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我国科技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冯海昱 任 立

  [内容提要]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 国已经在若干地区开展了近两年的科技保险试点。本文在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分 析我国科技保险市场的现状,指出当前科技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从政府、高新企 业、保险公司三个角度提出今后我国科技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保险 存在问题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10)1-0068-08
  
  世界经济与政治变幻莫测,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高新科学技术的竞争,高新技术 产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高新技术的竞争离不开科技创新,在当前 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更是如此。21世纪初,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的宏 伟蓝图,各省市也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市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完成,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程度密切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就业,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 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科技创新活动是以科学知识为基础,以专有技术的开发和相应产品 的市场化为目标的活动,不仅存在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失败、投入损失的可能,也存在项目成功、商业化顺利实现的可能,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 收益以及更新换代速度快等特点[注:路应金,徐谡,唐小我-技术创新风险分析-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 2 )]。科技风险是指科研开发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项目本身的复杂性以 及科研 开发者能力的有限性而导茁科技开发项目失败、终止、达不到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可能性 ,具有客观性、投机性、可控制性等特点[注:王迎军.高科技企业技术风险的识别与防 范.科学管理研究,1998(1)]。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科技风险并不是纯粹的 风险,而是带有投机性质的风险,并且可以分为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人员风险 和市场风险等诸多方面,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面对的风险也有所不同。
  高新技术企业能否充分认识到其所面对的科技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尽可能的 分散、降低甚至回避这些风险,抓住发展机遇,是决定其创新活动成败的关键。风险管理是 一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 限度的科学方法,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控制等一整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方法[注:孙星-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采用一些风险管理工具来应对其面对的科技风险,回避这些风险可能带 来的损失,参与科技保险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本文对我国科技保险市场的现状做了一番分析 ,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且结合国外经验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相关文献综述
  
  保险是一种基于大数定律的金融工具,能够将所有单个的风险归入一个风险池,通过对预期 损失的估计,承保人收取投保人一定的保费,一旦事故发生,承保人对投保人进行[注:补偿邵学清-科技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中国科技投资,2007(9) ]。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中,比一般企业具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面临更多的诸如财产损失、研发中断等风险,亟须一些方法来帮助它们化解这些风险,解 除后顾之忧。在这个背景下,科技保险应运而生。
  国外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了对科技类保险的研究,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对科技类保险的理论研 究已经较为成熟并付诸实践,市场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虽然在国外并无“科技保险”这一 概 念,但是保险市场上存在很多规避科技创新活动中特定风险的险种,知识产权保险、专利保 险、过失与疏忽保险、网络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受到了企业的广泛欢迎,有些保险公司向 IT行业、生物制药行业等高新技术行业提供定制的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美国旅行者保险公 司、丘博保险公司等是科技保险行业的领先者。
  在我国,科技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谢科范等率先提出了科技保险的概 念,将科技保险定义为一种以科技活动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企业就某种科技活动向保险人 投保,支付一定保险金,一旦科技开发活动失败,则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企业)支付一定数 量的赔偿金;同时,将科技保险定性为一种投机保险,认为这是科技保险不同于其他一般人 身、财产保险之处[料:谢科范,倪曙光-科技风险与科技保险-科学管理研究,1995(2) ]。任伟等认为我国科技保险应分为三个循序渐进的阶段发展,从在科 技风险较小的领域开设保险起步,最终建立以风险投资为主、其他方式并存的科技保险体系[注:任伟,胡安周-我国应大力发展科技保险-金融理论与实践,1997(1)]。陈 雨露认为科技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是保险与科技的结合,指为了规避科研开发 过程中,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外部影响,而导致科研开发项目失败、中止、达不到预期的 风险而设置的保险[注:陈雨露-科技风险与科技保险-中国科技投资,2007(1) ]。吕文栋等进一步将科技保险区别于一般人身财产保险,定性为一种 具有集成性、弱可保性、正外部性以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的保险。同时,按照时序将科技 风险划分为科技研发风险、成果转化风险和市场风险[注:吕文栋,赵杨,彭彬-科技保 险相关问题探析-保险研究,2008(2)]。
  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我国科技保险的推出也在稳步进行中。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 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若干配套政策 率先为我国科技保险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科技部、保监会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 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为高新技术企 业提供服务的通知》这两个文件,从税收等方面为科技保险提供了进一步的政策支持。2007 年7月,保监会与科技部正式联合推出了科技保险。当年,我国科技保险风险保额超过685亿 元,实现保费收入约15-87亿元,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100家。2008年,我国 科技保险实现风险保额1077亿元,比2007年增长57%,在扣除出口信用保险后,科 技保险风险保额为316亿元,保费收入为251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补贴科技保险保 费1336万元),比2007年增长13倍。
  
  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我国科技保险市场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 新活动分散了风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1-现有险种设置不合理
  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风险。现有科技保险险种比 较少,险种设置较为单一,在第一批六大险种(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 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及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 )中,除了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外,其余险种往往只是从传统险种的基础上发展而 来,缺乏专门针对特殊科技风险的险种,远远不能够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保障需求。在 实际操作中,出口信用保险占了我国科技保险绝大一部分份额。2008年出口信用保险实现风 险保额761亿元,而其他所有科技保险险种仅实现风险保额316亿元。这一问题的成因在于科 技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统计样本缺乏,风险数据积累较少,精算数据缺乏,保险公司在开 发新险种时缺少足够的科学依据而且保险公司也往往缺乏开发新险种的积极性。

  2-政府对补贴对象限定较多
  2007年7月,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和苏州高新区成为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发展试 点城市(区)。2008年8月,上海、成都、沈阳、无锡及西安国家高新区、合肥国家高新区 被批准成为第二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区)。各试点地区对科技保险采取了多种政策支 持,出台了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认定试点企业资格,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补贴比 率从10%到70%不等,补贴金额从单个企业每年补贴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有些地区对享受 优惠政策的对象的认定门槛过高,灵活性不足,把一些潜在参保企业挡在了门外;有的试点 地区对企业的补贴比率和补贴金额较低,对企业的支持不够充分,例如合肥高新区规定补贴 比率仅为10%,重庆市和沈阳市规定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造成这种现象 的原因是当地政府对科技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地方财政财力所限等。
  3-高新技术企业投保不踊跃
  自用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下中国科技保险第一单以来,截至 2007年末,已经有11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参与了科技保险,但是参保企业占所有高 新技术企 业的比重尚不到3%。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科技保险相对一般保险较为复杂,有关方 面对科技保险的宣传不够;补贴不足,使得大多数企业对科技保险缺乏认识,积极性不高, 持观望态度;此外,科技保险相对普通的商业保险保费较高,很多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资 金有限,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往往对科技保险忍痛割爱。
  4-保险公司认识不足且盈利有限
  目前,华泰财险、中国信保、平安寿险、人保财险四家公司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开展了科技保 险业务。华泰财险试点经营科技保险5个险种7个产品,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155万元,承 保高新技术企业24家,风险保额约4-6亿元。中国信保经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占据了我 国科技保险市场的绝大一部分份额,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15-85亿元。平安保险主要针对科 技企业人员人身意外险和健康险部分,2007年保费收入45-9万元,承保高新技术企业14家 。 截至2008年末,人保财险已累计承保高新技术企业194家258笔,实现保费1758-4万元,提 供科技保险保障金额209亿元。
  不过,各家保险公司往往未能认识到科技保险的特殊性,仍然按照经营传统保险的思路经营 科技保险,未能向参保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险公司投入巨大人力财力开发出来的科 技保险险种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抄袭,也造成了保险公司不是十分热衷参与科技保险。
  此外,科技保险的特殊性造成了其出险率相对较高、赔付额相对较大,造成了保险公司实际 盈利有限。自华泰财险对苏州华能仪控有限公司进行了我国科技保险首宗赔付以来,陆续有 科技保险赔付发生。数额最大的赔付发生在2008年,苏州新海博公司在出险后得到了300余 万元赔付,而付出的成本仅是1-5万元保费(在享受了政府补贴保费50%的优惠后)。从长 远 来看,科技保险的盈利不足会妨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科技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 展。而且,在科技保险市场发展壮大后,突如其来的巨额赔付会给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 很大的冲击。
  
  科技保险发展对策
  
  虽然目前我国科技保险市场存在种种不足,但是其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 的科技保险市场,尝试对我国科技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如下:
  1-政府层面
  科技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发展科技保险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政府作为 科技保险的主要推动者,对科技保险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政府可以加强对科技保险的宣传力度,在当前科技保险的起步阶段,渐进有序地选取 更多的创新活动比较活跃、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地区进行科技保险试点,在选取试点地区时 ,要做到东中西部兼顾,不可厚此薄彼。当条件成熟时,可以将科技保险推广至全国范围, 使科技保险惠及全国。
  其次,各试点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对参保企业进行补贴的认证门槛,并在财政状况允许的情况 下适当加大补贴力度,使更多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到科技保险中来。对于一些科技风险 较大、保险公司可能不愿意承保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重大意义, 则政府可以对这些企业采取强制科技保险政策:规定这些企业必须投保科技保险,且保 险机构不得拒绝承保,由政府给予这些企业和保险公司一定的补贴。
  再次,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制订针对科技保险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时,不再仅 仅从税收补贴方面考虑,在给予参与科技保险的企业补贴的同时,将配套的法规政策等扩展 到其他方面,进一步降低企业参与科技保险的成本。
  此外,政府可以对积极投身科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一定优惠待遇,适当放宽监管。例如对 保险公司的科技保险保费收入予以减税等,并且最大程度对保险公司的科技保险险种创新进 行保护,对一些独创性险种设定一定期限的保护期,鼓励保险公司参与科技保险。
  2-高新企业层面
  在政府对科技保险进行大力宣传并给予种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高新技术企业应该与时俱进 ,摒弃传统的风险自担思想,奉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认识到科技保险是一种事前风险融资 手段,对企业发展具有保障作用,把科技保险和企业的日常运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资金等 方面的困难,结合自身需求投保合适的险种,积极参与科技保险,主动防范风险。
  3-保险业层面
  保险公司作为科技保险的承保人,在科技保险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技保险也为 保险公司带来了更多的保费收入。目前只有四家保险公司涉足科技保险,随着科技保险市场 的发展,参与其中的保险公司必将越来越多,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要明确科技保险的发展思路,认识到科技保险的特殊性,对科技保险产品进 行创新。保险公司在设计科技保险产品时应紧扣科技创新这一核心内容,在借鉴国外保险公 司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调查潜在客户需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市场 应用等不同过程,开发出人无我有的独创性科技保险产品投放市场,完善险种设置;对科技 保险进行合理的精算定价,在出险后及时向企业赔付;设计一些多险种/多年期的组合,为 不同行业、企业定制保险;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高 新技术企业投保。
  其次,将来可能会出现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放松对风险的警惕,一味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项目 的现象。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对科技保险的承保模式进行创新,尝试在保险公司 和高新企业间建立一种长期合作的战略联盟关系,使之成为利益共同体,共同协作,避免信 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问题,一起致力于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成功进行,分享成功红利。
  此外,在未来我国科技保险市场发展成熟、规模壮大之时,保险公司在承接了大量科技保险 业务后,会积聚大量的承保风险。为了避免突如其来的巨额赔付对保险公司带来的冲击,保 险公司有必要采取一些风险转移方式来回避自身面临的风险,除了与国外大的保险公司以及 再保险公司合作外,还可以尝试借鉴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先例推出科技保险风险证券化产 品冯海昱-创新保险风险证券化研究-现代经济探讨,2009(7)。保险风险 证券化是一种把保险风险产品与资本市场连接起来的金融创新,指保险公 司通过发行基于保险风险的证券,对承保的风险进行证券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将科技保险 风险证券化,达到从资本市场上融资、回避风险的目的,更好地推动科技保险业务的发展。
  
  结论
  
  综上所述,科技保险极大地促进了科技和保险之间的合作,是我国政府落实科教兴国战略、 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通过政府、高新企业、保险公司三方的相 互协作,在政府完善的政策支持下,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业务,高新企业踊跃参与其 中,我国的科技保险必将得到良好有序的发展。我国科技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免除高新 技术企业的后顾之忧、拓展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促进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都大有益处, 能够形成三方共赢的局面。
  (责任编辑:张晓薇)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2353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