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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 虹 韩 笑 杨楷模

  提要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之一,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决定着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本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及信用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在贷款到期时发生财务困难,不归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风险;是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以及由于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的变动和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的可能性。从该定义可以看出,信用风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违约风险,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二是信用价差风险,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信用风险体现在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蕴含于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各个方面。
  (二)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小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科学管理方法。信用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分支,特指针对债权人、债务人或称权利人、义务人之间由于违约及违约可能性造成的风险所实施的管理。具体来讲,信用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估计和处理,预防、回避、分散或转移经营中的信用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经营安全,其目的就是在一定收益水平下使信用风险最小化,或者说是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使收益最大化。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用风险管理观念和意识落后。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商业银行业务运作的行政色彩较浓,市场化运作机制未能完全建立,在业务运作过程中,信用风险管理的观念和意识长期以来一直不强,对业务运作的具体信用风险研究不足,因而造成信用风险管理长期滞后于业务发展的被动局面,并且形成了比例较高的不良资产,对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
  (二)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一般是由数据库、中间数据处理器和数据分析层三部分组成。数据库存储各种交易信息,中间数据处理器主要将原始数据信息进行分类识别和处理,数据分析层是数据处理的最高阶段,它根据风险管理的不同需求从数据库中抽取信息进行分析。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连续性,造成信息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基础数据的不统一和准确性较差,使根据基础数据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果缺乏可信度,对于高层次的风险分析也无法展开,从而无法建立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模型,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风险度量水平低。在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如放贷、贸易融资、进行债券和股票投资等承受了较大信用风险业务的过程中,信用风险度量也已经积累了一些基础。专家分析和计算贷款风险度的方法进行客户信用风险计量,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的起步都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四)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目前我国银行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方式来进行,银行风险评估和早期预警依赖监管人员的经验判断。但随着我国融入全球金融的步伐加快,银行业务日趋多样性,监管数据变量急剧扩大,变量间的相关关系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监管方式无法对风险进行识别、检查和预警。我国银行监管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监管并不充分和及时,对风险、危机的处置严重滞后。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外部评级体系。目前我国由于信用制度还不完善,信用评级市场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中介性的信用评级机构还较少,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资信评级、企业资信评级、贷款项目评级、企业债券与短期融资债券资信评级、保险及证券公司评级等。特别以中诚信、上海远东为代表的一些独立评级机构已经初步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并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前景。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
  (二)建立全国性的银行间数据库。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较晚,信用评估中介机构才刚刚起步,信用风险管理实践中所有数据统计方法的运用都面临着样本数据有限的问题。要实现风险计量和分析,各银行要积累足够的行业、客户、国别等方面的历史数据,还要就相关关系及损失关系建立相应的模型。尽管我国有些商业银行收集了一些公司财务报表、违约损失的数据,但由于数据积累是一个长期过程,各家商业银行出于保护商业机密的原因而不愿意公开这些数据,因此必须建立全国性的银行间数据库。
  (三)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要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代风险管理需要精通金融学、经济学、数学、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能力结构都还很难适应现代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
  (四)加强外部有效监管。新巴塞尔协议要求政府应当通过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来提高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最终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因此,我国银行监督委员会应当加强监督商业银行的资本足率、资产负债率、不良贷款率、信贷规模等经营指标。同时,监督其是否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以及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风险管理职责等。
  (五)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国际银行业在长期的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先进、成熟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我国可以借鉴这些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技术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在采用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来度量和监控信用风险,提高信贷风险控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降低不良贷款率。我国商业银行还应与有关的现代信用部门和科研机构共同合作,结合自身特点,对有关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进行结合我国实际的改进,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度量和控制工作适应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主要参考文献:
  [1]童文俊.论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改进[J].海南金融.
  [2]阍小青.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思考[J].经济与管理.
  [3]崔武.浅议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的化解思路[J].新疆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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