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视和善用政协委员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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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庆勇
近年来,政协议政成果越来越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这既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机遇,更是迫在眉睫的挑战。如何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培养建言人才,打造“智库”品牌,提高议政水平是摆在政协面前的突出课题。为此,笔者有如下思考――
正确行使制度安排的话语权。国家机器和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无非三件事:立法、司法、行政。政协作为“统战组织、政治机构、民主形式”,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都是发表看法、反映民意、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政协虽然没有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但对管理国家事务的所有权力都能说上话,通俗地讲,就是“立言不立法,议政不行政,献策不决策,表达不表决”。一句话,政协是让各党派、各界别、社会各界精英“说话”的地方。因此,政协最大的权就是话语权、议政权。“议”字以“言”为旁,就是无言不成议;“言”旁在先,意指首先要说话;带“言”还带“义”,就是要仗义执言,说良心话。如此看来,若不珍惜制度安排的话语权,既有违天地良心又不合政协的职能职责。
致力于营造民主发言氛围。比如,2008年初雪灾时有政协委员质疑铁道部而引起争议,政协就应当旗帜鲜明地出来为委员行使话语权撑腰。作为参政议政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很有必要时常“三省吾身”:一是为党为国,谋而不忠乎?二是为百姓,呼而不及乎?三是为委员,力而不竭乎?尽忠、尽责、尽力,都要实实在在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千方百计保护好政协委员的民主话语权。毕竟,政治协商也好,民主监督也好,参政议政也好,说到底就是要让政协委员真正有民主担当和责任担当。还要着力培育政协议政的“优势领域”。比如,在体制改革、区域发展战略、三农、中小企业发展、民生等问题中,确定一些优势领域、“保留节目”,抓住不放,搞深、搞透、搞出权威来。要大力鼓励和培养“明星委员”。要为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激励政协委员都来争当议政的行家里手、名人专才。
练好民主话语权的基本功。教育和培训政协委员善用政协发言权。所谓善用,就是有话好好说,把想说该说的话说好。一要言之有责:为国为民为道义。当然,有时委员不一定全都讲普通百姓的话,像张茵那样发出老板阶层的声音同样符合道义。二要言而由衷:积极“举手”抢发言。努力做到志在参与,敢于说心里话,敢于发出“我是政协委员,我有话要说”这样的肺腑之言。如果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副“持重老成”的样子,就枉为政协委员。三要言之有理:理论政策立得稳。四要言之有据:事实依据靠得住。虽然说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但即使有调查而无科学方法和深析细究,同样没有发言权。五要言之有物:一二三四可操作。避免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无法采纳。六要言之有用:对策建议合时宜。切中时题,不早不迟。七要言之有序:依法依规不添乱。帮忙不添乱是大原则,当然有时不“帮忙”,未必是添乱。八要言之有恒:诤言行话说到底。像王则楚“将”洛溪大桥收费的“军”一样,今年不改,来年再提。笔者以为上面八个“要”可称为“八级修炼”。只要努力“自我修炼”,就能由一家之言,再到专家之言,终成大家之言。这样,做执政党的诤友、做政府的参谋,才有资格,才有底气。
(作者系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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