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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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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充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立问题,不仅仅要着手对事业单位的各类业务活动进行规范,完善内部经济管理体制,同时还需要对相关的监督体系进行完善,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从而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做出贡献。本文对行政事业待舞内控制度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希望能对现实有所裨益。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内控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2012年,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原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范,这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
  行政事业单位想要进行发展,就必须要合理的实施内部控制,关于这一点,我国财政部门已经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希望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而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只有真正明确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才可以对控制目标进行实现。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单位内部的控制手段,主要内容包括对制度进行制定与实施、对经济风险进行管理、控制、预防,等等。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制度控制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是履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主体,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其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开展各类经济活动,一旦触及法律的边界,就必须要对具体经济活动进行控制,这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之一。要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前有效防范控制风险,从而达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可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避免贪污舞弊。
  二、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薄弱,内控环境欠缺
  目前,我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内控意识薄弱的问题,普遍认为内控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工作,或者认为内控是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的工作等错误认识。上到管理人员、下到职工,因为没有正确认识内部控制的问题,导致整个内控环境不佳,编制的内控体系也不完善,要么单位没有内控制度,或者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根本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较好的执行。
  2.内控制度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
  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基本建立,内控制度和内控规程印制成册后却束之高阁,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完全按照制度执行。也有的单位在执行一个阶段或一部分制度后,觉得有难度就半途而废了。还有的单位在进行内控体系建设时,没有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照抄照搬使得制度无法落地。
  3.内部控制岗位设置不合理,未体现制衡原则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岗位分工控制不到位、不合理兼岗现象较为普遍,在岗位设置中还存在不相容职务未做到相互分离的情况,还有些管理人员存在“一言堂”和个人决策的现象,没有做到以事赋权、以权定责、责权对等的权责平衡制度。
  4.财务人员未发挥监督职能
  如果财务人员不能对监督职能进行发挥,那么就会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效果。在正确的情况下,会计职能除了会计核算外,还包括会计监督,然而在现实情况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仅仅在工作中对会计核算进行了重视,却忽略了会计监督的问题,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5.单位内审计监督部门体系有待加强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设置独立的内控监督部门,或者单位内部控制建立的相关制度仅作为“摆设”,对其设计的有效性、实施的有效性不行自我评价和监督检查,与实际工作形成“两张皮”,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监督和对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不到位,以及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最终根本就无法达到控制与监督的效果。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体系尚不完备:一方面,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行政事业单位普遍采用的内部监督机制仍然停留在控制主体内部,虽然该监督機制是建立在统一体系的不同部门之间,但其本质还是一种“自己监督自己”的模式,而且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层普遍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就不是很合理;另一方面,内部监督缺乏独立性、权威性、检查监督流于形式。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共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确认者,将会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对策
  1.强化内控意识,优化内控环境
  首先,要做到管理人员重视、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制度化管理,重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制度意识和制度行为习惯的实践,确保制度的全貌落实与有效执行。一是要加强单位的制度意识教育,培养全员的制度意识与行为习惯,教育全体职员要学会依靠制度管理,自觉接受制度约束,主动监督制度贯彻执行;二是单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制度管理,既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又要积极参与,依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还要发动并授权其他人员积极推动制度管理,执行制度管理,从而使单位的内部管理保持刚性和理性,有效地防范主观随意性风险。
  其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这要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肩负起内部控制的重任,并积极参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单位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或挂帅,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内控制度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内部控制的制度审定、流程审批、重大问题决策,设计单位全局的内部控制问题解决处理等;在现行常设组织机构体系中明确内部控制的执行机构和作业岗位、监督机构和监督岗位,赋予相应机构和岗位的内部控制工作职权,明确其内部控制责任,建立起单位内部控制决策、执行、监督的独立组织体系,并使其保持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   2.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内控授权审批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想要更好进行发展,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就必须要对合理的授权审批制度进行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十分重要,授权审批制度十分必要,不仅仅关系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活动,同时还涉及业务办理的相关问题,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要在明确内部资源使用效益的基础上提升内部控制的水平,在整体工作中保证资产使用效益。除此之外,完善内部授权审批制度将有助于明确岗位权利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把关,有助于单位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进行明确,对具体事项进行确定,完善责任管理机制与审判程序,一旦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要开会决定,让相关工作人员合理使用自身的职权。
  3.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发挥内控作用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理是相互牵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相关职务进行细致分析,对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进行明确,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对职责权限进行合理的划分,不仅仅需要相互监督,还应该确保权责相互制约。尤其是在原则方面,不能搞形式主义,应对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进行贯彻落实,从而切实体现在单位的各个流程中。
  4.强化财务人员监督职能,发挥财务人员内部监督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不能仅依赖于特定时间、特定部门、特定项目的监督,应将监督机制贯穿于日常经济活动中。单位在实施日常监督过程中一是要做到完善本单位的财务等内部监督制度;二是要在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常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单位内部各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常规性和周期性的检查,从而强化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能,提前化解各类常规风险。
  5.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部门
  对内部审计监督部门的建立十分重要,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建立的内部审计监督部门,但是并未发挥其全部的效力,因此需要在原有部门的基础上持续对其进行健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升管理效率,确定内部监督的方式,同时还需要合理设置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完善各种相关的机制。总的来说,内部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免疫系统或“防火墙”,应引起管理人员的充分重视。
  四、結语
  不管原有的内部控制体系无论多么完美,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都会出现某些问题,所以内控体系需要持续优化。具体实施部门发现问题,内部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发现的问题,应当汇集起来,反馈到内控部门或牵头部门,定期加以优化。内部控制体系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一般需要先制定较为原则性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实践中不管优化完善,逐渐转化为详细的、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最终形成部门人员自觉遵循的内部控制体系。把握好优化系统的节奏,不是发现了问题就修改内部控制体系,因为制度和流程只有相对固定才具有执行性,过度频繁地改变流程会让工作人员无所适从,定期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才是可取的。
  参考文献
  1.王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财经界(学术版), 2018(12).
  2.梁静.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国市场,2019(07).
  (责任编辑: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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