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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现状与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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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筑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反映工程实际造价,已是我们工程造价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主要就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未来发展趋势及其控制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现状分析控制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project,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contro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st, improve the level of engineering cost, reflect the actual engineering cost, is our staff of engineering cost before a major issue. In this paper,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and the control measures are briefly analyzed.
  Keywords: building to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ject cost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对造价中介组织管理力度不够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中介组织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标底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新旧计价方式并存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具有下列鲜明特点:差异性、动态性和多层次性特点。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中的计价方式已实现了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转变。
  3、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合理定价
  近几年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供不应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一些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压低价格承包工程,长此下去,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劲头,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4、造价管理观念落后,政府过分干预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上仍存在观念陈旧,思想落后,对建筑工程造价缺乏整体概念和认识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家对材料市场价格的监管,已经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控制,转为市场调节,市场现行材料价格随市场的波动而波动,市场起主要的调节作用,但是市场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其自身调节机制不是万能的,完全依靠市场不可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就要求政府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建筑行业的价格调整上,改变落后的观念和思想,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杠杆作用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干预,这是防止建筑工程造价市场混乱的必要手段之一。
  5、缺乏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当前,工程造价管理缺乏全面而系统的定位,缺乏对工程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较为薄弱,从而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超支。
  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许多措施尚属过渡性质, 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未来的发展, 业内人士提出了多种设想。
  1、简化费用项目,明确成本报价
  简化费用项目,保留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其它能够反映企业间竞争的费用因素如: 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措施费、远征费等均按实际发生计取, 作为个别成本报价。
  2、 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由政府行使的纠纷仲裁职能将转变为法律仲裁,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由政府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
  建立建筑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政府部门只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规范, 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并全面参与到国际工程造价业的竞争与发展中去。
  三、深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控制的举措
  1、 加大法制,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今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进入完全的市场化阶段,政府只是行使协调监督的职能。通过健全相关的法规制度,完善工程的招投标制、规范工程承发包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行为,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各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健康的运行机制,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并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是一种具有共享性的社会资源。因此,建立和完善全国、地区工程造价信息系统非常重要。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应遵循标准化、有效性、定量化、时效性、高效性原则,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组织咨询机构、材料、设备及制品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等建立完善、快捷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对各方面造价信息的及时收集、筛选、整理以及加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及时、准确地捕捉建筑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能否保持竞争优势和取得盈利的关键因素之一。工程造价信息化的发展必须着眼于为市场服务;组织技术攻关,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与计算机大存储量及高速运转的特点,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信息及价格指数;逐步确立咨询业公正、中立的社会地位,发挥咨询业的咨询、顾问作用。
  市场目前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靠的是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咨询单位的自律,但是监管仍存在局限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高度专业化、功能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是建筑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主体。依法加强中介服务的管理,才能真正做到杜绝工程诈骗案件的发生。
  3、加强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与控制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不能单就工程造价本身谈造价管理,而应该建立全面造价管理体系,按照国际工程造价管理促进会给出的定义,全国造价管理是指有效地利用专业知识与技术,对资源、成本、盈利和风险进行筹划和控制。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包括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和全方位造价管理。根据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现行的工程计价法规及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主动控制,实施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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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马凤英.浅谈工程造价及管理对策[J].城市建设,2010,(3):350.
  作者信息: 曹淼(1982-),男,河北邢台人,本科,邢台立方科技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单位邮编:054000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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