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两端全面施策尽快打通经济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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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疫情已经基本阻断,但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压力仍然较大,形势依然严峻。在疫情的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但保持经济稳步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变,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当务之急是在严防严控疫情基础上,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使人流、物流、资金流有序转动起来,畅通经济社会循环。
一、企业复工按下“快进键”,完全恢复仍需时日
在短期波动之后,目前总体上全国复工趋势保持稳健,但受物流、用工、物资等因素波及,复工复产尚面临着一些困难,完全复工复产仍需时日。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复工率相对偏低
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来看,截至3月28日,全国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开工率达到了98.6%,人员平均复岗率达到了89.9%。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提高较快,全国除个别省份外复工率均已超过90%,其中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西、重庆等已接近100%。各地复工复产相继按下“快进键”。虽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情况较好,但是中小企业复工率才达到76%,仍然面临复工难、用工难、产业链配套难、资金支持难、订单交付难等诸多问题。目前,疫情已经基本阻断,复工进度加快推进,预计4月份全國企业有望实现基本全面复工。
(二)农民工返岗率相对偏低,产能恢复受到较大影响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全国迎来农民工返岗潮。从各地监测的情况看,截止3月20日,返岗复工的农民工达到1亿,占今年春节返乡的80%。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的返岗情况决定了很多行业的复工率,根据农民工行业分布情况大致估计不同行业复工程度。根据当前分类分级推进复工的行业来看,目前返岗复工的农民工主要从事第二产业的制造业和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业,这几个行业的复工率相对较高一些,服务业中除交通运输业外其他几个行业复工率相对偏低。从当前农民工返程人数来看,农民工返岗率达到80%,这从侧面反映出,复工率相对不高,产能利用率可能更低。
(三)发电耗煤量低于去年同期,当前企业复工进展仍不理想
2020年2月下旬以来,六大发电集团的日均耗煤量呈现上升趋势,截止到3月27日,最高日均耗煤量达到61.67万吨,较去年同期最高日均发电耗煤量71.62万吨左右仍有一定距离,说明当前企业尚未完全复工复产。采用六大电厂发电耗煤的数据,测算当前复工的节奏,将居民部门的用电量剔除(居民部门生活用电带来的耗煤大概比例是17%),只有正常耗煤量的86%。考虑到春节期间部分企业仍然正常经营,实际返工复工率可能只有80%左右。
二、复工不等于复产,达能、扩产梗阻重重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政策措施扶持复工复产,但是生产并未完全顺畅起来。如,一些企业仍旧达不到复工条件,或者即便能够复工,产能也难达预期。原因在于企业在复工复产面临着工人尚未全部返岗、交通物流还未完全恢复、产业链配套难等方面梗阻,使一些企业存在程度不同的“真复工假复产”现象。
(一)交通物流尚未完全恢复,人力物资流动受阻
交通物流不畅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交通受阻。随着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全国各地绝大部分地方物流通道顺畅度得到大幅提升,但是仍有部分地方实行交通管制,在有些乡镇、村或社区乃至小区层面,还有拦、堵、扣、卡、截等“极限操作”,把大市场分割成“小碎片”,既影响了人力资源和物资流动,也增加了企业运输成本、时间成本等。另一方面,物流运力不足。当前,物流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率相对偏低,物流运力难以满足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需要。此外,一些繁琐且缺乏统一标准的证明,对于重要的物资流通也造成障碍。
(二)劳动者返岗率相对偏低,复工工人不足
一是基层过度防控仍然存在,正常人流车流物流仍受影响。虽然上级通行政策已经放开,交通畅通程度得到大幅提升,但是真正的责任都压到了一线村镇、社区,过度防控仍然存在,正常人流车流物流仍受阻断,“出村难”传导到城市,加剧了企业“用工荒”。二是连接乡村与汽车站和高铁站的交通运输尚未完全打通,司机到岗率较低,影响村民出行。三是外地员工返回需要接受较长时间的隔离,不能立即返岗,短期内难以显著提升产能。受以上因素影响,即便有政策保驾护航,企业人员“出不来”的情况依然存在,用工矛盾依然突出。此外,政策性推动劳动力流动效率并不高,“点对点”接送的劳动力数量输送有限,难以满足已开工重点的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用工需求,用工矛盾还没有完全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现金流中断风险增大,资金链承压雪上加霜
疫情期间,在持续停工、刚性支出、收入锐减、偿债高峰的综合因素影响下,企业面临流动资金问题,周转资金压力大,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增加。据中小企业协会对6422家中小企业所做的最新调研报告显示,只有不到10%的企业账上资金能支撑半年及以上,不到20%的企业能支撑三个月,超过六成的企业表示只能支撑2个月或更短时间。因此,中小企业资金链比较脆弱,抗风险能力较差。虽然中央和各地出台的纾困政策中都涉及到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但是一方面诸多中小微企业由于不符合条件要求,难以获得有效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扶持资金相对于我国2700万家民企而言如杯水车薪,难以充分满足诸多中小企业流动性需求。这些都使得企业资金链承压雪上加霜。
(四)产业链配套难,上下游产品交付困难
影响企业复产复工的根本因素在于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尚未畅通。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推进,产业链配套难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仍然存在。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大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着工人尚未全部返岗、交通物流还未完全恢复、资金链承压等问题,企业复工后,遭受“原料买不到、产品卖不出”的供给端和需求端双重打击,这些对企业的节后用工、订单交付、库存调整、生产运转产生了较大影响。当前,企业复工率已经恢复到较高,但是产能利用率恢复相对较慢,导致上下游产业配套无法及时跟上。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滞后,引发全产业链复产复工格局难以形成。另一方面不同企业处于不同区域,政策程序、复产时间等要求不同,产业链协同联动面临困难,产业链尚未完全打通,造成了企业复工复产的全产业链打通面临整体困境。此外,对于出口贸易型企业,国际市场检疫、清关困难,出口业务受到影响,许多企业面临外贸订单违约风险和订单转移风险等。业务人员往来受阻,国际商务交流活动受到较大限制。同时,受国际疫情蔓延扩展严峻形势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动荡加剧,出口链条可能存在断裂情形。 (五)形式主义问题突出,企业责任重压力大
从政府层面看,基层防控责任压力依然过大,一些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过度管控、形式主义等问题,给复工企业制造不必要的障碍。如不少地方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质,以表格、承诺落实责任,过度注重“填表抗疫”,不考虑企业具体情况以及是否能够落实,导致企业疲于应付。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纳税大户企业,全面复产复工积极性不高。从企业层面来看,尽快复工成为当务之急,否则企业面临倒闭风险,但是顺利复工的企业头顶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即复工复产后人员聚集,可能导致疫情扩散。若出现疑似病例或员工被感染,整个部门、甚至整个企业的员工就可能会面临隔离,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中断,并承担全部费用,则企业得不偿失。因此,企业担心疫情扩散,对全员复工持谨慎态度。
(六)部分政策针对性不强,缺乏操作性
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方向清晰帮助中小企业纾困的政策,但是在落地和实际操作层面存在诸多问题。受疫情影响,各个行业内企业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各不相同,如制造企业、旅游企业、餐饮企业的痛点存在差异,需要支持的重点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纵览地方出台的政策,部分文件出台仓促,政策措施缺乏針对性,难以做到对症下药。部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由于缺乏操作细则,企业实际难以获得相应的救助和支持。比如疫情期间缓交社保和免交失业保险,缓交社保对于缓解企业压力作用并不明显,并且实际情形是系统自动扣除社保费用,这反映了政策与实际操作脱节。而免交的失业保障金占应缴社保的比重较低,对企业减负实际意义不大。加大银行对困难企业的金融支持可能会增加坏账,不良贷款率上升,导致区域性金融风险。政府往往更加重视规上企业与重点项目复工复产,而大量小微企业受规模限制,难以接受到政府的各类扶持政策。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较多,叠加疫情因素导致的财政支出增加和财政收入减少,使得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
(七)相关证明流于形式,复工后疫情大面积反弹风险增加
返程人员和复工企业在办理相关证明过程中遭遇不少形式主义的阻碍,如遭遇“踢皮球”、材料陷入“死循环”、层层证明等。由于不同地方的要求、标准不同,有的证明开了没人看,有的为开证明增加感染风险。以返程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为例,外出返岗复工人员的健康评估需要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健康证明),此外本人还需提交一份承诺疫情防控期间一旦外出后短时间内不准返乡的承诺书。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力量极其有限,而外出务工劳动力规模数以万计,难以做到万无一失,加之无症状感染者、潜伏期较长者等情况客观存在,导致健康证明流于形式,暗藏一定的疫情扩散风险。在大规模人员流动、返岗后,容易造成病毒再次传播和扩散,复工后疫情大面积反弹风险增加。以开证明为核心的防控手段,有些时候因流于形式反而带来安全隐患。
三、供需两端全面施策,尽快打通经济循环
为了进一步提升复工率和产能水平,更好应对疫情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强烈冲击,需要从需求端到供给端全面施策,尽快打通经济循环。
(一)因地分类施策,多种形式推进复产复工
推动复工复产,必须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认真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分阶段有序复工复产。就企业而言,按照企业的规模、经营方式和人员构成等,分阶段组织不同类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引发聚集性交叉感染。优先推动涉及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公用事业、生活必需品、春耕备耕等国计民生企业复工。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采取先让部分留在本地的职工复工、返工人员14天隔离、全员封闭式生产、扩展生产生活人际间隔、错峰减少人际接触等方式科学防控,加大复工复产物资保障,推动恢复生产,尽快达能、扩产。对于非劳动密集型企业,政府为企业生产物资供应提供便利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采取灵活方式复工复产,如远程办公、移动办公等。既不能放松疫情防控,又不能因为一旦出现疫情就打击复产企业的积极性。
(二)畅通交通物流,确保企业复工基本条件
在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当下,各地区尤其要杜绝“一刀切”的偏颇做法,应制定明确的标准,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到农村公路,严禁擅自封闭,严禁擅自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者检测站,尽快落实收费公路暂免通行费,尽快恢复和加快跨地区物流运输通道的运转,特别是加大对生产物流的保障。加快建立跨省、跨区域交通物流运输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对支撑产业链的重点物资、亟待销售产品以及生活必需品运输的省际协调。在全国交通网络体系,加快建立生产所需物资供应链绿色通道,及时办理通行证件,保障原材料、生产设备、零部件产品等物资往返运输顺畅,满足企业复工复产物资需求。加强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联运,加大铁路运输对生产企业的人员返岗和生产物资运输的支持力度,对于一些关键企业进出的公路、港口及火车站,进行物资联运,缩短生产物资在路上时间,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同时,要优先为物流行业复工复产提供全面支持防护,加快推进物流企业复工、恢复正常运转,尽可能为物流运输公司减轻经营负担,对物流司机、配送人员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三)加强对接协调,采取多元化劳动力输送方式
加强劳务输入地与劳务输出地信息对接,畅通返岗服务衔接渠道,打通员工返岗“点对点”输送全流程,分批有序推动错峰返程返岗,提高政策性推动劳动力流动效率。鼓励非疫情高发地区员工尽快返岗,引导劳动者合理安排返岗时间和交通方式,对于成规模、集中性返岗劳动者,由政府协调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接送;对劳务输入大省和外地人口聚集的地区,加强运输组织,确保人员尽快返岗;重点关注重点企业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协助企业畅通返程通道。根据复工企业需求定制市内临时通勤专线,提供直达出行服务。鼓励企业灵活用工,搭建公益性用工调剂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盟等作用,鼓励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以及行业企业间开展用工余缺调剂。逐步扩大公共交通输送和市场性流动,有效协调化解沿海重点企业缺工、中小企业不开工与内地农民工不流动的矛盾。 (四)降税减费增资,降低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各地区各部门应因地制宜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的纾困措施。在税费减免方面,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允许其依法延期缴纳2—3个月税款,适当减免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部门的增值税,允许亏损金额抵减盈利月份的金额以降低所得税。根据财政情况和企业状况,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适当减免和缓缴社保和公积金,进一步降低社保缴费率,将已经扣缴的社保费退回。在金融支持方面,以省为单位,开通申请救助渠道,建设全省统一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续贷受理中心绿色审批通道。鼓励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续保续贷,并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灵活运用资产证券化、外部担保等多种方式保障中小微企业的现金流不断裂。借力于数字金融,发挥其在线服务优势和数据优势,快速精准地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输血。积极发挥纾困基金作用,降低首次申请纾困贷款的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门槛,最大限度服务这些企业。积极协助已复工复产且符合政策性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低成本融资支持。在工资支付方面,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同时,延长的假期及推迟开工的期间内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并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减少的百分比,通过失业保险来抵消因延期开工遭受的损失。同时,由政府出资,对于因染病或隔离间期间无法工作的员工,为其提供工资的60%—70%作为收入,对于因为照顾生病或被隔离的家庭成员而无法工作的人,为其提供长达六周工资的60%—70%作为收入,减少企业因负担过重而在复工后加大裁员的现象。对于受疫情影响可能关闭或裁员的企业,政府出台快速反应计划,由快速反应小组与企业面对面讨论避免关闭或裁员的需求,尽可能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避免潜在的裁员,帮助面临失业的工人。
(五)统筹布局联动,提升产业链协同能力
落实国家“一盘棋”政策,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加强对各地交通运输的协调,对生产物流和配套产业链实行全国联动。一是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要注意生产体系的联动关系,围绕产业链,组织上下游企业全面复工,实现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制造业的联动复工。对位于外省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国家和省级层面加强统筹,确保产业链复工协调性、联动性。随着规上企业和重点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地方政府要迅速帮助中小企业复产复工,加快恢复产业链,推动产業体系复苏。二是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交通物流、人员供应、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销售等重点领域要保障运行条件,继续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用工、原料、资金不足等问题。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货运通道等违规行为。加大对产业关联度较大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全力恢复提升产业链协同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在行业中的牵引带动作用。持续梳理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未复工达产的配套企业名单,及时解决企业反应困难,鼓励龙头企业或核心企业特别是国企与上下游及合作企业强化伙伴关系,通过提前采购上游企业产品及服务、适当延长下游企业应收账款等形式,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正常复工以及产业链的畅通。四是维持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确保国际市场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的生产供应,避免出口外贸型企业国际产业链断裂。在保障国内各类物资供应基础上,支持原料药、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物资等领域的企业加大国际市场生产供应。
(六)优化政策措施,免除企业复工后顾之忧
一是确保对症下药,提升政策措施针对性和实操性。相关扶持扶助政策需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特性,分门分类、“对症下药”,确保政策执行的精准有效。如对受疫情较大冲击的行业与迎来更好发展机遇的行业采取不同的针对性措施。对大中小微企业,采取不同的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好已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激发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性。二是积极主动作为,提升服务温度和有效性。政府对企业的服务要更加突出靶向性、针对性,做到政策有力度,机制有效用,服务有温度。在防控疫情和复产复工中,不走形式主义,严格杜绝“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企业医学观察难题,建立“一跟到底”服务对接机制,为其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在确保地方疫情可防可控的情况下,对基层减压,避免过度问责。三是加强疫情防控,降低复工后大面积传播风险。整合部门数据,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实现城乡互认、跨区域互通,织密联防联控网。劳务输出地采取更加全面科学的筛查甄别专业措施做好返程返岗保障工作,劳务输入地对返岗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做好排查防护工作。四是分担防疫责任,免除企业复工后顾之忧。在审核和做好相关监控工作的基础上,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开工保险”,若再发现工人中有感染病人,则由政府负担相应的隔离、治疗费用。设立特种保险产品,以满足企业的保障需求,免除企业复工的后顾之忧。
(七)激发需求动力,推动全面复工复产
在加快恢复供给的同时,推动消费、投资、出口同时发力,实现供需两侧结构平衡,进一步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在消费方面,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实物商品消费,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在疫情好转和消失之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旅游、文化、娱乐、餐饮、家政等领域消费,稳定轻纺、家电等传统消费,在汽车限购上和部分城市的房地产限购上适当放松,积极培育智慧健康养老、绿色产品等消费热点。适应消费方式变化,发展非接触型服务消费,如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挖掘健康生活相关产品与服务、互联网经济、线上服务等方面消费潜力。在投资方面,聚焦重点领域,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审批模式,加快推进一批重点投资项目复工复产。进行适当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交运、教育、医疗等基础行业的投资,加快推进新基建,重视5G网络、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企业智能制造转型,支持线上与智能服务新业态发展。在出口方面,建立涉外应急公共服务机制,在法律援助、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应对延期交货等违约风险。建立重点企业快速通关通道,提高通关效率。采取金融财税等支持政策,提高企业复工复产率或跨区域组织货源,尽可能按时完成国外订单,避免大批海外订单延滞所造成的巨大损失,降低海外订单转移和产业链外移风险。
(张林山,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体管所研究员。公丕明,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体管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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