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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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是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模式,发挥着湿地资源保护、监测、科普宣传和休闲娱乐等多种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得了全面加强,我省湿地公园发展迅猛,湿地公园已达40处,全省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和水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概况
据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辽宁省湿地资源总面积为139.48万公顷。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71.3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51.13%;河流湿地25.1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8.03%;湖泊湿地0.29万公顷,占总面积的0.21%;沼泽湿地11.0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7.89%;人工湿地31.7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2.74%。全省湿地率为9.4%。
2建设管理情况
2.1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建设
2002年和2007年省政府和省人大下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和湿地公园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已在沈阳等9个市区建立了市级湿地保护管理专门机构。
2.2保护体系及机构建设
目前全省建立湿地公园40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8处,省级湿地公园22处,保护湿地面积3.17万公顷。2007年以来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试点建设的18处国家湿地公园中,铁岭莲花湖、辽中蒲河、抚顺大伙房、辽阳大汤河、法库獾子洞和桓仁桓龙湖已通过试点验收并正式授牌。铁岭莲花湖、抚顺大伙房、辽阳大汤河、桓仁桓龙湖、法库獾子洞、辽中蒲河、抚顺社河、北镇新立湖、凤城草河、葫芦岛龙兴、义县大凌河、盘锦辽河等12处国家湿地公园已成立了管理机构。
2.3湿地公园法制及配套制度建设
《辽宁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为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强有力法律支撑。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要求,湿地公园“一园一法”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中。目前,已有铁岭莲花湖8处国家湿地公园经当地政府批准出台了《管理办法》,其余10处湿地公园“一园一法”工作正在推进中。
3存在问题
3.1对湿地公园建设理念把握不准确
些地方没有从生态保护的
角度去认识和理解湿地公园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导致部分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重申报、轻建设。目前全省湿地公园精品不多,质量不高,示范性不强,有些湿地公园甚至连保护和建设都偏离了湿地公园发展方向。
3.2规划水平参差不齐
一些地方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不够重视,在没有充分查清本底资源的前提下,照搬、套用其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致建设目标和任务、功能分区和建设布局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规划编制单位专业学科不齐全、缺少湿地公园编制经验,规划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湿地公园建设与发展。
3.3管理机构不健全
事业单位改革后湿地公园均不再建立独立管理机构,使湿地公园的建设与发展受到影响。亟待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从.事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3.4资金严重不足
近几年,在省林业厅的积极争取和协调下,每年都在国家林业局和省财政争取到一定额度的湿地保护资金,但这些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的需要,在湿地公园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湿地恢复、湿地研究与宜传、管理机构建设等方面都缺乏资金的支持。
4管理建议
(1)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的首要任务始终是保護湿地生态系统和恢复湿地生态。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
(2)湿地公园发展规划中
要优先将区位重要、保护价值高或者受威胁严重的湿地纳入规划范畴。在进行全面的科学考察评估的基础。上,科学论证湿地公园的范围、生态系统完整性、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把保护优先落到实处。
(3)国家湿地公园所在的
地林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4)大力推进“一园一法”工作,同时加强湿地科研机构建设,提高科研水平,注重是湿地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批高素质的湿地管理人员。
作者简介:赵文元(1969-),男,大专,助理工程师。从事湿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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