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服务 助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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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京津冀、上海等试验区域的第三方评估,我们深切感受到,各试验区域突出“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主题,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先行先试,统筹推进机制协同、政策协同、主体协同、资源协同,持续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协同创新发展共同体,实现了一系列新突破。
一、打破行政区划,建立起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工作机制
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健全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发挥区域创新增长极的带动作用。比如,协同完成方案编制,由北京市牵头,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参与研究编制了《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方案》,细化了改革试验的各项任务,形成了创新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了落实时限、责任部门。协同推进任务落实,三地常务副省(市)长、主管科技的副省(市)长共同参与协调会议,组织专题研究,跨区域领导机制和常态化的协调机制运转有效。协同开展试点示范,京津冀三地围绕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要求,共同打造雄安新区等创新发展示范区,将北京市成熟的发展理念、优质资源、配套服务实现拓展延伸,推动先行先试政策交叉覆盖、探索产业协同与利益共享新模式。
二、破除属地政策壁垒,形成了政策协同叠加效应
部分试验区域注重强化监管机制、公共服务、交易市场的协同效应,破除属地管理的政策壁垒。在监管机制协同方面,上海市积极探索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并与江苏省、浙江省签署跨省延伸监管协作的规定和备忘录,形成“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人员互派”的药品监管区域协作模式,对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集群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公共服务协同方面,北京市完善“一体运行、双管齐下、三地联动”的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信息系统,联动津冀两地公安机关,对过境免签外国人实行全流程综合管理,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工作效果显著。在交易市场协同方面,京津冀三地建立了技术资产交易联席工作机制,以北交所“北交技术”交易平台为基础,发挥京津冀产权市场联盟作用,建立健全交易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实现三地交易信息同步发布、互通互认、资源共享。
三、构建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平台,完善创新主体协同体系
部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积极共建研发机构、产业园区、服务平台等创新主体,探索跨区域产学研协同创新路径。在研发机构共建方面,天津市与清华大学联合建设“高端装备研究院”,面向天津市不同类型市场主体,探索了“军团式—纵队式—专员式”技术服务企业模式。在产业园区共建方面,京津冀三地在政府推动下合作共建了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一批高科技产业园区,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推进跨区域创新政策交叉覆盖,通过打通中试和生产环节,加速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服务平台共建方面,天津市打造辐射华北地区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采用市场化的运营方式,整合知识产权、金融资本、创新创业等主体和服务机构,形成了“联盟+平台+机构+产业+基金”五位一体的全产业链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
四、打通跨区域创新资源流通通道,提升创新资源协同效能
积极推动人才、金融、服务等资源的共享,有效彰显跨区域的政策联动效应。在人才要素共享方面,天津市探索在企业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改革举措,借力首都等地科技人才资源,通过资格认定和资金项目支持,聘请外地科技人员到高新区企业开展创新服务,并将自己的科技成果带到高新区企业就地转化,打通高校与企业的创新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金融资本共享方面,上海市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推出“科技创新板”,吸引境内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等资本集聚,为本市科技型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辅导等多重服务,助推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在科技服务共享方面,上海市与邻近省份开展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政策协同机制试点,以跨区域财政支持制度改革为抓手,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破解地方财政独立核算、创新券标准不一等制度限制,实现企业异地采购科技服务,推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与共享,加速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
五、强化改革成果跨区域推广,助推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三批改革经验举措向全国或8个改革试验区域推广,要求结合抓好支持创新创业创造的各项举措落地,把推广第三批经验举措与巩固落实第一批、第二批经验举措有机起来,注重强化同一领域经验举措的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经验举措的协同高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开展政策性创新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批改革举措将有效破解制约跨区域协同创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科技金融创新领域,通过比选引进外部高水平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银行+征信+担保”的信用贷款新模式,将拓展区域科技金融合作新空间。在科技管理体制创新领域,通过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将有力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区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提供远程立案、视频庭审、答疑接访等诉讼服务,突破诉讼维权地域限制,将加快完善区域一体知识产权保護体系。在人才培养和激励领域,构建“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加强跨区域资源整合,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在专业建设方面与产业、行业、企业等要素密切联系,将弥补区域技能型人才供给能力不平衡矛盾。
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部门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不断推动区域协同创新改革,逐步建立起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演进的良性机制,形成了国家战略与区域需求有机衔接的协同发展新格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将注入更加强劲动力。
(作者单位: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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