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推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加速,原有的基础设施已无法适应现在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迫在眉睫。众所周知,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及成本高等特点,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成本较高等问题也成为了当前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正是这样,城市基础建设专家们提出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PPP模式,以求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并促进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关键词] 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职能转变 PPP模式 公私合作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志码:A
随着我国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要求的逐渐提高,原有的基础设施建设低效率与高风险需要得到更好地处理。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引进PPP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政府“身兼数职”可能会导致的政府监管过度、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进而能够避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低效率与垄断现象,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降低建设风险。而达到这一目的,需要尽可能地了解公私部门的合作关系,即PPP模式的重要性及本质,并制定相配套的合理策略。
一、PPP模式的概念与本质
PPP模式即为公私部门的合作关系,换而言之便是将民营企业和私人资金融入到公共建设的一种融资、合作建设的方式,带动私人资金和部门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为促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供了重要的动力和途径支持。PPP模式能够利用私人部门的优势,有效缓解公共建设部门的资金紧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能够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1]。PPP模式是根据我国国情,为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对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及管理方式的一种创新实践。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进PPP模式,本质上便是在利用我国政府管理职能的协调优势,通过与企业家们的创新能力和资金支持,完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和我国政府职能水平的转变,促进政府在城市基础建设工作中的角色转变,避免了政府“身兼数职”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
二、传统基础建设领域中政府的角色
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及成本高等特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而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引进PPP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政府“身兼数职”可能会导致的政府监管过度及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在引进PPP模式之前,在传统的基础建设领域中,政府一直是以主要的直接投资者身份存在。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唯一投资者,直接以财政支出投入到公共服务建设中,按照政府的长期规划和宏观控制协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这种政府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直接投资者的形式,虽然能够有效制定相关建设工作,但由于政府部门缺乏市场经济下的市场竞争,基础设施建设便会缺少应有的建设和创新活力,进而可能会导致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低效率、高成本、周期长等问题,这些问题都进一步地阻碍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早已无法满足当前对于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需要,甚至可能会导致对经濟发展的制约。
三、PPP模式的发展和现状
PPP模式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而产生的公共服务建设模式,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及成本高等特点,因此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能够有效避免这些建设特质的PPP模式成为了国内外基础设建设的重点和热点话题。
(一)PPP模式的国外发展
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英国开始推行民营和私营部门进入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1992年开始,英国通过PFI模式将私营部门引入公共服务建设等公共项目中。直至今日,PPP模式已经贯彻英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部门和角落,并做到了真正的权责分明,同时具有了重视效绩、流程标准化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基础设施和公共建设项目的建设效率质量。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的效率和质量,英国政府将公共项目建设进行了分类,在促进私人部门融入公共基础建设的重要环节,确定了项目的重点和优先级,使得资源能够达到合理配置,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效率低下等问题[3]。
(二)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和现状
自20世纪80年开始,我国政府便放开了一部分的公共事业,如污水处理、公共交通、桥梁道路等建设工作中的私人部门投资工作,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渐完善,人们对于PPP模式的认知与了解也逐渐更为深入,尽可能地避免了一系列的错误和问题。我国在PPP模式的探索中逐渐放宽更多的公共事业,通过一系列私人部门资金的融入,尽可能地提高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与工作质量水平[1]。从PPP模式的管理上来讲,我国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的PPP模式推广监管机构,对PPP模式的推广形成了一定的制度监管,尽可能地保证私人部门的资金能够在有效的部门进行合理合法的投资和利用,避免资源的浪费,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与效率的提升。
四、PPP模式促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加速,导致原有的基础设施早已无法适应现在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而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早已迫在眉睫。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引进PPP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政府“身兼数职”可能会导致的政府监管过度及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但在引进PPP模式之前,在传统的基础建设领域中,政府一直是以主要的直接投资者身份存在,而政府职能转变早已成为了必须的一项工作[2]。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法律法规是对PPP模式推广监督的重要流程和制度基础,只有制定了合理的法律法规,才能够更好地保证PPP模式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建设活动,避免触碰到基础建设的底线,防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需增加的风险。
(二)完善风险分配制度
PPP项目的本质是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因此在推广和使用PPP模式时,需要完善风险的分配制度,合理、合法地分配风险是模式推广的重要保障。而完善风险分配制度,自然也成为了促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之一。
(三)审批程序优化
对于PPP模式的推广而言,不可能任由任何私人部门随意进入公共事业的建设中,在私人部门进入公共事业建设时,需要严格进行资质审核,通过合理的审批程序来判断哪个私人部门能够进入公共事业建设中[1]。同时,需要根据不同类别的公共事业建设进行不同的审批程序考核,以确保进入公共事业建设的私人部门都是真正达到促进公共事业建设效率的目的,从而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基础建设的可持续性。
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及成本高等特点,这些都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体现,并成为了当前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而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引进PPP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政府“身兼数职”可能会导致的政府监管过度、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使资源达到合理配置,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效率低下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崔媛媛.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推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7.
[2]刘佳佳.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中政府角色定位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
[3]张淑敏.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中政府职责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8944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