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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浮出水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卢 岩

  “企业不用投入资金,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就能顺利完成节能改造,这种‘节能医生’和‘节能模式’正是我们需要的。”
   北京歌华文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白昕拿出一份《楼宇节能改造可行性方案》时,兴奋地告诉记者。
  “节能医生”是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形象化比喻。“节能医生”通过能源审计,发现耗能单位的“病症”所在后,开具一系列“节能药方”,为耗能单位实现节能,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耗能单位出任何费用购买设备,只是从节约的能源效益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分成。这种节能新模式,又称为“合同能源管理”,国外非常流行,国内正处在蓬勃发展的初期。
  “今后要加大对节能服务理念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何炳光在2007年中国北京节能环保高层论坛上说。这个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终于在节能减排的浪潮中浮出水面。
  
  企业受惠
  
  “合同能源管理对社会有益,节约企业费用,我们为什么不推广呢?”白昕说,这种态度代表了大多引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用户的心声。
  正是考虑到这个项目的“零风险、零投入、高节能收益”,北京歌华文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才决定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合作,对所属楼宇进行节能改造。
  白昕从一个用户的角度形象地说,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客户委托专业节能服务公司EMC,就像大夫给病人看病时要“望、闻、问、切”一样,通过能源审计,判断我们是否有“顽症”;如果存在浪费问题,就会开出节能“药方”。
  与医生出诊不同的是,EMC这位“节能医生”不仅事前不收“诊疗费”,还可能为客户的节能项目融资,出资为客户购买节能设备、培训员工。然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收回投资和“出诊”费用。
  由此不难看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客户)与专门的营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试点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在发达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的节能机制。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10年前将这种模式引入中国,并于1996年开始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第一批中国节能服务公司,开始进行示范性推广。
  “目前节能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主要是还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新机制。”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沈龙海说,在国外普遍采用的节能新机制,如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还没有广泛地推行,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
  据介绍,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节能效益支付型,即客户委托专业EMC进行节能改造工程,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余额由节能效益全额支付;二是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改造的全部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先期提供,如达到所承诺的节能量,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价款;第三种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节能改造前期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服务公司获取由节能改造后带来的降耗收益,合同期满,节能设施及先期收益全部归客户所有;第四种是能源费用长期托管型,客户全部能源费用交由节能服务公司管理,节能设备长期的管理、维护、更新、改造再投入均有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客户零投资,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按比例长期分享。
  沈龙海表示,除了上述几种,可能还有更多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比如融资租赁的方式等。他强调,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不能简单地把国外的模式照搬过来。
  “现在我们的会员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194个,类型包括气体回收,地源热泵、照明节能、变频调速等。”沈龙海表示,工业、建筑、交通领域都做了,在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支持下,中国节能协会将继续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
  
  政策支持
  
  “一定要严格管理制度,实现管理节能。”谈及如何推进节能工作时,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何炳光说。一篇“为合同能源管理搭建更为广阔的融资服务平台”的演讲传递出鼓励这种新节能机制政策信号。
  “随着国家对节能工作的全面重视,各级政府、各行业都将节能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节能不仅是政府的要求,企业的需求,更是节能服务产业的追求。”
  何炳光表示,为了实现“十一五”的节能目标,仅实施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需要投资5000多亿元,每年需要投资1000多亿元。这就充分表明,“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市场空间巨大,关键要看我们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能不能与之相适应。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研究出台《关于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还将努力为节能服务产业提供发展平台,营造诚信的环境,有针对性地帮助“合同能源管理”建立防范风险的市场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专项基金进入节能服务领域,为合同能源管理搭建更为广阔的融资服务平台。
  “我们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多指导性、强制性的节能环保标准,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同时为有意引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企业用户提供指导意见。”在谈到中国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的外部政策环境时,白昕代表多数企业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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