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危机公关中的道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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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奕岑
摘要:危机事故的发生使危机公关频入人们视野,企业危机事故的发生考验着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危机公关是企业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在危机公关中彰显企业管理能力。探寻企业危机公关的症结和解决方法,是实践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提升企业危机公关水平,不仅需要危机公关的“术”,还要思考企业危机公关中“道”的指引,在“道”与“术”相结合的整体构架下,才能破解企业危机公关的迷局。
关键词:危机管理;公关危机;道;术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045-02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节奏的日益增快,危机事件呈愈演愈烈之势,2010年,大连石油管道爆炸原油泄露、紫金矿业废水污染等多起危机事故的发生,让“危机公关”成为学界、实践界及社会公众的关注话题。
危机,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伴生现象,如同人必将面对疾病和死亡,危机管理是每个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危机公关是企业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的竞争发展中,企业的危机管理能力和危机公关水平彰显着现代企业的管理能力,也体现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潜力。
一、概念的界定
(一)何谓企业危机公关
危机(Crisis)一词,源于希腊语Krinein,原义是鉴别和决断。就危机的定义,它指的是对组织的基本价值和行为架构产生严重威胁,要求组织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做出决策的情境状态[1]。
危机管理(Crisis Management),指的是组织通过危机的事前监控、事中处理与事后恢复,最大限度地消除或降低危机带来的损害的活动[1]。最佳的危机管理,是预防危机的发生。
企业危机公关(Corporate Public Relations in Crisis),属于危机管理中危机处理的一部分,指的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同行竞争或外界特殊事件的影响而带来危机,企业所采取的解决问题、消除影响、恢复形象的一系列活动[2]。
(二)何谓道和术
《论语》中孔子云:“朝闻道,夕死可矣”,足见“道”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性,道,从字形来看,可解释为首领带着部下走,或是经过缜密思考后,朝确定的方向前进,它体现本元,揭示本质,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方向性,属于战略层面,在企业管理中,道是思想原则、战略指导和行为准则的概括与凝练,像一面旗帜,凝聚人心、统一思想;像一条水流,化解矛盾、指引方向。一个企业没有道,就缺乏灵魂。“术”,是方法和策略,是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一系列活动,属于行为层面,在企业管理中,术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法、策略和行为的集合。正确的思想理念、先进的发展战略和与之相应的策略手段、方法行为,是企业成功之必须,一个企业,坚持正确的道,施以有效的术,才能获得长远的成功。
二、企业危机公关中的道与术
在中国企业危机公关的讨论中,可以用游昌乔提出的“5S”原则来归纳概括[3]。(1)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 the Matter):企业出现危机时,首先是以负责任的态度调查真相、解决问题,而不是企图推卸逃避责任。(2)真诚沟通原则(Sincerity):发生危机后,注重开诚布公的沟通,把造成危机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告知公众,去除谣言、恐慌和猜测。(3)速度第一原则(Speed):解决危机的第一要务是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问题蔓延或升级,以高效务实的措施来挽回局面。(4)系统运行原则(System):处理危机时要系统运作、标本兼治,不能只解决表面问题而不追究深层原因或顾此失彼。(5)权威证实原则(Standard):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独立的专家机构、权威媒体及消费者代表的支持,借权威第三方用事实说话来提高公信力和说服力,而不是企业单方面解释。
在以上危机公关原则中,第二至五条更侧重于危机公关“术”的讨论,第1条承担责任原更侧重于“道”的论述。孙子兵法关于“道、天、地、将、法” 的理论体系中,道,被放在第一位,道在企业管理中,就是企业的宗旨和值得追求的使命[4],企业危机公关,一方面是“术”之斟酌,另一方面更是“道”之占位。
三、在术道合一中破解企业危机公关的迷局
企业危机爆发时,企业一方面要寻求解决危机、挽回形象的回天术,另一方面更要成就商业领袖的大商道。
第一,发生企业危机时,企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来面对和解决问题,是危机公关的首要之道。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意味着“一个企业必须为自己影响人们、社会和环境的任何行为承担责任”[5]。当企业危机只是企业内部问题而没有危机社会环境时,企业不必公开承担责任,但当企业危机已经造成对社会和环境不利影响时,就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经修订于2006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中国《公司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首次明确。危机事件发生后,企业应本着对消费者、对公众和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在危机中表现出“我是负责任的”,而不是沉默隐瞒或对事实粉饰辩解,其最终结果是使企业陷入更被动尴尬的境地。
第二,行动胜于语言,快速的危机处理方案是企业危机公关的必要之术。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当务之急就是启动危机处理程序迅速解决问题,阻止危机蔓延。危机处理程序至少包括三个环节:任务分配、危机处理和资源管理。
任务编组,是在危机发生时,企业迅速成立任务组,任务小组分为紧急应变组、危机处理组与营运督导组。紧急应变小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危机应急措施方案,并避免危机扩大升级,控制危机解决问题;危机处理组负责接管危机事件的后续发展与善后恢复工作;营运督导组负责确保企业日常工作能够正常持续运营。
事故处理,是要掌控企业危机的事态情况,明确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和已造成的影响,调查危机事故相关责任人,制定解决危机处理问题的具体方案,并迅速积极组织实施。
资源管理,是根据危机的处理需要,合理分配包括人员、预算、设施的各类资源,保证危机处理迅速有效。
第三,建立高效通畅的危机沟通管道,是危机公关的不可或缺。危机发生后,通过媒体沟通等正式渠道阐明企业对危机事件的态度与挽救措施,旨在消除猜测或谣言。危机沟通中,对受害方的沟通是第一位的,应确定专人与受害者沟通协调、明确危机责任的承诺方式与承诺内容、制定赔偿方案和善后处理方案。对媒体,要向新闻媒介适时沟通公开调查情况和危机处理的动态信息。对政府部门,应实事求是地汇报事态发展情况,并征得必要的指示指导。对内部员工,应同步向员工公布企业的处理措施,搜集员工建议意见,传达控制不利影响和重建企业形象的具体措施。对其他公众,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通报危机状况,多方面清除危机的负面影响。
第四,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危机公关的重要措施。新闻发言人,是代表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如公司、政府或其他机构的身份发言,向记者宣传情况、回答提问的公共关系人员。2005年,国务院要求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医院、学校和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作用在于明确职责、消除恐慌、正确引导。健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树立开放自信的企业形象的必要之举,训练有术、智慧从容的新闻发言,是挽回局面、提高公信度的有力措施。
第五,持续负责的危机善后处理工作,是危机公关的有力保证。“行百里者半九十”,持续负责的善后工作,是危机公关的必要延续。危机善后包括解决遗留问题、处理滞后效应和经验教训总结。解决遗留问题,除向公众告知危机处理情况外,主要是承担赔偿责任,推卸逃避是不能真正得到理解的。处理滞后效应,应密切注意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对公司形象的意见,积极采取必要辅助措施来消除误会、挽回形象。
第六,强化危机管理意识,将危机管理贯彻到日后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附”,危机发生的本质往往是组织与外在环境关系长期不协调的总爆发,是强行的调整,危机是一个组织成熟所必经的环节 [6]。“欲正其末,必端其本”,在任何时候,未雨绸缪都比亡羊补牢高明。行之有效的危机管理才是避免危机的根本措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应高度树立危机管理的意识,避免财产、人员和社会资源的不必要损失,如果只是在危机出现后企图以摆平媒体、事件当事人,甚至摆平政府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思维方法来解决问题,则将企业置于社会公众的对立面,除加剧企业与社会公众间的矛盾,还给危机的复发发出危险的信号。
第七,在政府层面,应进一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建设,使企业危机造成社会危害的理赔处理有据可依,同时,还需警惕企业危机公关中的权力魅影。BP公司在美国墨西哥湾发生爆炸事故后,美国政府责令其出资200亿美元建立赔偿基金来承担社会责任,赔偿责任的承担,不仅源于企业自身和政府的责任所在,更大程度是因为制度法律环境的保证。中国在现有法律制度基础上,还应进一步细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赔偿细则。同时,还需警惕危机公关中的权力魅影。给受害方和社会环境带来重大社会危害的企业,大多是发展具规模的大型企业,也是关系当地经济命脉的龙头企业,会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与关照,当公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控制,寻租行为就容易滋生,我们应减少和避免企业危机的发生,更要警惕和清除危机公关背后的权力魅影,对涉案的国家公职人员问责处理。
参考文献:
[1]亲明阳,张慧彬.危机管理战略[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2]岑丽莹.中外危机公关案例启示录[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0.
[3]游昌乔.危机公关:中国危机公关典型案例回放及点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黄炎松.“连续创业者”的道与术[J].21世纪商业评论,2007,(4).
[5]J.波斯特,A.劳伦斯,J.韦伯.企业与社会:公司战略、公共政策与伦理[M].张志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张涛.危机公关的胜道[J].小康,2005,(1).[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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