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背景下促进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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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自2018年起加大力度实施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重点要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新一轮减税降费和以往相比,规模更大,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更加注重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小微企业是吉林省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减税降费背景下,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因素的制约以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程度不同,导致小微企业发展差异显著。
【关键词】
一、引言吉林省 减税降费 小微企业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新一轮大规模、强力度的减税降费措施启动,对小微企业进行松绑。围绕该问题研究热度升温,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完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减税降费成效以及小微企业发展战略等方面。根据2015年吉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吉林省第二、三产业小微企业数量为78821个占全省小微企业总数94.9%。吉林省小微企业众多,但总体规模不大,户均注册资本仅为25.5万元,却是全省吸纳就业的基础,吉林省小微企业从业人员高达183.9万人,占全省企业从业人数51.6%,同时也是提高人均收入不可或缺的生产基地。
二、减税降费背景下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
全国推行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微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下,吉林省小微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在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对于部分小微企业而言,并没能充分把握好国家政策,以至于在减税降费大浪潮中迷失方向,渐渐被退出市场。谈到减税降费,我们往往会更加关注其所带来的影响,而容易忽略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和社保缴费近两万亿元,在经济下行压力情况下,减税降费不可避免地给各级财政带来很大压力,导致减税降费门槛间接提高,甚至存在变相执行政策。对于吉林省部分小微企业而言,本身存在政策解读方面的问题,随着新的减税降费政策频繁出台,小微企业税务能力薄弱,不仅不能切实享受到国家政策扶持,而且还可能导致偏离发展方向,使企业改革成本增加。
(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谈及吉林省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其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存在且最为普遍。近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不断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但小微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困难仍未从根本得到解决。小微企业贷款方式主要通过银行借贷,而银行更愿意把钱贷给大中型企业,因为这部分企业通常会计核算健全,税务资料齐全,企业盈利情况可知,对银行而言更具有“安全感”。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特点,导致其融资渠道单一,贷款额度小并且贷款次数频繁,以至于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产生“排斥感”。小微企业往往达不到银行的信贷要求,只有通过更高贷款成本的民间借贷方式来填补紧急之需。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在三年左右,吉林省小微企业存活寿命普遍较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数据,吉林省小微企业存活期5年以下占全省小微企业总数比重为65.2%,存活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所占比重为12.1%。这些社会现象毫无疑问会间接导致吉林省小微企业贷款难上加难。
(三)小微企业人才缺失,员工流动性大
吉林省小微企业自身规模较小,往往在人才需求上并不像大中型企业那样,能够吸引到该行业业务能力强,理论基础扎实的高水平人才。小微企业招收员工普遍存在文化教育程度不高,专业技能掌握也相对薄弱。部分小微企业不注重人力资源管理,导致员工不固定,流动性较大。与此同时,当前就业趋势使求职人员更愿意去大中企业发展。由于小微企业自身资源、资金有限,大多数企业无法给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职业培训。这些主观与客观因素所导致的问题使吉林省小微企业人才缺失加重,员工流动性加大,企业发展受阻。
三、促进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建议
促进吉林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能从表面上做文章,要切切实实地为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做好工作。而政策的落实需要从企业“话语权”上来体现。减税降费政策目前缺乏落实反馈机制,政策的落实情况,单从数据上不能充分体现小微企业整体受益水平和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不同行业着手,切实深入了解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在减税降费背景下的发展状况和具体问题。另一方面则需要在落实政策前提下,进一步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完善,为促进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提出更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政策。
小微企业鱼龙混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任重道远,需要逐步健全吉林省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优化吉林省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开展市场监管。要求各部门协同合作,掌握小微企业相关信息,从企业融资业务各个层面上实施科学高效监管制度。
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单枪匹马在市场中很容易被各种不利因素制约而破产停业,如果众多小微企业联合携手,将能在市场中稳步前行。因此,关于小微企业合作方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建议对不同行业小微企业进行分类,举办协助式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甚至是一条龙服务方式,实施企业联盟的营销战略,切实为消费者创造便利,实现双赢。第二,小微企业合作对象不能局限于小微企业同小微企业之间的合作,完全可以借助大中型企业各方面优势资源,与大中型企业合作,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促进吉林省小微企业逐步扩大和发展。第三,小微企业可以与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关系,通过与高校合作,不仅为企业输送专业技能的员工,也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为吉林省经济发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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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吉林省财政金融研究基地”资助研究生科学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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