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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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户与企业和市场之间很好的连接方式,这样的形式是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的,可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利益,建立起相互合作的经济模式,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有很大的帮助,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农户要想和和企业以及市场取得联系,必须顺应市场的发展规律,采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形式,这样才能够实现互益和互惠,这樣相互合作的经济联合组织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农民要想增加收入就必须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采用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模式,带动自身经济的发展,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1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现状和主要形式
1.1 发展现状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模式一直都有自发形成,但是农业逐渐向产业化发展,农户难以独自应对市场行情,因此需要专业的市场、合作社以及经济合作组织,这些组织和单位大多是农民自行联合,或者由大户进行牵头联办,利用这样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产品的功效服务,以及技术服务。还有很多人专门从事农副产品的营销,他们名称和组织各不相同,形式也有很多种,但是功能大体相同,组织层次都差不多,可以帮助农门更快的进入市场,缓解产销矛盾,提高农副产品质量,让农民有更好的收入,深受农民的欢迎。
1.2 主要形式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又很多种,其中专业生产协会、专业生产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农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相结合的三种形式最具代表性。(1)专业生产协会。专业生产协会主要依托于科技、农业和林牧等部门,一般集中于某一特定的产品,依托于农业技术服务部门,针对这一特定的农业产品进行技术和经营的相关服务,但是这样的合作组织的结构比较松散,效果不太明显。例如,某县城的蔬菜协会主要依托于当地农业局;鱼类加工协会,主要依托于当地林牧渔业局。这类组织的经费主要来自社会集资以及会员交的会费,有的还会从会员的销售额中提取一定的分成。(2)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也是围绕某一特定产品展开的经营服务,是一种农民自愿入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组织。这样的组织内部联系一般比较紧密,多是实体性的,具有产供销全套的服务和功能,是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组织层次比较高的一种合作组织。(3)龙头企业。这样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苏日安不具备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真正含义,但是为了带动其产品的销售和经营,也会聚集和吸纳农产品的销售和推动,在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和合作组织以及农户形成关联,采用这样的模式和农户签订购销合同,为农户提供相关的服务。
2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验和问题
2.1 主要经验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经验是受到了政府的重视,产生了很多好的协会以及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这些组织虽然没有硬性的约束,内部也比较松散,法律和经济地位不明确,但是政府也比较重视其地位。在政府的组织和重点培养下,很多农业经济合作协会和龙头企业得以发展。政府的一些部门也积极参与其中,为这些组织提供了很多技术方面的支持,让农户从中获得了不少利益,这些组织在政府单位的帮助下,才能够得到显著的成长。这些好的经验需要继续保持和依靠,以稳定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让其得到更好的发展,形成更大的规模,能够为农户带来更多的利益和价值。
2.2 主要问题
很多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在初级阶段,各项制度还不够完善,服务领域不够广泛和明确,综合服务能力不足,经济运作质量也不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内部管理和结构比较松散,成员普遍综合素质不高。(1)协会规模不大。很多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规模不大,发展也不均衡,思想观念比较落后,很难形成聚合效应,效益不好,难以吸引更多的会员。(2)内部管理不严。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内部管理也不严格,外部环境也不好,发展方向不明确,在办理事务的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章程,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活动不正常,没有组织和经济实力,只能够收取会员费,进行一定数量产品的销售,无法吸引更多的会员。很多会员也只能够看到眼前的利益,市场行情如果好,也不顾及和组织合作签订的合同,擅自向外销售,导致运行困难。外部环境也不容乐观,政府如果不出面协调,很多事情无法进行,因此这类组织的发展也受到了严重的阻碍。(3)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地位不明确。很多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地位不明确,这些组织一旦遇到经济纠纷,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法律也对这些合作组织的性质、宗旨以及服务等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约束力不强,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完善,这些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组织也没有在相关部门进行过登记,法人的主体没有明确,无法对其形成约束,导致其发展受到阻碍,无法进行有序的竞争。
3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建议
3.1 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政府需要出台具体的扶持配套政策,对这些合作组织给与更加积极和又会的政策,给与信贷支持,对项目采取有限的政策。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安排专项的资金,为这些合作组织进行人才培训,提供招商引资的必备仪器、补贴以及资金,给与其发展的大力支持。
3.2 加快招商引资力度
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还需要加快招商引资的力度,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之间相互促进和发展,在现有的农业产业基础上,对其进行指导,让其能够形成良好的氛围,利用其农业生产的优势,帮助其补充生产能力,帮助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让其能够相互促进和合作,得到更好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3.3 建章建制,加强内部管理
对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内部加强管理,建立起健全的规整制度,对其组织的章程进行规范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制定出一套符合面向农业经济发展需求的示范性章程,将章程的建立和完善放在重要的位置,完善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让其能够朝着正规化的道路发展。建立起风险调节机制,确保组织为农户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合作经济组织在加工和经营一系列过程中的风险和资金。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分配制度,整合资金、劳动力、生产工具、土地、资源和技术等,对其进行合理的分配,想成完整的经济链,让双方成为经济利益的共同体,采用合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双方的利益,这样才能够让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得到更好的发展,能够更加壮大,具有更强的组织竞争力。
4 结 论
综上所述,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组织合作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其虽然已经有一定的发展规模,为农户创造了很多经济价值,但是在现阶段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影响了组织规模的壮大,无法吸引更多的会员,内部的管理也不明确,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地位不明显,这些都为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的发展带来了风险和不利的影响。为了摆脱这种处境,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需要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其的政策优惠和大理支持,加快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面向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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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传政(1978—),男,汉族,山东邹平人,农经师,本科,研究方向: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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