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2010~2018年危险化学品事故与对策建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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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爱蓉 刘毅 胡志宏
摘 要:为了得到某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一般规律,对某省2010~2018年危险化学品事故从事故时间、事故类型、事故对比、事故原因等方面做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某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在时间上呈现明显季节特征,在类型上以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为主,在与全国情况对比上呈现不稳定趋势,在事故原因上存在作业管理不到位、本质安全化水平低、安全监督不到位三个主要原因。同时,依据一般规律提取,分析了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对策;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35.079
根据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目前危险化学品共有2828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使用量逐渐增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也逐年递增。因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成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重心。
某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总体上呈现点多面广、中小企业多、本质安全化水平低等特点。本文力图通过对2010~2018年该省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汇总分析,研究该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规律与趋势,透视该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以便在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指导及参考。
1 某省2010~2018年事故总体情况
基于该省安委会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信息和该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统计数据,在2010~2018年这段时间,该省总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为103,死亡人数为123。
1.1 事故时间角度分析
在事故发生时间上,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年份特征、季节特征、时刻特征。一是2010~2014年,该省危化品事故逐年下降,至2014年达到史上最好水平,2015年开始危化品事故有上升多发趋势。二是炎热潮湿的季节事故高发,主要是4~10月,这段时间天气逐渐回暖,气温升高、雨水增多,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危化品发生事故的概率。同时,这种自然环境容易使得危化品储存容器受到腐蚀,从而可能引发危化品泄漏、中毒、燃烧甚至爆炸事故,增加事故率。需要指出的是,这段时间是危化品行业的相对活跃期,此时是生产和销售旺季,流通数量较大、频度较高,必然导致追赶进度、超时加班、违章运输等行为产生,因此使得事故发生率增加。三是在时刻上呈现双高峰趋势,在8-9点、14-15点呈现事故发生双高峰趋势,分析原因可能是两个时间段内从业人员刚刚交接上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未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风险分析和作业检查,盲目开车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次数增加。
1.2 事故类型角度分析
在事故类型上,发生事故次数最多的三种事故类型是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这三种类型的事故占到了全体事故的49.43%。死伤情况最严重的四种事故类型分别是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火灾、其它爆炸,这四种类型的事故死伤人数占到了全体事故死伤人数的69.93%。
1.3 事故对比分析
按同比统计口径计算,对全国及该省化工和危化品事故发生次数与死亡人数进行简单统计可知,在事故发生起数方面,该省占到了全国的3.5%~15.9%之间,2014年事故占比最低,2012年占比最高。近九年,占比趨势不断大幅度震荡,不够稳定。事故死亡人数方面,该省占到了全国的3.0%~9.1%之间,2014年事故死亡人数占比最低,2012年占比最高,近九年中,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趋势震荡中稳步下降。
该省生产安全事故总数和化工危化品事故对比中,事故发生起数方面,化工危化品事故占到了全部事故的0.04%~0.81%之间,2010年和2011年化工危化品事故占比最少,2017年占比最高,除此之外,其它时间较为稳定。事故死亡人数方面,从2010至2018年,其占比趋势震荡幅度较大,不够稳定,其中,2014年占比最低,为0.23%,2017年占比最高,为0.90%。
1.4 事故原因分析
归结事故原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主要是作业管理缺位,“三违”行为偶尔发生。主要是无相关作业规程或方案,或者工作人员未按章操作。第二类主要是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水平较低,本质安全化管理与要求不到位。主要是对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更新、检修、维护不及时,造成设施设备故障,引发意外。第三类是安全监督不到位。在安全意识、预防、监控、防护及应急救援措施等配套建设方存在“欠账”,必须引起重视。
2 某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如该省发生某区“8·28”非法甲醇储存点一般火灾事故,原因就在于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不够、不动硬不到位。二是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不顺畅。国家机构改革调整、职能合并,导致监管边界不清、责任不明,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等现象,给安全监管带来诸多问题。三是危化企业安全科技水平低。一方面是该省化工企业规模上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安全保障能力较差;另一方面是素质优良的化工从业人员缺乏。如该省2017年发生的某集团“9·24”较大中毒事故、某公司“11·11”较大中毒事故,都是人员中毒后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四是危化品安全知识普及率低,公众对危险化学品的缺乏足够的科学认知。如果突然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普通民众在科学认知不足、潜在危害难以判断的情况下,由于新闻舆论媒体的大肆渲染与舆论引导,不可避免地会给民众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冲击,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如一该省某药业公司“6·12”一般气体泄漏事故,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
3 对策与建议
3.1 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是严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日常巡检工作频率、力度,常态化排查事故隐患;强化问责监督,建立健全危化品监管回头看制度,消除相关企业侥幸心理。二是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敢于碰硬动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理顺监管制度,增加监管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和行政的有效衔接、有机统一。四是加强指导。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片包干、重点联系指导机制,努力破除各地区、各企业之间工作参差不齐的局面。 3.2 建立健全常态协调机制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定位、厘清边界。二是建立健全无缝衔接、无漏可查的监管网络。三是加强相关法律规范的顶层设计,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执行容易、衔接顺畅。
3.3 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
一是要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把关准入制度,定期淘汰小、旧、落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或者工艺。二是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持续改善提高危化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严把第三方组织建设、评价、监理的资质关卡,督促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四是加快职业化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培育,提高应急救援预警、响应、恢复水平,防止次生灾害,降低财产损失,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3.4 提高危化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
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知识传播手段,在重点区域加强危险化学品知识普及力度,适时发布相关敏感信息,前置性消除民众紧张与担心,有意识降低事故发生后的不良社会影响。
4 结论
(1)通过对某省2010~2018年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统计汇总,从事故时间、事故类型、事故对比、事故原因等方面做了統计分析,提取了该省危化品事故一般规律,透视出该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
(2)在对事故简单统计分析之后,指出了某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不顺畅、危化企业安全科技水平低、危化品安全知识普及率低等四方面的问题,并据此给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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