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食品安全世界各国有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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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美国:明知故犯可判刑10年
2010年8月,美国发生因沙门氏菌污染而召回5.5亿枚鸡蛋的事件,国会法律委员会因此一致同意,必须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明知故犯者的惩罚。
新法中,对犯罪者的指控将包括对生产者、上一级母公司和销售商的全面执法,无论哪一个环节导致食品、宠物食品和添加剂的污染、掺假和恶意误用,都将在惩罚之列。新法的具体细则目前正在美国国会研讨,经过国会通过后,将在全美实施。一旦该法获得通过,明知故犯的企业主管和个人,将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和不封顶数量的罚款。
德国: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
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其他州相继发现受污染饲料。今年1月6日,德国警署调查位于石荷州的饲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7日,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德国农业部声明指出,即使农场的禽畜产品初步检测结果正常,为了公共健康也必须关闭。
按照欧盟及其成员国法律,企业和行业自律依然是维护食品安全的第一环,但法律的惩戒和威慑必不可少。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
2004年6月,韩国曝出了“垃圾饺子”风波。几家不法食品原料企业将本应作为垃圾丢弃的萝卜下脚料制成“垃圾馅”,交由11家知名食品企业大量生产和销售速冻饺子和包子。事发后,一名责任人跳河自杀。在警方发现的遗书中,这名自杀的商人表示“对国家感到抱歉”。
事件曝光后,韩国《食品卫生法》随之修改,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加拿大:担心被罚自曝“家丑”
加拿大联邦食品检疫局所拟定的卫生标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所有微量元素成分都须在包装上严格标明。
由于对食品卫生问题处罚严厉,厂商一旦发现自家产品有问题,为避免更严厉的处罚往往主动采取措施。2008年,枫叶食品厂熟肉制品大肠杆菌超标,未等官方通报发出,该厂即开始关闭相关厂房和召回相关产品20多个种类,并在4天后召回相关工厂生产的全部220种肉类产品,行政总裁麦凯恩公开向全国受害者道歉。尽管此举导致该厂直接损失高达2000万加元,间接损失不计其数,然而这种应对还是在很大程度上遏止了社会恐慌。
法国: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
法国几乎每个省市都设有公共实验室,公共实验室作为公共机构,不与任何企业存在联系,这就可以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公正生,而公共实验室享受国家和省市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人才、设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也就可以保证其检测结果的科学性。
销售部门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巴黎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关门前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扔掉。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商店就得关门。
巴西:屡犯企业直接被起诉
2009年2月中旬,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宣布,因为在食用红花籽油中查出被禁用的亚麻油酸成分,对4家经营这种食品的进出口公司施以行政处罚,罚金最高的达到150万雷亚尔(1美元约合1.8雷亚尔)。
生产未达标产品的企业将受到处罚。如果是重犯,企业都将被处以与首次发现时数额相同的罚款,同时还要接受停产30天检查、没收不合格产品、收回已投放市场产品等一系列处罚。如再被查出,案件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企业负责人将以食品造假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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