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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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玉磊 欧春尧
摘 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广州目前确定经济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和根本遵循。新型研发机构具有产权清晰、治理体系完善及与市场联系紧密等优势,因此是推动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新型研发机构;颠覆性创新;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15-0102-02
引言
在广东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广州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要素的全面创新”,以“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实现广州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通过《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等系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积极探索促进广州经济发展的新道路。以创新为发展基点,以供给侧改革为核心,以需求侧协同为支撑,坚持创新驱动,是广州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推动广州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最佳选择。本文基于颠覆性创新的视角,分析推动广州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动力和新路径——新型研发机构,以期为广州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参考和选择。
一、文献综述
1.颠覆性创新。“颠覆性创新”这一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哈佛商学院Christensen教授在其著作《创新者的困境:当新技术导致大企业失败时》一书中首次明确提出的[1]。颠覆性创新具有两大特征:其一,存在于低端市场,在该市场的消费者可用低价购买性能较低的产品;其二,颠覆性创新产品可以帮助该市场的消费者通过简单的方法去发掘一个潜在市场。后期的颠覆性创新从商业模式的概念发展到技术领域的概念,使研究范围扩大到国防、军事、工程应用、航空等科学技术领域。美国学者RICHARD在2005年《颠覆性技术:不确定的未来》的报告指出:“颠覆性技术是从既定的系统和技术体系中‘衍生’‘进化’出新的主导性技术,取代已有技术,使军事力量结构、基础以及能力平衡发生根本性变革。”纵观整个颠覆性技术及与其紧密交织的颠覆性创新概念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相关概念随着不同时代的发展,国内外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认识和理解。颠覆性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已经不单单是企业在进行市场竞争时候的利器,更是关乎科技、产业、国家层面变革的重要保障。颠覆性技术创新,是新时期新的动力创新,引领未来中国的经济发展。
2.新型研发机构。广东省科技厅于2015年、2017年颁布的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和申报通知中明确了该机构的内涵定义和特征:它是具有鲜明特色的独立法人组织,具备多投资主体、自主经营能力、独立核算功能,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团队培养和创新创业孵化等方面独树一帜[2]。目前,学界对于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内涵没有形成明确和统一的界定。林强、姜彦福(2003)等以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为典型的研究案例,在学术界首次提出新型研发机构“四不像”机构——“不完全像大学、不完全像科研院所、不完全像企业,还不完全像事业单位。”[3]李栋亮(2014)认为,新型研发机构是一种全新的机制和机构,它参照企业的运营模式,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十分重视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是科技和产业的黏合剂[4]。
二、新型研发机构是基于颠覆性创新视角推动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颠覆性技术创新模式的基础是强大的科技创新土壤,包含基础科研能力、技术与工程能力、创新文化、先进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而这种土壤需要整个国家和社会共同培育,其发展由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规律推动。在我国,还没有特定的机构组织去专门关注颠覆性技术创新。相对于传统的研发组织或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具备着政府、产学研多主体参与的特征以及承担产业公共核心技术的研发转化的机制,它有着天然的优势可以培育颠覆性创新,从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新型研发机构更为贴近市场需求。目前,全国的创新资源通过市场机制的配置,快速寻找最合适和最匹配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科技成果转化转化时机,进而推动创新资源在整个国家及其区域范围内的流动,这一现象为新型研发机构的诞生创造了条件[5]。以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和科学评价制度为导向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有效避免了管理部门的多头管理,同时也促进了新型研发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2.新型研发机构为创新人的引育创造了条件。人才结构不合理,优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是传统科研机构所面临的主要困境[6]。经验表明,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业已成为各国和地区之间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而传统研究机构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体制机制僵化,难以引进优秀人才;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推动官产学研的纵向深入和横向发展,纵向吸引国外高层次的研究团队,横向集聚邻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杰出人才,这種开放式创新的人才引进模式,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落地和转化,促进了优秀成果的产业化。
三、构建基于颠覆性技术培育视角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对策建议
1.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推进政府战略引导与路径创造。为了保证技术创新行为的持续性,需要政府根据技术研发实际情况完善顶层设计,加大对于新兴技术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其构建技术保护空间、使得技术的研发转化在一个相对稳定且隔绝的环境中进行,提升颠覆性创新孕育及发展的可能。颠覆性创新体现的是当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乃至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只有政府部门对重视颠覆性技术和颠覆性创新的培育并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依托,通过政策引导与环境打造,才能有针对性地对颠覆性技术进行选择培育,使其更为高效地进行研发,为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2.完善政府创新管理机制,构建颠覆性技术保护空间。国外颠覆性创新技术管理机制的构建有力地推进了颠覆性技术的研发转化,如DARPA、DIUx等机构利用其精简的项目实施过程,激发颠覆性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资源配置能力,为增强军事能力提供有效的技术方案,成为保持本国军事技术领先地位的重要引擎。随着对于颠覆性创新认识的不断深化,不少国家和地区已将设立专门的颠覆性技术管理机构,作为探索未来科技走向与形势、寻找符合国情的自主创新之路的重要抓手。因此作为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应担起构建颠覆性技术的保护空间的职责。
3.优化科技创新软环境,探索特色颠覆性创新项目管理方式。颠覆性创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涉及的资源、要素等更加复杂多样,创新的预判和调控又是孕育颠覆性技术的关键所在。要改变颠覆性创新研发效能低下的窘境,解决创新人物引领作用限制的问题,就必须全面深化评定制度改革、为科研工作者“松绑”,形成以创新人物为核心的常态化项目运作机制,为其提供包容失败的宽松环境以及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鼓励科学家大胆创新、鼓励试错;提升考核评价机制灵活度,不以“论文”论英雄,提升创新人物在遴选识别颠覆性技术及决策方面的自主权等。
参考文献:
[1] Christensen C.M.The innovator’s dilemma:when new technologies cause great firms to fail[M].Harvard Business Review Press,2013.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EB/OL].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2017-07-04.
[3] 林强,姜彦福,王德保,等.科技创新孵化器的管理模式研究——以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为例[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8):16-21.
[4] 李栋亮.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与特征探解[J].广东科技,2014,(23):77-80.
[5] 陈宇山.新型研发机构在广东快速发展的动因分析[J].广东科技,2014,(23):72-76.
[6] 陈少毅,吴红斌.创新驱动战略下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18,(6):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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