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拜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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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馨馨
时尚,是能改变生活方式的妖,还是让人失去自我的魔?
北京CBD中心光华路9号,这里是近几年称得上为北京新地标、新建筑的黄金地段,往东的方向是中央电视台新址,往南走百米左右就是北京最高的建筑物新国贸。作为国内的时尚鼻祖――时尚传媒就位于此地,在“全北京 向上看”的世贸天阶身后。
无论是国产电影《爱出色》中的汪小菲也好,还是《穿PRADA的女魔头》中的安迪也好,两部称为时尚励志大片都成功的演绎了时尚圈的生存状态。他们永远了解最新的时尚潮流;随时有机会接触一线国际品牌、最前卫的设计师和最红的明星、模特;时不时有机会出国采风,短短两年走遍欧洲玩转美国并不新鲜;一年几次季尾,还有机会以低折扣买到名牌……在电影《穿PRADA的女魔头》热播之后,很少有人被“女魔头”的苛刻吓倒,反而是有更多的人疯狂地羡慕时尚行业――老板是“魔头”有什么要紧,去看门扛包擦地板都没关系,只要穿着Marc Jacobs的牛仔裤和Jimmy Choo的靴子上班――这个时代的物质主义如此直白,毫不掩饰。
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就是所谓时尚的魅力,它代表的是品位和极致,它能带来的同样是品位和极致。但对于时尚传媒集团来讲,时尚意味着广告、意味着品牌、意味着生存、意味着收入。
时尚模式
2009年,被称为中国时尚期刊的教父吴泓突然离开人世。他并不为很多人知道,但是他创办的“时尚传媒”集团是很多中国人时尚的最开始。在吴泓的概念里,他所要办的杂志是倡导引领潮流、 引导读者的理念,而不是迎合读者。
时尚大师詹尼•范思哲曾说,关于潮流,你要想做得有品位,要么你早一步,要么晚一步。
时尚所引导的潮流正是早了一步。
1993年8月,吴泓和同伴一起创办了中国第一本高档生活消费杂志――《时尚》。
可以想像的到,1993的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那时候最令人艳羡的词语是“万元户”,根本没有人能解释出“时尚”的涵义,如果非要加以形容,相信许多人会用“时髦”“臭美”“败家”的词语加以修饰。
但对于一本杂志来说,一个时尚王国的搭建刚刚开始。
在中国市场经济还处于懵懂期,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的时尚传媒,无论从商业模式还是杂志内容来讲,在中国都开了个先河。而对其经营模式的研究,成为近几年来时尚类杂志后起之秀们膜拜的对象。
《时尚》模式首先是一种能够按工业化标准操作的宣扬商业和消费文化的媒体运作模式。
细看《时尚》系列刊物,它们的广告客户几乎涵盖了最富有和最舍得广告投放的行业,他们的读者是国内最有消费能力或者消费最活跃的群体。
按照刘江(现任时尚杂志社社长)的归纳,叫做 “把商品文化化,把文化商品化。”LVMH香水化妆品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Patrick LEE所言:“《时尚》杂志开创了中国名牌时尚媒体的先河,也是引领中国时尚潮流的先锋之一,它在向中国消费者介绍国际流行时尚、扶持中国本地时尚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而《时尚》的定位,一方面是多年摸索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近年来有计划的“谋篇布局”:从年龄上划分,《娇点•Cosmo GIRL》定位为18-22岁年轻姑娘,《时尚•COSMO》定位为25-28岁职业女性,《中国时装• BAZAAR》、《时尚健康•女士》则为30岁左右的优雅女性,而《好管家》则是35岁左右的成熟女性;从性别上划分,《时尚•ESQUIRE》、《时尚健康•男士》、《座驾》、《时尚时间》侧重男性读者,引领男士的生活消费潮流;从消费领域划分:健康、家居、汽车、旅游、时装、钟表……《时尚》正在朝着细分市场的方向努力,其目标就是要向有消费能力的领域拓展,并在进入的市场里做NO.1。
有人评价说,时尚传媒只不过是时尚的寄生虫。时尚类杂志为膜拜时尚的人们提供消费的选择,并从中得利。网络作家孔二狗将《瑞丽》杂志戏谑地称为“败家老娘们儿培训手册”。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国的时尚类消费已经足够国际化了,但也有人说那些拿着LV包包的人,独独缺少了时尚的气质,即“时尚范儿”。
真实与虚伪
毫不夸张的讲,中国奢侈品近几年的快速增长一定程度上是离不开时尚传媒这18年来的熏陶。如果说时尚的存在发掘了中国潜在的奢侈品消费市场,引导了消费模式,不如说是时尚传媒的存在改变了许多女性的思想和人生定位。
以《时尚芭莎》为例 ,《时尚芭莎》是与《时尚》拥有137年悠久历史的国际著名时装杂志,在中国拥有近50万高消费力的女性读者,成长最为迅速的成熟女性杂志。《时尚芭莎》是专为成熟、高品味的职业女性奉献的时装杂志。她不仅提供最新的时尚资讯;精辟的流行趋势报道;最受关注的人物专访和女性话题;还时刻与读者分享着当代女性生活的乐趣和美学――做个现代、优雅代言人。
其实,《时尚芭莎》最早的定位瞄准的是“白领阶层”。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二十年里,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其中最为人瞩目的是“白领阶层”的崛起。他们大多在20―35岁之间,大学水平以上,接受过良好的正规教育。与其他的新富人相比,虽然他们的收入并不算最高,但他们的整体素质较高。他们的思想独特,有较强的独立性。他们意识到,女人的外表和身材会被时间改变,不能成为永久的砝码,而优雅和品位更能成为独特的气质。
正是这样相当特殊的人群。《时尚》精心选择了白领阶层作为其主要的塑造对象。可以说,白领阶层既呼唤着《时尚》杂志为其提供文化空间,同时它自身又成为了《时尚》所追寻和选择塑造的模本。虽然当时“白领阶层”并不庞大,但是这并不妨碍《时尚》的成功,除了真正的白领阶层、小资外,其实还有一大批梦想成为白领的人,他们对时尚的渴望从某种程度上恐怕还超过了真正的白领阶层。
例如,时尚传媒出版副总裁,作为许多女性来讲,苏芒的位置是另许多人神往的。
曾经一个闺蜜,在大学时期就是《时尚芭莎》的衷心读者,大学四年期间几乎收集了所有期刊。在对时尚文化及奢侈品知识得到普及后,当然也深中“时尚剧毒”,曾经誓言,毕业后就算租地下室也要攒钱买一个LV。可见,时尚的魅力已经升华到了精神享受,可以“劳其心骨,饿其体肤”。
而苏芒,更被她视为偶像。巧合的是,在毕业后的某一年,她真的进入了时尚集团,在我以为她会为时尚事业奋斗终身时,无意中,在她的博客中看到这样一句话:“大学开始我便成了个十足的《芭莎》迷,主编苏芒是我最最崇拜的偶像,这个时尚圈的名人,品位、时尚、才华、优雅、独立、事业、光环聚集一身;于是她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我的价值观、我的梦想。或许我是幸运的,还带点儿传奇色彩,我来到了时尚集团,在这里我与我的偶像共事,每天擦身而过,从最开始的兴奋到麻木然后变成纠结。莫名的我发现离这个“偶像”越近反而距离自己梦想越远了,不断地问自己这是你想要的吗?虚荣、虚伪、虚假,这就是所谓的时尚圈?我困顿了,也迷惑了……
她的话让我想起来几年前看过的一次访谈节目,苏芒在鲁豫有约中曾经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每天你要穿的光鲜亮丽、参加各种PARTY,拿着红酒杯,当灯光渐渐的暗下来,就会不自觉的用下巴去看人”。
平心而论,身在时尚,想完全朴素不慕虚荣是件困难的事,何况女性具有天生是恋物和虚荣。或许,对于许多人来讲,若想真正的融入时尚圈,需要很长的时间将自己妖魔化。
这也是为什么最后安迪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将名牌包包扔进喷泉,将大牌密布的现代建筑抛在脑后,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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