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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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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通过研究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从法律与监管角度、技术角度、信用角度浅析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本文为河北金融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DXSKYY2017024)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7日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正处于互联网实质性金融业务发展的蓬勃时期。众筹平台的规模不断扩大、用户不断增加;P2P网贷起伏发展,面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发展环境混乱,P2P网贷正逐步向良好趋势发展;第三方支付交易呈现井喷式发展、支付交易金额迅速膨胀;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爆发;大数据金融为互联网金融提供全方位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信息共享;信息化金融机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金融门户利用互联网对金融产品进行“垂直比价”,开启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的新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的金融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突破了传统金融的制约,拓宽了传统金融的范围,为金融客户提供了便利,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渠道,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发展。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大量的风险因素,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发展,互联网金融体系仍需不断完善。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一)法律和监管风险。由于互联网技术的虚拟性,依托于互联网为平台的金融产品也存在很高的风险性,首当其冲的就是法律风险。比如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具有很大的筹集资金的能力,资金大量汇聚到个体户手中,如果相关法律制度没有明确的限制,大量资金就很可能被挪用到其他地方。同时,监管制度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我国很多金融企业都采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因此要全面、彻底、精准地落实混合行业的管理十分困难。这就需要我们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做到相关政府监管到位和相关法律制度做好完善。
   (二)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平台是互联网,业务都是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进行的。而近年来,我国的网络环境恶劣,网络攻击事件频发,甚至呈现组织化和智能化的特点,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计算机病毒也层出不穷。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会导致公司后台系统紊乱,系统自身的防护性能不高则会受其感染,从而使用户和公司的资金得不到安全保障。而互联网的高联动性可能会引发传染扩散风险,给互联网金融整个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对于专业性技术要求很高。但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系统的部分高端设备与核心软件都来自于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硬件设备与管理软件,具有强依赖性。专业技术认知程度不达标很容易造成用户的信息泄露、资金运行安全系数低等风险,对公司的形象和日常运营影响很大。
   (三)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虚拟介质平台提供金融服务产品,互联网具有虚拟特性,因信息不对称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巨大信用风险,其中主要包括用户的信用风险和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第一,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来说,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与发展,市场中出现了大量的信贷平台,彼此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很多借贷平台为了谋求发展,进行虚假的宣传,信息披露不完整,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借贷者、投资者因无法获取真实信息而上当受骗。如,在“e租宝”庞氏骗局中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吸收资金500余亿元。“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最终给投资人造成巨额的利益损失,加剧了投资人的信用风险;第二,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评价方面通常是参照欧美发达国家的形式通过网络对相应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但是我国征信系统的数据相对来说不够全面,这也影响了信用数据查询结果的准确性,无法对借款者偿还能力给予全面的评估,加大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一)完善金融法律和监管体系。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当从法律和监管层面着手,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使金融業实现从快速发展向规范发展平稳过渡。
   我国政府应当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制定的导向和边界,应当以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局势为重,充分尊重金融市场的参与和交易规则,对于金融行业的违法犯罪和业务创新进行合理区分,既要打击违反法律的势力,又要鼓励金融创新,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激励金融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如,在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以后,更加明确提出对个人隐私和公民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这更好地维护了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安全,规范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除此之外,各个互联网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地协商,共同制定统一的、标准的技术准则,成立专门的指导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细分行业的监管措施纷纷出台,行业变得愈发规范。2015年7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正式步入了轨道。
   (二)加强技术基础设施。为了规避网络攻击的风险,互联网金融行业内公司应当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保证硬件设施的更新升级,实时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做好防护黑客入侵、病毒传染的准备及受网络攻击后的解决措施。针对恶劣的网络环境,完善网络防护体系,加大网络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培养技术性人才。以信息技术设备及有效的安防手段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让用户和公司的资金以及信息得到最大的安全保障。    在避免系统受网络攻击的基础上,技术研发人员还应当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开展并加快自主研发的脚步,致力于建设国际水平的互联网金融信息系统,减少甚至摆脱对于国外专业技术的依赖性,变技术引入为技术創新。例如,大唐网络自主研发底层防御内核,建设自营的IDC数据中心,对云端计算资源进行统一化管理,构建用户网络空间隔离模式,提供高储值防御宽带防御多种攻击模式。其构建的“中国云”基础建设和服务平台技术服务指标达到了国内顶级水平并积极与国际平台进行网络安全问题的交流,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专业技术走向国际化助力。
   (三)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措施。第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强化征信体系检核,构架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如作为中国第一家P2P企业“陆金所”,联合中国当前最大的10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组成了“网络信贷服务企业联盟”,其目的是进行黑名单信用共享。该联盟的信用数据共享属于传统型数据共享,联盟中的各企业组成一个巨大的数据中心,成员可以在其组成的数据中心进行查询,进而规避风险;第二,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教育和宣导,规范行业重要信息披露制度,使得投资人能正确地认识互联网金融可能出现的风险,在投资之前做好预案,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第三,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客户备付金”制度。例如:2011年央行起草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进行管理,在已经发生风险事故的事件中予以补偿,保证客户的利益,减少机构的损失;第四,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保险公司以及担保公司进行深层次的合作,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如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发放信贷过程中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投保,如果存在一定的风险,在不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赔付减少损失。互联网金融企业同样可以引进担保公司以减少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在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广大的市场以及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催生了一系列的风险。而为了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长久,我们应当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和监管体系,提高行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建立健全征信体系,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同时,还要秉承着创新发展的理念,自主创新出属于中国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增强我国的金融市场竞争实力。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峥.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J].时代金融,2014.8.
  [2]乔海曙,吕慧敏.中国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最新进展[J].金融论坛,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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