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发明了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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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 隐
鸡尾酒和苹果派、棒球一样,是自大的美国人发明的吗?
最近开张的伦敦希克斯餐厅,打出了复兴19世纪英国饮酒传统的招牌。这家餐厅的果汁甜酒(各种水果醋汁加入少量酒精混合而成)非常古老,据说早在英王乔治三世统治时期,嗜饮的人们就小口小口地抿着喝了。
《大西洋月刊》专栏作家、美国人韦恩・柯蒂斯说,希克斯餐厅的果汁甜酒美味至极,但产生这种想法之后,随之就觉得“自己真是叛国者啊”。
柯蒂斯为何有此负罪感呢?且不说美国的独立战争就是与乔治三世打的,其实在自大的美国人看来,早期英国人不是以他们酿造混合饮品的精湛技艺著称,而是以他们狂饮杜松子酒而出名,也就是说英国人是酒鬼,而美国人则给世界贡献了鸡尾酒。
鸡尾酒(Cocktai)一词首次出现纽约《平衡报》是在1806年,当时泛指以酒精混合糖、水和浓生啤酒的饮品。历史学家对cocktail一词的起源众说纷纭,有论者认为可能演变自18世纪英国一种给斗鸡喝的酒精饮料cock ale。又可能源出法文coquetel,意指波尔多一种酒杯,也有说来源于墨西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鸡尾酒文化在19世纪中期美国兴起并迅速发展,到19世纪末这股新世界饮酒潮流登陆欧洲,于1880年在巴黎社交界流行起来。
长久以来,美国人都认为鸡尾酒是杰里・托马斯发明的,这几乎已经成了颠扑不破的真理。杰里-托马斯在纽约、新奥尔良及圣路易的酒店及酒吧从事酒保工作,在当时的美国酒界知名度很高。根据实际工作及游历所见,托马斯在1862年出版了被公认为历史上第一本关于现代鸡尾酒的著作《调酒手册》。过去一个半世纪以来,这本经典成了不少鸡尾酒著作参考及抄袭的模板。
纸上谈酒之余,何不让我们弄一杯19世纪末风格的鸡尾酒,细细品尝呢。薄荷祖立(Mint Ju―lep)是典型的美洲饮品,尤其流行于美国南部省份。将三四束新鲜薄荷,压浸在糖水内,直至大部分薄荷味道释放出来,然后加入半杯干邑白兰地,再盖以碎冰。此时可把杯底薄荷取出,像花般插在冰上,再以浆果装饰。奉上客人之前,加上少量牙买加朗姆酒及白糖,再放置一饮管就大功告成了。
作为一个顶级的调酒师,调酒作家大卫・瓦德里希的著作《饮酒》一书更是巩固了托马斯在鸡尾酒界的地位。《饮酒》一书强调现在经常被人重复的概念:鸡尾酒和苹果派、棒球一样,是美国人天分的表现。
但是,最近大卫・瓦德里希改口了,他说,欧洲人比美国人更早做苹果馅饼,更早玩圆场棒球,只要你追溯这些所谓美国东西,都可以在欧洲找到源头,鸡尾酒也是如此。
在写作《饮酒》一书的过程中,瓦德里希被托马斯经常提到的潘趣酒吸引住了,这种也称为宾治的酒品由柑橘类果汁、调味料和酒精混合而成。瓦德里希怀疑这种源自英国的潘趣酒就是现代美国鸡尾酒的前身。在他即将出版的下一本书《潘趣酒:一大杯酒的欢乐与危险》里,瓦德里希逐步证实了自己的怀疑,他说,“我认为,英国人在制作潘趣酒的过程中就发明了鸡尾酒的调酒法”。
瓦德里希的新书中提到了詹姆斯・阿什利,这位“世界上第一个著名调酒师”从1731年到1776年在伦敦经营一家非常出名的潘趣酒馆。瓦德里希还发现更多证据,大约同时代的其他英国酒馆还供应像加糖杜松子酒与浓生啤酒相混合的饮品,这就是鸡尾酒的前身。
也许鸡尾酒的历史并不是需要重写,只是需要重新审视:鸡尾酒也许最早由英国人发明,但是在美洲经过了重新想象重新发明。美国人把一大串饮料和调味料带进了酒吧,而且在冰块很容易得到之后,就在酒中加冰让味道更美。
把葡萄酒和烈性酒混合的怪异想法创造出了马丁尼酒和曼哈顿鸡尾酒,这就是美国人的天分。杰里・托马斯将会永远以他的“蓝色火焰鸡尾酒”著称于世,他把一种苏格兰饮品点燃,在两个杯子间倒来倒去,火焰依然保持不灭。
也许这一切美国行为都有欧洲根源,但是欧洲人不’像美国人做得这么理直气壮,这么招摇。比如托马斯的调酒手法就更加盛气凌人,更加炫耀技巧。其实要找到谁发明了鸡尾酒,取决于你怎么定义发明,怎么定义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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