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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中的索赔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彦召

  提要 本文对索赔的各种成因进行分析,对索赔的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外界不定性因素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各种特殊情况,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索赔是一种权利的主张,如果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受损方提出补偿自身损失的要求,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增加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正当手段。要想成功管理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工程索赔问题,增强索赔意识,加强索赔管理,从而创造更大的利润。工程索赔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一项极其重要、且具复杂性而又系统性、既严格又细致的工作内容,它能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最终结果。所以,我们有必要加强认识和探讨索赔管理。
  
  一、加强对索赔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非带有惩罚性,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有关统计资料,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由此可见,工程索赔对工程施工经济效益的影响和作用之大,要想创造更大利润,必须对索赔加以重视并进行有效管理。
  
  二、分析索赔的基础和原因
  
  为了取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施工索赔通常由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管理是提高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企业生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执行索赔程序,就必须加强了解合同,认真分析索赔的基础和原因。通常引起索赔的事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近年来,由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大部分施工企业存在任务不足的现象,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处于主导地位的便利,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导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例增大,施工索赔一般由承包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出。
  (二)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根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量的变化。
  1、工程量的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的数量,引起承包商计划外的投资,扩大了工程的计划成本。工程量削减,则引起原有设备的窝工或弃置不用,导致承包商的亏损。
  2、材料数量变化造成损失工程量的变化,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数量变化,引起索赔。
  3、工期变化造成损失。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引起索赔。
  (三)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如设计变更、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或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变更,如果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可要求重新估价,并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工程施工中,由于天气、水文、地质、停水停电等因素影响,都将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从而引起施工索赔。如,在三峡库区高切坡施工中,招标时锚杆钻孔为50mm,实际施工时变为75mm,造孔设备不得不变更,造成了工程施工成本的增加,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最后业主进行了批复。
  (四)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违约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施工队伍未能及时进场施工,业主为经济效益采用赶工措施加速施工,或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或者业主不正当终止工程等,引起索赔。
  
  三、做好索赔基础工作,展开有效索赔
  
  (一)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必须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搜集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工作。
  (二)熟悉国家相关法规,及时采集证据。索赔证据除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外,还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标书、工地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工程日志、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要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师认可)、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工程照片、工人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工程会计资料等。尤其各种异常情况记录是索赔的有力证据,是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要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
  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索赔程序与时限有明确的规定:发(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方索赔:(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三)采用合理的计价办法。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计算索赔值要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要计算合理、准确,须详细列出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
  
  四、加强项目管理,注重索赔技巧
  
  在工程投标开始,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注重索赔技巧,从各方面因素为索赔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1、投标时实施不平衡报价,为将来的索赔做好准备。
  2、善于利用事故因素,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造索赔条件。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引导设计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进行变更,并结合不平衡报价,创造各种有利的索赔机会。
  3、及时提交索赔详细清单和依据,坚持做好施工日志,随时交工程师认可和签字,每日发生的事件均记录在案。每月整理并提交索赔报告,所列事件均有理有据,避免一次算总账给对方造成刺激。
  4、善于利用有利时机索赔,充分利用知己知彼原则,先让对方意识到严重后果,再提出对方无法拒绝的索赔要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如总包商供货拖期,迫切希望施工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减少损失,这个时候提出索赔最容易解决。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业面临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我国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建筑市场秩序的重新构建,迫使承包商调整和重建企业的管理经营模式。实践证明,承包商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是寻求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但是,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发生的事件真实、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应以诚实守信为本,只有这样,建设工程领域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地勘局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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