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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经典运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 震

  [摘 要]在改革的许多重大问题讨论中,邓小平不要争论“姓社姓资”的命题常常被提到,其中有对邓小平“姓社姓资”命题的误解。我们发现:邓小平的这个命题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经典运用,其真正内涵在于强调如何争论,体现了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正确理解邓小平的这个命题,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从该命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出发,从邓小平理论的整体性出发。要把该命题看作生动的时代的鲜活理解,而不是超越时空的、呆板的冰冷结论。
  [关键词]解释学;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
  [中图分类号]A491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命题在任何时候都有意义吗?如何理解一个命题的内涵?邓小平不要争论“姓社姓资”的命题应如何理解?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不同利益阶层的形成和日益明显化,对改革,尤其是具体的社会现象和改革措施、政策的争论不仅不会消失、不会减少,而且会更加激烈。譬如,关于国企改革的争论、关于物权法草案是否“违宪”的争论,等等,无不折射出改革中的各种问题和利益之争。在争论中,时常有人提到邓小平“不要争论姓‘社’姓‘资’问题”的观点。那么,邓小平“姓社姓资”的命题的真正内涵应如何理解?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许多人对这个命题作了表面化和直观化的理解。
  有的人认为,不要争论,就是只管去改革。那么,就会出现理论上的矛盾:(1)任何改革措施、改革思路都是合理的,无所谓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了。那么,我们的改革就变成无目的的任意行动,最终会背离我们改革的初衷;(2)邓小平一方[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5―0013―03面强调不要争论,另一方面强调改革的四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本质、三个“有利于”标准等论断如何在实践中体现,二者岂不矛盾?(3)改革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如果对重大问题不加争论,人民群众的意志难以充分体现,就有脱离群众的危险。这是对邓小平“姓社姓资”命题的误解,从思维方式上看,它脱离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维,没有真正把握邓小平这个命题的真正含义。邓小平关于“姓社姓资”方面的阐述很多,但是,即使邓小平说过不要争论“姓社姓资”,我们也不能仅作表面理解,误解邓小平这个观点的内涵。
  
  二、对这个命题产生误解的原因
  
  从解释学角度看,对邓小平这个命题的误解来源于部分人的前理解、对这个命题语言的直观把握、对该命题理解的间距以及理解的循环等[1]。譬如,邓小平当年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曾说过:“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P372)从这段话中,笔者认为不能直接推导出邓小平在改革中不要争论“姓社姓资”的结论,因为邓小平紧接着下一句就是“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2](P372)
  所以,仅仅从字面上或直观地理解邓小平的这个命题的含义是不够的,也是不正确的。孤立的命题是无意义的,命题的意义来自于其产生的背景和环境。任何命题从出现的角度看,其意义是确定的,而我们对许多命题产生误解,不是命题本身的问题,而是理解问题。任何命题的理解都无法回避命题的产生不是孤立的行动,无法回避任何思想都是时代的思想。
  命题含义的把握还要立足于命题的出场语境、历史语境,把握时代的大环境。我们理解一个命题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或文本上。譬如,马克思曾经说过自己“不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了”[3](P385)的话语,它不是对以前思想理论的自我否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问题的反讽之语。退一步说,即使邓小平说过不要争论“姓社姓资”的话,也不能任何时候都不加分析地拿来证明什么或反对什么。所以,在理解邓小平的这个命题上,要跳出命题,把它与时代的背景,命题出现的原因、条件相联系。
  
  三、命题的基本语境考察
  
  正确理解邓小平的这个命题,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从该命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出发,从邓小平理论的整体性出发。不是孤立地从命题本身理解命题,而是把命题放到邓小平的整体理论体系中来理解,放到时代中理解,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理解。把该命题看作生动的时代的鲜活理解,而不是超越时空的、呆板的冰冷结论。
  从改革开放的第一天起,姓“资”姓“社”问题就处于一切思想问题的中心。改革的一系列举措,如特区、农村联产承包、证券、私有企业、外资企业,长久遭受姓“资”姓“社”的质问。对这种以社会主义之名的质问,当时社会缺乏一个明确的答案,即使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有一个逐步解答的过程。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对姓“资”姓“社”的回答更多是侧面的、否定式的。1992年初南方谈话全面解决了这些问题。邓小平提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明确“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根据这个判断标准,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本质问题解决以后,计划和市场的优劣问题也有了明确的回答:“两者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实际上是指出市场要多一点,市场优先。他在讲话中指出了“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而不是划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1](P373)这就把过去人们头脑中认为计划和市场是对立的想法指出来了,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归属于制度的范畴,而是两种不同的手段,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可以用。这正是邓小平的功劳,解开了人们观念中的“死扣”,摈弃了“公有制不能搞市场经济,除非在私有制下搞市场经济”的想法,这是邓小平理论的伟大创新。
  这些回答的总体思路,是“不争论,大胆地试”,“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在大胆尝试的进程中,姓“资”姓“社”的问题更多地留给社会发展本身去回答,这就是“发展才是硬道理”。姓“资”姓“社”的死扣一旦解开,市场化的大潮便不可遏止。姓“资”姓“社”和计划经济不再是社会的主题词,中国的思想争论和社会矛盾进入了新的阶段。邓小平提出这个观点是他放眼世界、观察世界大趋势后对我们多年搞计划经济的一种反思,是展现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发展中的。
  我们知道,邓小平是社会主义最坚定的捍卫者,邓小平理论的中心问题就是解决在中国这样的国情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大问题,邓小平和邓小

平理论始终是围绕社会主义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
  
  四、命题的内涵和结论
  
  要正确理解邓小平的这个命题的内涵,必须深刻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该命题的要义在于不是不要争论的问题,而是如何争论的问题,体现了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也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实践观看来,如果我们认为改革应该如何,社会主义应该如何,不从现实、生活、历史条件出发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式。邓小平理论是我们改革开放的基本指导思想,其中的许多观点、提法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不同。在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是不能搞市场经济的,而邓小平理论正是从现实出发,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社会主义不是抽象的、静态的、预设的,而是实践的、生成的。争论并不意味着会偏离社会主义道路或影响改革进程,不争论也并不意味着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或改革能够顺利进行。矛盾和问题是事物发展的常态,只要我们能够像邓小平那样始终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去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在实践中面对任何问题,都能彰显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主动性。
  现实是在实践中不断生成的。姓“社”姓“资”问题不能脱离实践进行争论,离开实践的争论是纯粹精神领域的活动,不会有正确的结论。只有在改革的伟大实践活动中,姓“社”姓“资”问题的争论才有意义,社会主义的改革在争论中深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在实践中生成。邓小平的这个命题体现了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脱离实践的争论是无谓的争论。社会主义不是争论出来的,是实践中来的。我们要在实践中理解理论、思考理论、发展理论,决不能抽象地谈理论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反思、不断检验和纠正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不断进行理论创新。
  争论姓“社”姓“资”问题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实践进程?笔者认为,没有争论的实践是危险的,轻易受争论影响的实践是悲哀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区别要不要争论和如何争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1)争论体现时代的进步和自由,社会主义民主必然要求人们对重大问题有表达意愿的权利,尤其在理论界和学术领域争论重大问题是正常的、必须的;(2)改革作为实践活动,是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进行的,改革的每一个政策、每一个步骤都是在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步骤下层开的。在理论领域和学术领域争论,在现实中实践。这两大领域互动,形成良好的影响和制约关系,正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体现,推动我们的改革在社会主义方向上前进。争论和实践是两个不同领域,必须以法规制度规范。如果因为争论姓“社”姓“资”问题影。向我们的实践进程,那结论只能是我们混淆了上述的两大领域,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良好的社会运行秩序有待于建设。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要正确理解邓小平的这个命题,需要明确这样几个问题:(1)改革中是否存在姓“社”姓“资”问题?这个问题在邓小平理论中是鲜明的。我们的改革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的改革有明确的政治原则和目标,我们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人民的利益,时时刻刻存在姓“社”姓“资”问题的矛盾。(2)改革中要不要争论姓“社”姓“资”问题?争论是必须的,改革是有明确的标准的,改革需要不断反思。只有争论,改革才不至于偏离方向,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使之拥护改革、参与改革。并不是任何问题都要争论,但关涉到重大问题必须争论。(3)如果我们真正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看问题,把命题放在邓小平理论的体系中考察,就会获得鲜明的真理,也不会畏争论如虎。相反,争论形成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思理论,实践产生新的争论,我们的事业在这样的进程中发展,社会主义就在这样的过程中体现、实现。(4)误解这个命题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抹杀改革的标准问题。邓小平在改革问题上不止一次提醒我们防范改革的误区,要具有强烈的改革风险意识。改革充满风险,但不能因为风险的存在而停止改革。只要我们牢牢把握改革的标准,在改革的惊涛骇浪中就不会迷失方向。“三个有利于”是我们改革的标准,邓小平的四项基本原则、人民利益、社会主义的本质等论述是我们改革须臾不能离开的指南。
  
  [参考文献]
  [1]王金福.解释学:对理解的理解[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1,(2).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责任编辑: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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