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视域下日本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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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实际上是以文化带动旅游发展、以旅游助推文化发展的方式,实现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一个过程。日本文旅融合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由日本政府主导,借由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驾护航,并经由日本官方和民间多方力量共同推动产生的最终结果。文化资源禀赋是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基础,文化遗产是文化资源禀赋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遗产对日本文化旅游产业供给侧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活化作用,是日本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换挡转型的重要推手。在文旅融合视域下,日本采用了体验经济盛行下的“沉浸式”空间生产、从政府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向等措施助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文旅融合视域下日本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理念与实践经验也可为中国提供借鉴。
[关键词]文旅融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社会转型,即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变,一个突出的特征是从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人们的社会需求重心也逐渐由物质性需求向精神性需求转变。①而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作为高增值、高就业、高收益的新兴产业,能充分满足人们的社会性、精神性的消费需求,因而在日本乃至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根据日本国土交通省观光厅的统计,2017年国内外游客赴日旅行消费额高达27.1兆日元,比上一年增长2.8%,带动零售业、食品产业、农林水产业、住宿业、运输业、旅行服务业等周边产业,产生波及效果55.2兆日元,解决472万人就业。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实际上是以文化带动旅游发展、以旅游助推文化发展的方式,实现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一个过程。日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亚地区经济发展最为迅猛的国家,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应运而生,在政府主导、民间力量添砖加瓦的共同作用下,早已通过文旅融合的方式实现了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的目的。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文化资源禀赋是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基础,文化遗产是文化资源禀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旅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协同高质量发展能促进经济增长,增强地域活力,更能反作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一、 日本文旅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经历了10年的战后经济恢复阶段,日本政府在美军的帮助下,通过对日本全域进行不彻底的民主化改革,解散了势力范围较广的财阀,推行劳动民主化,为日本经济发展扫清了体制机制障碍。1955年起,日本经济进入了约20年的高速增长阶段,1968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一跃超过德国,日本晋升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号经济大国。1973年,“石油危机”的爆发使得世界经济的发展陷入低迷,日本也不能幸免于难,与此同时,也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敲响了警钟。基于此,日本政府开始调整产业结构,从资本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产业结构转型发展,带领日本从“石油危机”中获得新生。但日本经济增速自此放缓,经历了约20年的低速增长阶段。经济的高速增长给日本国民带来物质上、生活上的丰饶,对于物质价值的过于偏重必然带来国民精神价值的缺失,再加之“石油危机”给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日本整个国家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呼之欲出。
20世纪70年代,时任日本通商产业省职员的小野五郎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这也标志着日本文化产业的发端。由此可看出,日本文化产业的提出从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产业指向性,也就是说日本文化产业肩负着调整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并重的价值使命。20世纪90年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亟须从经济大国向文化大國转变,制定长远的文化发展目标和战略,在变革和转型中谋求新的发展。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日本政府逐步确立了“文化立国”的发展目标。1995年,日本的文化政策促进会议在《新的文化立国目标——当前振兴文化的重点和对策》文件中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略的初步构想。1996年,文化厅出台《21世纪文化立国方案》,标志着日本“文化立国”战略的正式启动。1998年,日本文化厅公布了《文化振兴总体规划——为了实现文化立国》,该规划明确提出将文化立国作为日本21世纪国家级重要发展战略,并将振兴民族文化作为21世纪日本政府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继承、发扬传统文化,振兴地方文化、生活文化等重要议题被纳入了文化立国战略体系中。1990年起,日本经济整体陷入低迷,通常被称为“失去的10年”,但即便在经济发展形势不景气的大环境下,日本文化产业也因政府的大力扶持而迅猛发展,文化软实力持续增强。
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回落和经济发展重点的调整,旅游业的地位随之凸显,清理旅游业的发展障碍,放松市场机制,改革旅游业的运行机制因而成为发展的重点,市场也因之出现大量的创新。1974—1991年,是日本旅游业的改革突破期和创新集聚期,日本在这一时期出台了《关于为确保中小企业开展事业活动的机会、对大企业的事业活动进行调整之法》《90年代旅游振兴行动计划》《海外旅游倍增计划》和《旅游交流扩大计划》等法律和规划,松开了管制之手。①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日本的产业政策是以发展制造业为主线的,但在“文化立国”战略实施后,旅游产业对于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作用得以体现。与经济发展的提速换挡相伴而生的是日本旅游产业的增速提效。这一时期日本入境游、国内过夜游的人次大幅提升,旅游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大大超出预期,并且对于带动其他产业形成良性互利发展的旅游产业链拥有卓越贡献。2003年,日本政府正式提出并实施了“观光立国”战略。2006年日本国土交通省观光厅颁布《推进观光立国基本法》,该法明确指出发展旅游产业是21世纪日本重要的支柱政策,为了充分利用旅游资源而形成有地方特色、国际竞争力较强、颇具魅力的旅游胜地,国家应大力保护与利用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等文化遗产、历史风土、优美的自然风景地、良好的景观、温泉等文化产业。日本也就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中少有的以旅游产业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国家之一。 “文化立国”战略与“观光立国”战略自实施之初便紧密相连、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以说,日本文旅融合发展是在日本政府主导下,借由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驾护航,并经由日本官方和民间多方力量共同推动产生的最终结果。 二、 文化遗产是日本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资源禀赋
文化资源禀赋是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基础,而文化遗产又是文化资源禀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一般认为,旅游都是通过复制日常生活来提供一个个想象性的满足,即借助短暂的异地生活体验,完成一次次精神、心灵上的向往之旅。①彭兆荣教授对于文化旅游产业如此火爆的原因给出了如上阐释。从彭教授的阐释中可看出,文化旅游产业满足的是人们在跨域流动中体验空间变化的精神性、社会性需求。文化旅游,表面上看是一场关乎地理空间跨越的位移活动,而潜藏在位移活动背后的文化魅力、地域魅力才是吸引游客心驰神往的“诗和远方”。人们在多维参照下印证与完成对另一种生活方式、地域环境的想象,不断修正、调整、提升自我认知,挪移并消除现当代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焦虑与浮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文化与旅游高质量协同发展首先需要的是丰富的文化资源禀赋。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文化资源禀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会为文化旅游的高质量协同发展带来可持续的生产与消费。反之,文化旅游的高质量协同发展也会积极助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019年9月4日,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2019年旅游业竞争力报告》(The Travel & Tourism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9)显示,日本的排名与2017年上次调查相同,位居第4。持续增加的访日外国游客人数、文化资源和卫生等方面获得较高评价。在亚洲太平洋地区,日本的排名最高,澳大利亚和中国紧随其后。中国从上次的第15位上升至第13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文化资源之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本是亚洲地区最早对文化遗产予以制度化保护的国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理念与实践均走在了亚洲前列甚至是世界前列。早在距今将近150年的明治维新时期起,日本就已开展了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并颁布了被视为日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部法律《古器旧物保存法》。195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化财②保护法》,经过1975年、1996年、2004年三次重大修改以及超过30次的一般性修订,现行的《文化财保护法》已经取代了之前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成为日本现行文化遗产保护的最为权威的法律规范。③日本政府对文化遗产的分类有别于其他国家,将其分为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纪念物、文化景观及传统建筑物群,形成了一套独立的分类标准。经过150余年的不懈努力,日本现已形成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第三方独立法人、传承者、普通民众等多元共治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举国体制。
三、 文旅融合视域下日本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具体措施
(一)体验经济盛行下的“沉浸式”空间生产
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旅游者的文化需求、文化品位也在不断提高。“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型的“打卡式”旅行方式已经不能充分满足当代的旅游者的需求了。大众旅游日渐成为一种被淘汰的旅游形式,人们更加希望通过有意义的文化旅游活动丰富自身的“文化资本”。也就是说,人们希望借由文化旅游体验活动,将文化遗产这种地域色彩浓厚的物理资本转换为旅游者个体内在的“文化资本”,旅游不再是以目的地的旅游景点为中心,而是以旅游者为中心,实现由“物”向“人”的重心转移。文化遗产不再只是被“凝望”、被参观的对象,在体验经济日益兴盛的当下,文化遗产与旅游者在共同文化场域中存在着合理的“共在”关系,甚至于有的旅游者更希望与文化遗产的关系是“互动”关系。这显然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适当配置有形物理空间,另一方面需要打造旅游者的亲历空间。
根据日本国土交通省观光厅的统计数据显示,为了充分开发文化遗产的利用价值,2020年日本政府将投入5.08亿日元用于环境整备,是2019年度该项预算的20.32倍。环境整备的内容包括文化遗产周边的住宿、交通、餐饮、产品售卖商店、演出场所等一系列文化旅游产业链的打造。日本政府对于文化遗产周边物理空间的创新发展为“沉浸式”体验空间的生产、旅游者停留时间的延长创造了机会。日本江户村主题公园就是日本“沉浸式”体验经济的典型代表。位于日本櫟木县日光市的江户村主题公园是以日本江户时期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为蓝本打造的历史文化主题公园。保留着具有江户时代风情的街道、关卡、旅馆、武士官邸,旅游者能在主题公园中体验江户古装变身,体验封建领主、染房工匠、城市消防员、忍者、锻剑工匠、艺妓等不同的江户职业,在忍者夜鸦馆、忍者大剧院、水戏杂耍剧场等场所观看反映江户时代社会文化的演出剧目,暂时忘却生活在日本令和时代的自己,完全融入江户时代,体验江户时代各行各业人员的生活生产方式,玩味文化旅游活动带给自己的非凡体验,真正让历史文化“活”起来。像艺妓、驿站、武士住宅区、忍者之乡都是带有日本独特地域文化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与文化旅游产业结合的过程中,日本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活态传承,弹性地适应了文化旅游产业需求的变革,推进了文化旅游产业的供给侧改革,建立了前沿拓展型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创新模式。
(二)从政府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向
在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旅游发展模式不尽相同,主要分为市场主导型与政府主导型。日本文化旅游产业是伴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发展的,并不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备后的资源配置。在日本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一直采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调节文化旅游产业的资源配置。日本政府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发展入境旅游、开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国际旅游营销机构、采取积极的金融政策扶持、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等,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层面看,涉及政府、第三方独立法人、传承者、普通民众等多方利益相关者,调动多方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是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的关键,也是处理复杂的旅游与文化之间关系的关键。
日本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现已形成政府宏观调控、第三方独立法人运营、传承者与普通民众积极参与的举国体制与社会治理机制。在文旅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日本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正从政府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向。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利益相关者具有非均质性的特征,也就是说,政府、第三方独立法人、传承者与普通民众在文化遗产与保护过程中的力量大小、权责轻重不尽相同。但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不应轻视甚至忽视任何一方利益相关者。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的首要条件就是利益相关者间的相互信任、信息对称及频繁互动。尽可能更大范围地调动起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才是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可持续发展之道。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最重要的一点并不是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而是要实现社会共享、文化传播与公众参与。现如今,无论是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偏远的乡村,日本全国各地几乎都设立了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遗产的民间社团组织,诸如“花祭保存会”“长崎传统艺能振兴会”“丰桥鬼祭保存会”等。这些民间社团组织充分发挥了社会动员的作用,并使之成为拥有独立运营权的第三方独立法人,对于促进社区及公众参与、增强社会公众福祉产生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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