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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幸福观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付原野

  作者简介:付原野(女)出生年月:1984年11月13日;学校:吉林大学;专业:2009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历:硕士
  
  一、 哲学是什么之浅见
  说起哲学是什么,有多少个哲学家恐怕就有多少个定义。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总是有着很多问题,也有着很多问题是我们都无法预知的,但哲学恰恰就能解决这些问题。说白了,哲学就是可以给人生的一种指导的科学。很模糊,说具体是什么,还又说不太清楚。有时候,我忽然想问,为什么我们要学哲学?为什么我们要读那些书,去深入的研究哲学?哲学对我们生活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意义?我觉得,哲学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为什么要活着,活着,首先是为了幸福。
  二、古希腊哲学家们对哲学中幸福的定义
  活着无关乎就是想怎么能够好好活下去,怎么能够满足自身的愿望和欲望,最后有那种幸福的感觉。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一再提及到幸福的定义。在苏格拉底以前的哲人,对幸福谈得很少。苏格拉底也并没长篇累牍地论述,因为他爱发问,从别人的回答中诱导出早已存在的答案。所以即使他讲了一些,也应是谈论而非论断;但他的确追问过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姑且称其为“问福”。到了柏拉图,他似乎未正面谈过这问题。但就“理想国”中人们的生活而言,我们可以推断他对幸福的看法:一个人的幸福不太重要,应去过“平等人”式的生活;国家的“幸福”(利益)则是至上的,可以通过牺牲个人幸福而获得。这或许可叫“减福”或“增福”吧!而亚里士多德则谈了很多,“善就是幸福”,“德行乃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完美的幸福在于最好的活动,即静观”,“最高的幸福则存在于理性的运用里,因为理性就是人”……静观,最高的德行,是幸福的所在,不妨称此为“静观法”。因为亚里士多德的一生都是光辉的。他不像苏格拉底,悲惨的境遇,注定了他的悲剧,也不像其师柏拉图光荣一生,却落得流放客死他乡的命运,所以亚里士多德的一生都是幸福的,他也就能感觉到幸福的存在。而其后的基督教哲学,无关乎也就是想让人们,劳苦大众们,感受到幸福。时至今天,宗教信仰已成了西方人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反观基督教的种种传说与神话,与荷马史诗及古希腊的诸神话相形见绌。假如在一个和平稳定健康发展的时代,这些拙劣的东西难让人相信。想不到时势这种戏剧性的转变,成就了这么一个宗教。看来这些幸福观的转变,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了。
  三、幸福与不幸的悲观主义哲学思想家
  说起幸福,就不能不谈不幸,就不自觉的想起尼采和叔本华。尼采的权力意志与叔本华的生存意志实际是同一个东西,即求生存的欲望和创造的本能。不过二者也有差别。在叔本华那里,事物的生存意志的目标仅仅在于求生存,尼采则认为事物的生存意志除了求生存以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求权力、求强大、求优势、求自身超越。求生存可以说是事物最基本的,也是最低的要求。事实上任何事物都决不会满足于这种要求,凡有意志存在的地方,即一切事物,都必须追求力量的强大,竭力占据优势。难道没有强大的力量,不占据优势,能够统治、征服、战胜他物而生存下来吗?!当尼采把生存意志本来就包含着的意义揭示出来,并加以强调时,他就把生存意志叫做“权力意志””(又译“强力意志”)了。
  四、马克思的幸福哲学观
  古今中外,最科学的哲学要属马克思主义哲学了。马克思的一生,也属于怀才不遇,各种受到当时社会的迫害与打压,只是因为他思想的前瞻性为当时的资产阶级所不容。马克思既是一位关心人类命运的富有人文精神的思想家,又是一位头脑冷静的具有严谨科学精神的学者。生活在19世纪的马克思,面对正在蓬勃兴起向全世界扩张的资本主义,一方面肯定“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巨大的进步;另一方面,猛烈抨击资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统治给普通民众带来的空前苦难、资本主义的历史罪恶。马克思希望通过自己的科学研究说明资本主义的前世、今生,继而揭示人类可能的光明前景。马克思全部理论的宏伟架构,决定了其所具有的巨大时间跨度,不仅涵盖了19、20世纪,即使对于21世纪来说依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幸福的阐释,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追求和创造幸福生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
  马克思以前的幸福观,往往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割裂或对立起来。这些幸福尽管形形色色,但归结起来,最主要的有两大类: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禁欲主义,认为人的物质欲望即为邪念,肉体的需要即为罪恶,必须加以压抑和禁止。另一种是把幸福归纳为享乐主义,强调个人的物质享受,否定健康的精神生活。
  (三)幸福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范畴不仅包含着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享受,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劳动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创造。劳动是人的根本的生存方式,劳动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展开的过程。人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者,从事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人的需要不仅指向能够满足其需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而且指向生产这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劳动本身。
  (四)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
  个人的幸福与社会幸福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社会幸福决定个人幸福,个人幸福丰富社会幸福。个人幸福的真正实现,不仅有赖于彻底改造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而且有赖于社会物质和精神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不可分离,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社会应当关心和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并尽可能地为个人幸福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幸福高于个人幸福,个人要索取首先要有贡献,要想获得幸福,就要为社会、为他人创造幸福。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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