膜法、回喷法,以及不同方法的联合使用。如“沉砂池+调节池+混凝沉淀+ABR厌氧反应器+一级反硝化硝化+二级硝化反硝化+MBR+超滤+二级纳滤”工艺等。在渗滤液处理过程中,应建设相应的渗滤液事故收集池,做好应急突發环境事故发生时,渗滤液应收尽收,不渗漏。
4.3 固废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会产生炉渣、飞灰及污泥等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三化”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置。其中,炉渣主要为玻璃、铁及石头,可作为一般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飞灰属危废,应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理。主要工艺有“飞灰+水泥+螯合剂+水”等固化工艺,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法有水泥基固化、石灰基固化、高温处理等。
5 结语
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打消市民顾虑、保护环境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应着重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的相符性、项目选址的合理性、项目工程的科学性、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等四个方面,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工作,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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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10-15
作者简介:刘标(1984-),男,汉族,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研究方向为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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