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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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一个贯穿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系统过程。当前我国食品标准化管理在标准方面和管理方面上均存在不同问题,因此,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来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科学管理。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质量监督机制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1]。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接连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如苏丹红、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事件等导致公众恐慌、企业亏损甚至倒闭和政府形象受损。对食品安全进行标准化管理是世界各国致力于食品安全保护普遍采取的策略,我国亦是如此。我国的食品标准化工作开始于建国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日臻成熟,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然而,在加入WTO的形势下,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因此,必须从标准体系上和监管体系上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定义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条款的活动[2]。依据标准化的定义和特征,笔者认为,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可以定义为: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食品安全,由相关主体(包括政府、企业、消费者和行业协会等)针对我国食品安全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和贯彻实施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
二、当前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标准方面的问题
与欧美相对成熟的食品标准化体系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存在着“缺位”、“错位”和“低位”等问题。
1.1食品安全标准的“缺位”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总体总量较少,且覆盖范围不全,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欠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发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2619项,其中食品安全基础标准31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216项,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40项,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标准588项,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方法标准1560项,食品标签标识标准21项,特定食品产品标准163项[3] 。虽然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断增多,但在我总量上仍远低于欧美国家,在很多食品安全问题上缺少规定或规定不详细,造成现实中某些食品安全出现无标可依的现象。
1.2食品安全标准的“错位”
食品安全标准的“错位”问题主要是指食品安全的各级标准之间缺乏统一,存在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甚至同一产品有着很多种标准。多种标准同时存在造成标准之间指标混乱,使得生产者、管理者、消费者在执行标准时无所适从。例如,在对食品中的铅含量的标准规定上,存在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两种相差甚大的标准,这给标准执行带来困惑。
1.3食品安全标准的“低位”
相比CAC食品标准体系而言,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总体水平偏低。由于长期以来 我国食品标准体系“重数量、轻质量”,导致相当一部分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标准,不能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是导致我国农产品或食品在国际上竞争力不高的重要原因。
2.管理方面的问题
2.1管理过程上的问题
食品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应当贯穿于食品原材料的种养植、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原材料种养植环节,我国缺乏对种养殖的自然环境、生产环境和种养殖过程,特别是病虫害防治过程的药物使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我国目前已有对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工艺流程、卫生管理方面的规定,但尚不详细,且监管不力;在食品流通环节,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食品储运标准体系和食品产品召回制度。
2.2质监管理上的问题
(1)食品质监标准化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化质监管理主要依据的是《食品安全法》和《标准化法》对质量监管的规定,由于体制的缺陷和法律的滞后性,我国对食品质监管理的随意性很大。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能够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个环节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律。
(2)食品质监部门职能交叉混乱。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分属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环保、法制、计划和财政等部门,形成了“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这种多机构分段监管模式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无部门负责,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3)食品质检水平标准化不高。具体而言:检测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主要是政府机构的强制性检验检测,而食品业自身的检验检测意识不够;检测方式不合理,当前食品质量检测采取传统式、突击式和运动式检查检测,并未开展例行检测;检验机构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也有待提高
三、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首先,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缺位”问题,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标准体系,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和补充我国食品安全的具体标准。其次,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错位”问题,应当协调当前食品安全的四级标准,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如可以将四级标准减少到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两级标准,也可以考虑将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转化为食品安全技术性法规。再次,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低位”问题,应当借鉴国际标准,提高自身标准要求,实现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接轨。
2.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2.1将标准化管理贯穿于食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
(1)原料种养殖的标准化管理。食品加工的原料为农产品,农业是食品工业的“第一车间”[4]。原材料种养殖的标准化是全程标准化管理过程的第一步,要求首先原材料种养殖的织染环境、生产环境进行统一规划,确定种养殖的基本条件;其次要统一规范种苗供给、种养殖过程控制(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到产品收获的全过程。
(2)生产加工的标准化管理。这主要包括环境场所、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标准化,人员的标准化,加工操作的标准化,卫生管理的标准化等等。
(3)检测的标准化管理。这要求建立标准化的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检验过程和程序的标准化、以及严格按实验结果与食品安全标准对比[5]。
(4)流通环节的标准化管理。这主要是指在储运环节上为了避免食品遭受污染,而对食品的包装(罐装、盒装或袋装)、包装材料的成分等进行标准化要求;以及明晰食品标签,实现标签的标准化。
2.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化监管体制
首先,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议成立国际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有这一机构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彻底解决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其次,完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质监系统应当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其动态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质监主管部门应当由一套统一的、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指挥解决危机,并制定预防方案,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最后,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食品质监部门应当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一个专门的检测机构,并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提高自身的检测水平。
【参考文献】
[1] 牛秀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建议[J].品牌与标准化,2010(16):44.
[2] 李春田.标准化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7.
[3] 韩俊,罗丹.关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研究[J].农业质量标准,2005(3):5.
[4] 许喜林,边金勇. 食品标准化与食品安全[J].中国标准化,2004(9):16.
[5] 许开慧.“标准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保障[J]. 机电信息,2006(10):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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