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县级国防教育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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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韩允,程学莲
摘 要:国防教育中,教育对象的全民性和受教育者的长期性、终身性特征,决定了县一级国防教育的战略地位。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点,通过深入分析县一级国防教育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并从宏观的角度思考了县一级深化全民国防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强化;县级国防教育;对策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243-02
国家自2001年颁布并实施《国防教育法》后,又相继颁发了《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确立了《国防教育日》等法规和制度,中国的国防教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道路。国防教育具有教育对象的全民性和受教育者的长期性、终身性两个特征,这就决定了县级机构在国防教育中具有战略的意义。县一级国防教育在全民国防教育中具有战略地位。而目前县一级内加强和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应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很多,如教育内容如何规范、师资力量如何加强等,但就实际情况而言,重点还是解决思想认识、管理体制以及经费方面的问题。
一、县委领导树立“首责”意识,政府要“唱主角”
国防教育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全民教育活动,是一个组织性、计划性极强的巨大系统工程。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军队系统积极配合,并发动社会各种力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国防教育组织体系,才能将国防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国防教育法》根据《宪法》、《国防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即“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此外,《国防教育法》在确立国防教育领导体制的同时,还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这样,既明确了国家设立一个专门归口管理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同时也使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在法律上得到确定。因此,国防教育中地方政府“唱主角”是责无旁贷的。县委领导必须确立“首责”意识,切实担当起全县国防教育的重任,必须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真正确立在国防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把国防教育纳入“依法行政”的范畴,制定当地国防教育的总体规划,拿出组织实施的具体办法,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真正抓好落实。
二、经费保障要财政化,克服资金“短板”
开展国防教育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而将国防教育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国防法》的规定。目前,中国国防教育经费保障还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主要表现是:有的地方还没有将国防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靠挤占其他经费或靠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赞助,来源很不稳定,且存在公开或变相挪用的问题,致使国防教育工作难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即使已将国防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地区,也存在着数额偏小、拨付随意性大的问题。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这种无序状态。一是要依法保证国防教育经费足额到位,明确规定没有将国防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地方和单位限期改正。二是要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纳入”的指导办法,重点解决“纳入”的渠道和基本标准。
三、监督检查要制度化,反馈国防教育成效
必须把立法、执法、监督实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充分发挥权力机构的监督作用,经常督促、指导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防教育。各县、乡镇党委、政府要经常听取国防教育情况汇报,并注意把国防教育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轨道。必须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定期搞好执法检查。各级政府要把领导国防教育情况,纳入每届每次向同级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之中,各级人大要把政府履行领导国防教育的情况,纳入评议评审范围,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上级政府及国防教育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要定期对下级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拓宽农村国防教育渠道,促进国防教育“重心下沉”
农村、农民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头戏”,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应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国防教育的路子。在农村工作会议上应将农村国防教育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议题作出宏观的规划,并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从资金保障等方面作出基本规定。注意在结合征兵、拥军优属以及重大节日活动,做好农村国防教育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教育渠道。如有些县把国防教育融入创建“小康户”、“文明户”、“尊纪守法户”、“五好家庭”等活动之中,有效地调动农民参与国防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发掘资源优势,加大渗透力度
县一级地区充分发掘和利用各县现存的国防教育资源的优势,是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应该下功夫、花力气,投入一定的物力和财力对本地现有的国防教育资源进行优化和整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本县现有的中国近代史、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重大战役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纪念场(馆)、革命烈士陵园等不可再生的资源进行正常的修缮或重建、扩建,尽可能地保持原有的风貌,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损毁、甚至拆除。二是加强与本县内驻军的联系。在全国的许多县都有不同军、兵种的驻军,他们所拥有的军事设施和武器装备(除了必须保密的以外)都是国防教育的重要资源。县人武部,可适时地组织当地的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尤其是民兵、预备役人员,到兵营参观学习,了解和掌握常规兵器的使用性能及特点,扩大视野,增加军事常识。如江苏省江阴市周边县的许多单位在组织人员参观“远望号”测量船后,都普遍反映这样的国防教育生动、直观,令人感触很深,终身难忘。三是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排定、明确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另外,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国防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各县国防教育的责任部门尤其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条件,力求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国防教育。
六、县人武部应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在国防教育中释放多重能量
尽管国防教育强调应该由政府“唱主角”,但县人武部也应视国防教育为“分内活”,在国防教育中打“头阵”、当“先锋”,充分发挥好以下四个作用:一是发挥“军事部”的参谋作用。要经常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为县委县政府抓国防教育献计献策;充分利用人武部门情况熟、有经验等优势,积极会同和配合宣传部门,制定国防教育计划,使全民国防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二是发挥“工作部”的服务作用。人武部既是一个军事指挥机关,同时又是一个承办具体事务的工作部门,要注意在为国防教育提供优质服务上多办实事。如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写教材,从人武、专武干部和驻军中选聘教员;为基层提供或商借资料;协助有关部门抓试点、推广经验等。三是发挥“结合部”的协调作用。县人武部要充分利用一头接着部队、一头连着地方的有利条件,要主动担当起部队和地方的沟通工作。如经常及时地通报军地双方的情况,多做为军地共同教育穿针引线、铺路搭桥的作用。四是发挥“战斗部”的表率作用。人武干部自身的国防观念如何,工作积极性如何和工作成效如何,都直接影响着人们对国防教育的认识,影响着人们国防观念的形成。因此,人武干部要树立献身国防的思想,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国防教育。[责任编辑 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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