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设施农用地变化趋势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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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固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施行,农村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重要性愈发突显。基于此,介绍了我国设施农用地情况和利用现状,分析了我国设施农用地变化情况及变化趋势,提出了促进我国设施农用地发展的相关策略,旨在为政府及相关负责部门提供帮助,并以此促进我国设施农用地利用率持续提升,进而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快速进步。
关键词 设施农用地;乡村振兴;变化趋势
设施农业具有高成本、高产出、高效率的特点。在实际设施农用地管理过程中,设施农业不仅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路径,同时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产量的根本前提。但是,从目前我国针对设施农用地管理进行的研究和实践来看,由于设施农用地比一般农用地需占用较多的建设资源,设施农用地在实际管理时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应对我国设施农用地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并以此探索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模式的有效策略。
1 设施农用地概述
根据我国发布实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设施农用地一般可包含直接用于经营性牲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晾晒粮食以及大型农机存放用地等场所。不同设施农用地往往有着不同的使用功能,因此对其进行管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在现阶段的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中,用地流转、空间变化、土壤污染在内的多方面内容均属于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内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施行效果,且只有充分完善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机制,才能在有效保护农用耕地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
纵观我国设施农用地政策发展历史可以看出,我国已经构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可对科学开展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指导,同时能够依托于明确的管理原则确保各种类型设施农用地的合理利用。我国2007年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了设施农用地的基本定义;《关于促进规模化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通知》等规定的出台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的涵盖区域;《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确定了设施农用地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已有法律法规对于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要求,使得设施农用地的管理过程更加规范、更加合理,提升了设施农用地的整体利用效果。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设施农用地,参照国家政策,一般可按照土地功能将其划分为表1的常见设施农用地类型。
2 我国设施农用地利用基本现状
数据统计,我国设施农用地面积已经超过95万公顷,且拥有设施农用地面积从大到小的省份依次为山东、河北、内蒙古、新疆和河南,五省設施农用地总面积接近全国设施农用地总面积的50%,这与山东等地相对发达的农业经济有关,同时也与地区对于设施农用地发展的重视程度有关。此外,在借助ArcGIS 10.2软件就全国设施农用地分布情况进行可视化处理后发现,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设施农用地的面积占比仍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且整体设施农用地面积呈现出由国家东部向国家西部递减的趋势,这意味着东部较高的经济水平依旧是设施农用地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因此如何进一步消除东西部的经济差异,仍是设施农用地发展过程中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1]。
3 我国设施农用地变化情况及变化趋势分析
3.1 我国设施农用地增加情况分析
近年来,基于国家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力度的逐步提升以及相关制度政策的不断下发,各地区针对设施农用地开发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使得设施农用地的整体面积呈现出迅速增长趋势。1)自2010年后,我国每年新增设施农用地面积均占总设施农用地面积的12%以上,虽然增加趋势呈波动变化状态,但整体面积仍始终保持大规模增加态势。2)近年来,数据显示我国设施农用地的主要来源仍为耕地,共占总增加面积的50%左右,草地和林地则次之,同时,由城镇村及工矿和交通运输用地转化而来的设施农用地总体而言相对较少,这多与区域政策难以落实有着直接关系;针对部分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由于新农业发展需配套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因此很多地区逐渐呈现出明显的由小规模耕地转化为大规模耕地的发展趋势,且实际耕地多具有一定的自动化和工厂化特点,进而在提升农作物产量及质量的基础上给予了设施农用地更多的发展空间,并最终促进了耕地向设施农用地的进一步转化。3)通过引入ArcGIS 10.2软件不难发现,我国山东、江苏、河北等省份是新增设施农用地面积最多的地区,且全国范围内新增设施农用地面积以东部、中部地区较多,同时也与总面积相似呈现出由东部向西部递减的趋势,这说明我国东部、中部地区落实国家设施农用地发展政策效果更好,同时具备相对较大的设施农用地发展空间[2]。
3.2 我国设施农用地流出情况分析
尽管我国设施农用地整体呈上升趋势,但由于种种因素,一些地区仍有部分设施农用地转化为其他土地类型。1)在流出设施农用地中,以用于城镇建设及工矿施工的农用地占比最大,且近年来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同时,对于转化为交通运输用地的设施农用地在整体流出设施农用地中同样占比相对较高,这一方面与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需求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受到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有关。2)针对目前已流出的设施农用地,以山东、江苏、河北等设施农用地大省最多,分别占到总流出面积的16%、15%和12%,且同样与设施农用地增加趋势相同,表现为东部大于西部的特征[3]。
3.3 我国设施农用地变化热点区域分析
在引入ArcGIS 10.2软件构建全国设施农用地减少模型后发现,河北及山东是设施农用地变化的热点地区。其中,无论是设施农用地减少还是设施农用地增加,总变化面积均以河北、山东两省最多,而在热点地区即河北、山东内,用于规模化养殖和工厂化栽培的设施农用地相对较多,且整体设施农用地类型相对复杂。此外,北京、天津等次热点地区设施农用地类型相对单一,如北京多以工厂化栽培为主等。 4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设施农用地发展策略
4.1 转变宏观发展思想,落实国家基本政策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多元化是我国农业经济的主要发展态势,而针对新时期设施农用地于不同省份表现出的不同变化特征,应在结合不同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尽快落实国家的基本政策和规定,以健全相关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其中,除了秉承因地制宜的原则尽可能做好区域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划外,还应将蛮荒土地及滩涂作为设施农用地的主要转化源头,避免设施农用地发展影响耕地、林地等其他土地类型,在提升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率的基础上确保设施农用地面积合理增长。
4.2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健全协同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设施农用地表现出相对剧烈的增减变化态势,因此需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在保障原有土地拥有者切实利益的基础上确保土地类型转化合理进行。其中,在实际设施农用地复垦管理过程中,应秉承“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根本原则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进而确保我国的应有耕地面积,促进整体土地资源规划合理进行。此外,针对负责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国土管理部门,应与农业部门、乡镇政府协同构建完善的责任监督机制,在坚决做好合同变更工作的同时确保国家政策充分落实[4]。
4.3 加强热点地区监测,构建土地保护机制
针对河北、山东等设施农用地面积变化较大且拥有设施农用地面积较多的省份,应针对其变化特征做好实时数据监测工作,在控制设施农用地利用总量的基础上保障整个地区设施农用地开发的合理性。此外,对于已投入使用的设施农用地,要加强日常巡查,并依托完善的土地保护制度确保土地安全,从根本上消除各种违规使用土地问题,正常发挥设施农用地使用效益,促进我国设施农用地开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5 结语
总之,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设施农用地呈现出了多元化和复杂化的发展态势。基于设施农用地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价值,各乡镇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需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积极做好设施农用地的规划协调工作,依托完善的流转制度保障设施农用地合理开发,进而有效提升国家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促进我国乡村振兴事业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书会.我国农用地流转模式比較分析[D].烟台:烟台大学,2019.
[2] 周晓娟.超大城市乡村振兴模式与制度性供给研究[J].科学发展,2019(2):61-70.
[3] 周晓艳,李佳层,曾珏,等.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设施农用地现状与变化研究[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9(1):15-20.
[4] 陶佳锟,于德顺.浅析设施农用地管理[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18):12.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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