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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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精准扶贫是党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点问题,对贫困地区展开精准扶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得到快速的更新和发展。在“互联网+”背景下,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创新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机制。现主要分析了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对社会安抚整合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完善扶贫人才的培養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创新等解决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2-0043-02
一、概述
现阶段,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根据对“互联网+”背景下精准扶贫的分析,可明确其主要是将互联网创新的成果,与精准扶贫相关内容有效结合。由此,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和价值,以提高扶贫的精准性。[1]从某种角度而言,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能够帮助扶贫工作人员快速获得被扶贫人员相关数据信息,且在短时间内实现对扶贫动态的监测。通过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将从表面上看似毫无关系的互联网和扶贫连接起来,促使各种扶贫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提高扶贫的效率。在信息化时代下,将互联网与扶贫加以整合,是精准扶贫的必然之路。[2]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合理的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实现对精准扶贫机制的创新,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二、问题分析
(一)贫困户缺乏对精准扶贫的认识
研究过程中,主要以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为主,对其“互联网+”背景下精准扶贫的问题展开分析。通过分析发现,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过程中,普遍存在陕西省农村贫困户缺乏对精准扶贫的认识。精准扶贫的基础,是精准识别问题。在精准识别时,重点是识别出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避免因未真正扶贫而造成扶贫资源的浪费。[3]针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要由村里的扶贫工作人员建档立卡。不过,在信息闭塞的影响下,陕西省农村部分贫困户缺乏对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了解和掌握,未听说过建档立卡。也有部分贫困户虽然听说过精准扶贫政策,但对该政策的认识仅停留在国家政策上,认为自身与该政策的关联性不大。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影响下,陕西省农村贫困户对精准扶贫秉持消极性态度,并不愿意参与到精准扶贫中,致使精准扶贫效率不高。
(二)扶贫人员素质偏低
在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过程中,扶贫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在“互联网+”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水平,通常需要加强对各种互联网手段的利用。精准扶贫期间,各级政府部门或是企业等,均要积极参与其中,且要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就现阶段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现状而言,该地区扶贫中的扶贫人员素质存在偏低的现象。[4]部分扶贫人员有自己的单位和工作,临时被分配做精准扶贫工作,而所调派的人因各自为政,无法实现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部分扶贫人员在下派前通常会承诺记功或是奖励,但因考核标准不一致,未下发纸质条文,使扶贫人员在扶贫工作中无法全身心的投入。最终,导致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出现问题,精准扶贫效率低下。
(三)扶贫资金相对单一
根据对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现状的分析,发现该地区扶贫资金相对单一。对于多数贫困地区而言,地方财政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均存在相对困难的现象。因而,精准扶贫的资金,多源于国家财政的专项扶贫资金。[5]虽然我国中央给出的扶贫资金数目较大,但因我国地大物博,贫困地区偏多,导致扶贫资金在层层下放、分散下放的方式下,到达贫困户手中的贫困资金所剩无几。以国家财政为主的专项扶贫资金,是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资金相对单一的重要原因。此种现象,致使较多扶贫项目均无法有效实施,成为摆设,流于形式,导致精准扶贫的目的无法完成,影响精准扶贫的开展。
三、解决措施
(一)加强对社会安抚整合机制的创新
针对当前“互联网+”背景下,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问题,应充分加强对社会安抚整合机制的创新。一方面,完善贫困户受益安抚机制。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山西省村镇、乡镇专门扶贫网站,在网站中积极宣传关于国家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及政府针对精准扶贫所开展的具体措施,使贫困户充分相信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公正性。同时,陕西省贫困地区相关政府可以开通微博账号、微信账号,使人们能够通过微博或是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精准扶贫相关信息。及时咨询对精准扶贫不理解、不明确的问题,使贫困户能够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得到安抚。另一方面,完善扶贫项目保险机制。[6]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相关政府,可以对扶贫项目配对相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在精准扶贫项目开展中,积极给予贫困户相应的帮助。此外,帮助贫困户适当的承担精准扶贫项目运作的风险,比如为扶贫项目购买保险,降低贫困户的生产风险。通过对扶贫项目保险机制的完善,充分消除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户的疑虑,从而激发广大贫困户对脱贫的热情。
(二)进一步完善扶贫人才的培养机制
在精准扶贫机制创新过程中,扶贫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尤为必要。其一,完善扶贫人才技术知识的共享机制。目前,精准扶贫政策下,对于互联网应用的要求日益升高。[7]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精准扶贫项目时要对扶贫人员、贫困户等展开免费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互联网的应用水平。同时,在互联网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中,可通过对互联网网络教育的开展,重点开发陕西省农村贫困户教育应用平台,培养扶贫开发人才。其二,构建专门的扶贫人才考核激励机制。陕西省农村地区相关政府,可建立专门的统一扶贫机构,可将此种扶贫机构设置在县级单位,有专门的公务员、事业编制岗位,从而吸引广大扶贫人才就业。 (三)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创新
扶贫资金对于精准扶贫的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在“互联网+”背景下,山西省农村贫困地区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创新。一方面是创新扶贫融资机制。利用互联网的创新成果,吸引大量社会资金,通过将传统金融方式与互联网金融方式相融合,实现线上与线下的共同发展。在互联网的应用下,能够充分提高资金渠道的筹资水平,为陕西省农村贫困户与线下金融机构的结合,提供方便。另一方面是创新扶贫资金管理系统机制。加强对精准扶贫软件平台的创新与完善,解决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现象。
四、结语
在“互联网+”时代中,对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能够为贫困地区贫困户谋取福利,同时也能促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在对贫困地区精准扶贫过程中,需要借助多种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完成对精准扶贫机制的创新,提高精准扶贫机制的科学性。针对当前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现状,在“互联网+”背景下,从贫困户缺乏对精准扶贫的认识、扶贫人员素质偏低、扶贫资金相对单一等方面,对陕西省農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问题加以分析。此外,从创新社会整合机制、完善扶贫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研究陕西省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问题的解决措施,为日后提高精准扶贫机制在农村贫困地区的应用水平,提供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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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庞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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