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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进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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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处在主体地位,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需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道德觉悟,也需要科学合理的法治来予以引导与治理。因此,在法学视野下探索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举措,有助于引导企业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社会责任  法律化  企业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
   (一)经济责任
   企业是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或藉提供服务以获取利益的组织,获利是企业的目标,是所有与企业相关责任所依赖的基础,企业在进行任何活动之前,必须满足基本经济责任的需求。企业是社会经济的基础,企业有责任去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来满足社会的需求,亦即企业的经济责任包括了企业要致力于生产市场所需的产品或服务并以此创造企业的利润,用以带动社会经济发展。企业必须获取足够供企业生存的利润以确保企业的生存发展,才能进一步反馈社会。
   (二)法律责任
   企业在社会体系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企业在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企业基本经济责任时,也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与社会秩序的基本规范规则,例如: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切实遵守劳动法规、税务法等等的法律或政府规定等。企业必须遵守立法及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或规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无法完全地涵盖社会对企业的所有期望,而且企业营运时不可能只依靠法律去应付企业所面临的所有的状况与问题,所以遵守法律只是社会对企业行为最低的要求。
   (三)伦理责任
   除了法律的规定外,企业的行为必须合乎公平与正义、避免伤害他人等原则。企业在经济及法律方面的責任虽然已经具体化了部分的伦理规范,但是仍有更多的行为未规范在法律规定之内,包含社会对企业的正面期望与负面厌恶等。企业的伦理责任即说明企业必须满足社会期望,避免负面伤害。伦理责任包括了大众所期望的或社会大众所意图禁止却尚未形成法律条文的活动与做法。企业有责任去做正确的、公平的、正义的事,而且也必须尊重并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
   (四)自发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自发责任并非植根于社会期待的企业伦理表现,乃是由企业主动自愿地去举办活动或执行业务以满足大众的期望,即企业主动地去贡献社会、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企业自愿担任好的企业公民,并对社区和生活质量做出贡献,以符合社会大众对企业新的期望。换言之,在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中,自发责任属于无任何外在压力的情境下,企业完全自主选择履行的社会责任。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进路
   (一)建构完善的经济法律体系和企业责任评价体系
   当前有关企业履行社会职责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为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社会保障法》《产品质量法》等,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将现有的法律规定再进行细化。比如,《公司法》中可增设企业社会责任,明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范围,如果不履行,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后果,特别是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工作,其他法律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企业社会责任。并且,发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时,需要加入其对劳动者、消费者、债权人等的责任内容,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发展、社会福利等方面的责任。
   当前法律对社会责任的规定仅属于原则性条款,企业在损害公共利益时,如果因为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致使法律本身的执行力不足,就起不到很好的惩戒、警示作用。只是完善相关立法,并不能有效保障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法治化,政府还需要做好执法工作,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执法权。执法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也需要开展执法监督,对渎职、贪赃枉法等行为进行惩处。特别是对于关涉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案件,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的安全,应引发人们的高度重视。
   加强企业道德建设,建设责任评价体系。企业道德规范是调整企业、顾客及内部员工间行为规范的关系之和,从伦理的视角来看,坚持使用荣与辱、公与私等道德标准来评价与规范企业。企业道德、法规规范存在差异,其约束力、强制性不强,但其所展示的感染力、示范效应,在被人们认可、接受之后,就会产生自我约束的重要力量。所以,其呈现出很强的适应性,是约束企业及员工的科学方式。企业要强调抓好企业诚信道德建设,全面认识到诚信才是最亮品牌,自觉将诚信作为企业的行为规范与科学价值导向。
   创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企业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较高的评价对企业来讲是无形化资产,鼓励其履行好社会责任,差评对企业来讲则是一种督促和提醒。对企业开展社会责任评价,要围绕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其中经济指标是基础性指标,因此,创建符合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确保针对企业社会责任采取的管理机制与和国际社会实现有序对接。
   (二)做好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工作,提高企业自身社会责任建设水准
   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工作,政府首先要发挥对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的主导作用。一是要界定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政府应发挥市场的管理与自我调节的双向效能,通过完善市场经济结构来发挥市场机制的监督效能,科学指导社会做好企业监督工作,强调政府做好服务工作,并强化和企业实现互动,让企业更好落实相关责任。二是建立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密切结合企业实际,针对性地做好审计、会计等方面的工作,定期对其开展检查,尤其是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履职报告,让企业员工、社会各界对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有整体认知。
   行业协会也要做好社会责任监督工作。行业协会是开展相同经济活动的组织,为维系其合法权益自愿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市场与企业三者沟通的桥梁,是重要的社会利益协调组织,更是开展行业自律,确保公平竞争的社会性组织。行业协会要从行业的特点制定行约,规范行业及会员开展的生产经营行为,并开展规范化运作,帮助政府制定并修改相关的行业标准,强化行业与会员自律,积极组织会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对企业经营、纳税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有效遏制垄断行为,维护好市场公平竞争及社会大众利益,也要强化产品及服务质量,配合政府开展好监督管理,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作者简介:宣立民, 男, 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副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法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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